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
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3-038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
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发展,解决其流动资金短缺问题及提高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效率,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预计在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88,6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含借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信托融资和融资租赁等)。
为严控对外担保风险,公司非全资子公司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本次拟为其贷款事项提供担保的反担保措施。
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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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请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申请授权,并就以下事项转授权经营管理层: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现有担保总额的基础上,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88,600万元担保额度;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在上述规定事项范围内,根据各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按步骤实施其所需的贷款担保额度,同时签署与本次贷款担保相关的法律文本;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担保额度内可以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需求调整对各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额度。公司本次担保总额授权申请事宜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担保事项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上述担保额度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的任一时点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288,600万元。
二、被担保人情况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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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拟进行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公司
本次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8,600万元担保额度事项尚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截止目前,公司尚未签署有关担保协议或意向协议,公司对于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尚需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方可执行,公司将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实施相关担保事项,并在担保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公司将依据《公司章程》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审批及签署担保合同,并严格依照协议执行控股子公司相关资金使用并严控经营风险及担保风险。
四、关于本次担保风险的控制措施
1、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包括固废处理、数字环卫、市政供水、污水处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鉴于所属行业性质在项目建设及日常生产经营中对资金需求总量较大,公司基于经营发展层面,需要集中其融资能力,统筹考虑安排融资计划,拟采取为其提供担保的形式,解决控股子公司在项目建设及运营中对于资金的需求问题,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资金良性循环,保持正常的生产经营。
2、本次对外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上述控股子公司处于控股地位,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情况稳定,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贷款用途为补充日常流动资金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等,不涉及其他对外投资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从事公共设施投资运营相关业务,未来经营预期稳定且现金流状况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可控的,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3、为严控对外担保风险,相关控股子公司均向公司提供了必要的反担保措施。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经营情况稳定,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为严控对外担保风险,公司控股子公司已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本次拟为其贷款事项提供担保的反担保措施。董事会同意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并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应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为严控担保风险,公司为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时,要求被担保人的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或以其持有的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同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在公司本次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新增对外担保额度发生以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742,287.7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8.73%。
2、公司本次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8,600万元的对外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030,887.77万元(含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新增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7.12%,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8.71%。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3-044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6月27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3年6月27日上午9:15一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19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6月19日下午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5号楼北京文津国际酒店四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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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做2022年度述职报告。
2、本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7日、2023年6月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提案5.00为关联交易,与本项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为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将采取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3年6月20日一2023年6月26日(工作日)9:30一11:30,14:30一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启迪科技大厦A座11层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舒怡
(2)联系电话:0717-6442936
(3)联系传真:0717-6442936
(4)邮政编码:100089
(5)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启迪科技大厦A座11层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6)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26”,投票简称为“启迪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6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27日(星期二)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6月27日(星期二)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3年6月27日召开的启迪环境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启迪环境本次会议的如下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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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 ,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3-043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及内部管理需求,进一步提升内控水平,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公司对部分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与优化,主要调整内容包括:
1、撤销投资发展中心、宜昌总部办公室。
2、更名
(1)人资综管中心更名为综合管理中心,新增党务、纪检监察职能。
(2)风险管理中心更名为内控法务中心。
3、新设协同赋能发展中心(负责在战略层面统筹公司内外部资源,通过战略聚焦、策略应对、业务协同、行业研究及公司战略新兴市场开拓等相关工作)、运营管理中心(负责统筹公司投资管理工作,具体落实公司股权投资相关尽职调查、投资方案策划、交易对手接洽等工作事宜;总领各业务板块运营管理和服务支持工作;负责统筹工程建设管理和工程技术管理,搭建公司建管体系等相关工作)。原投资发展中心的相关职能并入运营管理中心,原风险管理中心的安健环职能并入运营管理中心,新增运营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等职能。
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见附件。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
附件:公司组织架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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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3-042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
拟任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6月6日,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增补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相关内容具体如下:
一、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所需,经公司总经理王超先生提名,董事会拟聘任白刚先生为公司执行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拟任董事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李星文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星文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李星文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李星文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在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后,公司董事会提名白刚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期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
附件:
白刚先生,男,1980年出生,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2014年10月至2022年5月历任山东泽恒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启迪集群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秸秸高(青岛)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2022年6月至今担任雄安浦华水务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截止目前,白刚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也不存在关联关系。白刚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未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3-041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出售讷河桑迪环保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项目概述
2018年9月,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讷河市人民政府签署了《讷河市环保产业园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启迪合加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合加”)共同出资在讷河市注册成立讷河桑迪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讷河环保”),具体负责讷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2021年6月,公司、讷河市人民政府、讷河环保签订了《讷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继承协议》,明确讷河环保享有了讷河市人民政府授予的讷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该项目规模为垃圾日处理量600吨,项目投资额为31,521万元,项目用地77,361.96m3,建设地点为孔国乡进化村。
二、项目出售事项终止情况
2021年7月1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讷河桑迪环保有限公司100%股权暨退出讷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议案》,公司经过与讷河市人民政府、芜湖海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海螺投资”)进行市场化谈判,拟以8,500万元的价格将讷河环保100%股权及讷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相关资产给芜湖海螺投资(详见2021年7月15日披露的《关于出售讷河桑迪环保有限公司100%股权暨退出讷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2】)。
公司与讷河市人民政府、芜湖海螺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关于讷河桑迪环保有限公司之100%股权收购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650.00万元,其他转让价款为人民币5,850万元。截止目前,公司尚未收到股权转让对价款,也尚未完成讷河桑迪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出售讷河桑迪环保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出售讷河桑迪环保有限公司100%股权暨退出讷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议案》。
三、终止原因及进展
上述股权收购协议签署后市场环境变化,协议约定事项截至目前未能履行完成。讷河政府与公司为一揽子解决政府与企业之间系列案件,经各方协商,达成一致,讷河市人民政府撤销《关于终止协议的决定书》。
公司正在就该项目的股权处置及后续建设问题与业主方进行持续沟通,以期尽快达成一致意见。
四、相关事项说明
因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出售讷河桑迪环保有限公司100%股权暨退出讷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议案》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本次《关于终止出售讷河桑迪环保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重要风险提示
公司将在收到新的项目进展文件时及时履行相关审议及披露义务,公司将持续加强与相关方沟通与协商,以妥善解决相关事宜。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3-040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签署《解除S354道县上关至湘源温泉
公路PPP项目协议书》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事项概述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退出S354道县至湘源温泉公路PPP项目并拟签署解除协议的议案》,并于2021年3月与道县交通运输局签订《关于解除〈S354道县上关至湘源温泉公路PPP项目协议〉协议书》(以下简称“《解除协议》”)(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披露的《关于退出S354道县至湘源温泉公路PPP项目并拟签署解除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为尽快解决项目遗留问题,回收资金,公司控股子公司道县桑德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县建设”)与道县交通运输局进行持续沟通,经双方协商一致,拟签署《〈解除S354道县上关至湘源温泉公路PPP项目协议书〉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对《解除协议》中所约定的补偿款支付期限及利息计算方式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解除S354道县上关至湘源温泉公路PPP项目协议书〉补充协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道县交通运输局签订《补充协议》并办理该项目后续事项相关手续。
二、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道县桑德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124MA4L8JT03H
住所:湖南省永州市道县滨河路一段113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6,94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彦峰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公路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环保设备的生产与销售,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土木工程建筑,高科技产品开发、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99%股权,为其控股股东;湖南金沙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持有其1%股权。
道县建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道县交通运输局
乙方:道县桑德建设有限公司
为减轻政府债务负担,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原《解除S354道县上关至湘源温泉公路PPP项目协议书》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
1、按政策计息,缩短还款周期。
(1)原《解除S354道县上关至湘源温泉公路PPP项目协议书》约定条款:“2018年8月31日前按年利率8%计息,之后按年利率7%计息至2021年2月28日”修改为“甲方所欠乙方款项本金部分均按当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的利率计算利息。”
(2)原《解除S354道县上关至湘源温泉公路PPP项目协议书》约定条款:“甲方补偿款共分八年分摊支付”,修改为“甲方还款共分四年支付”。
2、原协议的本金及利息情况。甲方在不同时间段共欠乙方本金78,374,700元,按原解除协议书利率约定,截止2021年2月28日止,共产生利息21,386,300元;按原8年还款协议总利息是36,576,330元。
3、补充协议的本金及利息情况。按照新的计息方案4年还款计划,甲方共欠乙方本金78,374,700元,4年还款总利息是19,688,175.09元,本息共计98,062,875.09元。截止2022年7月31日,甲方已偿还乙方欠款3,600万元,剩余本息62,062,875.09元,双方约定,甲方承诺分三期支付:
第一期:2023年5月31日前支付乙方本息1,400万元;
第二期:2023年12月31日前支付本息2,400万元;
第三期:剩余本息24,062,875.09元甲方在2024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
4、违约责任。如甲方延期/未足额支付时间超过一个月,需以延期/未足额支付款项的本金部分为基数支付当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两倍利率的违约金。
5、原《解除S354道县上关至湘源温泉公路PPP项目协议书》的约定与本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其余条款不变。
四、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本次签署解除协议补充协议是基于公司发展所需,通过调整利息计算方式及回款期限,加速回笼资金,补充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根据测算,调整后的总补偿款为9,806.29万元,较原协议减少利息1,688.81万元。具体影响金额以审计认定为准。
五、备查文件
1、《解除S354道县上关至湘源温泉公路PPP项目协议书》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3-039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公司实收股本
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公司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3】第2-00649号),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735,346,168.72元,实收股本1,430,578,784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主要因2021年度受公司整体投资战略调整及当时公司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推进换股吸收合并方案的影响,综合考虑各项目面临的行业、市场、资金等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在对现有资产、项目进行全面梳理盘点的基础上,基于双方对未来公司和项目的建设运营管理的整理战略考虑,公司决定对部分停建项目、拟退出项目计提资产减值;对资产运营效率较低、不能持续运营和公司整体战略涵盖不到的项目进行退出、转让处置,导致公司2021年度归母净利润为-453,989.44万元。
公司2022年度较2021年度实现较大幅度减亏,但因部分项目经营受外部因素影响,公司部分应收账款依据会计制度要求进行计提减值,参股公司出现较大投资亏损及较重的债务利息负担,公司2022年实现归母净利润-96,368.38万元。
三、应对措施
结合公司战略定位,公司将进一步聚焦主业,汇聚有限的资源发展核心业务,同时将企稳回升作为经营目标,充分发挥公司的跨区域产业联动优势,深挖市场,从现有项目运营管理经验出发,聚焦重点优质项目,力图实现业务发展的突破性进展。公司也将大力推动降本增效落实,提升项目运营效率,挖掘项目营收增长点,向管理要效益。
继续推动债务结构优化,充分利用债委会平台与相关金融机构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达成合理化方案。
公司将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加强监督核查力度,有效防范重大风险,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推进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3-037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
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59.36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593,59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其中不超过481,39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包括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承兑汇票、融资租赁、保理等业务,期限不超过5年;不超过112,200万元额度用于长期项目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期限不超过20年。
一、公司2023年度拟申请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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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请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规定事项范围内,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按步骤实施其所需的综合授信额度及办理授信额度项下的借款
1、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可以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需求调整实际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2、本次综合授信额度项下的实际借款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相关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授信额度总额度内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等)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将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3-036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4日以电话及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6月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等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房祎先生主持,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公司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3】第2-00649号),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735,346,168.72元,实收股本1,430,578,784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3-035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4日以电话及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并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监事会。本次董事会议于2023年6月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翼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9.36亿元综合授信额度以及办理授信额度项下借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593,59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其中不超过481,39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包括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承兑汇票、融资租赁、保理等业务,期限不超过5年;不超过112,200万元额度用于长期项目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期限不超过20年。
本次综合授信额度项下的实际借款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相关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授信额度总额度内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等)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9.36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发展,解决其流动资金短缺问题及提高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效率,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预计在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88,6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含借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信托融资和融资租赁等)。同时向股东大会申请以下授权: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现有担保总额的基础上,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88,600万元担保额度;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在上述规定事项范围内,根据各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按步骤实施其所需的贷款担保额度,同时签署与本次贷款担保相关的法律文本;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担保额度内可以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需求调整对各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额度。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三、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公司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3】第2-00649号),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735,346,168.72元,实收股本1,430,578,784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公司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四、审议通过《关于签署〈解除S354道县上关至湘源温泉公路PPP项目协议书〉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退出S354道县至湘源温泉公路PPP项目并拟签署解除协议的议案》,并于2021年3月与道县交通运输局签订《关于解除〈S354道县上关至湘源温泉公路PPP项目协议〉协议书》(以下简称“《解除协议》”)。
为尽快解决项目遗留问题,回收资金,公司控股子公司道县桑德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县建设”)与道县交通运输局进行持续沟通,经双方协商一致,拟签署《〈解除S354道县上关至湘源温泉公路PPP项目协议书〉补充协议》,对《解除协议》中所约定的补偿款支付期限及利息计算方式进行调整。
本次签署解除协议补充协议是基于公司发展所需,通过调整利息计算方式及回款期限,加速回笼资金,补充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根据测算,调整后的总补偿款为9,806.29万元,较原协议减少利息1,688.81万元。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签署〈解除S354道县上关至湘源温泉公路PPP项目协议书〉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五、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出售讷河桑迪环保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2021年7月1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讷河桑迪环保有限公司100%股权暨退出讷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议案》,公司与讷河市人民政府、芜湖海螺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关于讷河桑迪环保有限公司之100%股权收购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650.00万元,其他转让价款为人民币5,850万元。截止目前,公司尚未收到股权转让对价款,也尚未完成讷河桑迪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股权收购协议签署后市场环境变化,协议约定事项截至目前未能履行完成。讷河政府与公司为一揽子解决政府与企业之间系列案件,经各方协商,达成一致,讷河市人民政府撤销《关于终止协议的决定书》。
公司正在就该项目的股权处置及后续建设问题与业主方进行持续沟通,以期尽快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将在收到新的项目进展文件时及时履行相关审议及披露义务,公司将持续加强与相关方沟通与协商,以妥善解决相关事宜。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终止出售讷河桑迪环保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所需,经公司总经理王超先生提名,董事会拟聘任白刚先生为公司执行总经理。
公司本次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李星文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星文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李星文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李星文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在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后,公司董事会提名白刚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六项、第七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拟任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及内部管理需求,进一步提升内控水平,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公司决定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有利于充分发挥各组织机构的协同效应。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七项议案及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3年6月27日15:00-17:00在北京市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4)。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