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3-044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2个交易日(2023年6月5日、2023年6月6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132号)。鉴于相关回复问题需要年审会计师出具核查意见,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审计机构有更充裕的时间进一步补充和完善,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问询函将延期至 2023年6月10日前回复并披露。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6月6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再次延期回复2022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4. 2023年6月5日,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深圳慧舍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所持公司503,301,22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15%)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深圳慧舍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若上述交易事项最终实施,将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6月6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与各方将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相关规定编制并披露股份变动公告或权益变动报告。
5. 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了《2023年一季度报告》,公司2023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8.44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4.42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生产经营及市场环境未有明显改善。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6. 除上诉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7. 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8. 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