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88 证券简称:新华网 公告编号:2023-028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6月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取得全体董事书面同意,会议于2023年6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2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刘健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关于修订〈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14:00在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9号金隅大厦五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0)。
特此公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03888 证券简称:新华网 公告编号:2023-029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6月6日,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一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增加经营范围,二是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对经营范围内容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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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经营范围变更以最终工商主管部门核定为准。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公司管理层可另行授权具体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业务需求,负责及时办理取得涉及的各类资质证照,包括但不限于向相关政府部门办理相关证照涉及的手续,并签署办理相关证照涉及的各类审批登记事宜所需要签署的各类文件等。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及《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上述议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均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故将三次修订《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合并成一项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03888 证券简称:新华网 公告编号:2023-030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6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6月2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9号金隅大厦五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6月27日
至2023年6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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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审议事项:听取《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4日、2023年4月26日及2023年6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华通讯社、新华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国经济信息社有限公司、中国新闻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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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回复
拟出席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应于2023年6月21日(星期三)17:00前在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将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以专人送递、传真的方式送达本公司。股东出席回复范本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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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回复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北京地区以外的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3年6月21日)。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2023年6月21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及下午1:30-5:00。
(四)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9号金隅大厦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9号金隅大厦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031
联系人:秦路、张静宇
联系电话:010-88050888
传真:010-88050888
邮箱:xxpl@news.cn
本次股东大会预计不会超过半个工作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和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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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