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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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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公告

2023-06-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865 股票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3-034

转债代码:113059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数量:140,000股

● 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3年6月12日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140,0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一)激励计划履行程序

1、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公司独立董事崔晓钟先生于2020年6月23日至6月28日就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上海信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分别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2、2020年4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20年4月30日通过公司网站向全体员工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在公示期间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披露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0-054)。

3、2020年6月29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谋利的情形,不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并于2020年6月30日披露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63)。

4、2020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以2020年8月11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5名激励对象授予460万股A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5、2020年8月2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A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本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4,600,000股。

6、2021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董事会以2021年5月25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授予70万股A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预留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年7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授予登记预留A股限制性股票700,000股。

8、2021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办理相应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8月16日,上市流通数量为920,000股。

9、2022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办理相应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6月9日,上市流通数量为140,000股。

10、2022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办理相应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8月22日,上市流通数量为920,000股。

11、2023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办理相应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6月12日,上市流通数量为140,000股。

(二)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1、首次授予情况

2、预留授予情况

(三)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

二、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0%。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5月25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已于2023年5月25日届满。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及股份上市的相关事宜。

三、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情况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占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2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3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0,000股,占目前(2023年6月5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0065%。具体情况如下: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3年6月12日。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为:140,000股。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4、本次A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注:上述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中的“变动前”、“变动后”的股份数包括了 2022年11 月28日至 2023 年6月5日期间的“福莱转债”累计转股的1,185股。

五、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核后认为:公司2022年度业绩已达考核目标,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合格”,满足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同意公司在限售期届满后办理相应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有关解除限售的相关规定。公司具备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满足《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解除限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解除限售事项,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公司后续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及股份上市的相关事宜。

七、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进行了审核,经核查认为: 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符合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对应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140,000股。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根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已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的人数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上述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九、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六月七日

证券代码:601865 股票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3-035

转债代码:113059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增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增选公司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规模、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拟将原《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章程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关于增选董事的事项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规模、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拟对董事会结构进行调整,在现有人员构成(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基础上增选1名非独立董事。增选后公司董事人数为8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符合独立董事人数比例的相关规定。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公司董事的议案》,拟增选阮泽云女士(简历附后)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增选阮泽云女士为公司董事,以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生效为前提。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审核候选人的经历及相关背景,未发现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任职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我们认为阮泽云女士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具备胜任董事职务的能力,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条件。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增选阮泽云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六月七日

附件:阮泽云女士简历

阮泽云女士,曾用名阮晓女士,1987年出生,毕业于英国谢菲尔德大学(Sheffield University),获取管理学硕士学位,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现任公司副总裁、公共事业部总经理及公司秘书。

证券代码:601865 证券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3-031

转债代码:113059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6月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运河路959号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阮洪良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成媛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业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议案名称:《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指在公司A股股东中除下列股东以外的其他A股股东:(1)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7、议案12、议案14和议案15为特别决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均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13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3、本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及2023年5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4、本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还听取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律师:景忠、金明明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1、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1、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1865 股票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3-032

转债代码:113059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6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电子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阮洪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及股份上市的相关事宜。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3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0,00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065%。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及管理需要,董事会同意增选阮泽云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总裁辞任及聘任公司新任总裁的议案》;

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阮洪良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裁的职务,但仍担任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各委员会相关职务。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同意聘任阮泽云女士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同时,阮泽云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赵晓非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裁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及公司治理需要,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赵晓非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任期自公司本次章程修订生效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赵长海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赵长海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的召开,相关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将择日另行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六月七日

证券代码:601865 证券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3-033

转债代码:113059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人员发出了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6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文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以记名投票的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符合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对应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140,000股。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二三年六月七日

证券代码:601865 股票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3-036

转债代码:113059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情况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总裁阮洪良先生和公司常务副总裁姜瑾华女士的书面申请,因内部工作调整,阮洪良先生和姜瑾华女士分别申请辞去公司总裁和公司常务副总裁的职务。但阮洪良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各委员会相关职务;姜瑾华女士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及董事会各委员会相关职务。

阮洪良先生及姜瑾华女士在分别担任公司总裁及常务副总裁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共同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公司董事会对阮洪良先生及姜瑾华女士在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并向二位表示由衷的敬意和感谢!

二、关于聘任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总裁辞任及聘任公司新任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赵晓非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裁的议案》和《关于聘任赵长海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阮泽云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总裁,聘任赵晓非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常务副总裁,聘任赵长海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查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简历等材料,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我们一致同意聘任阮泽云女士担任公司总裁,聘任赵晓非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裁,聘任赵长海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六月七日

附件: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阮泽云女士简历

阮泽云女士,曾用名阮晓女士,1987年出生,毕业于英国谢菲尔德大学(Sheffield University),获取管理学硕士学位,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现任公司副总裁、公共事业部总经理及公司秘书。

2、赵晓非先生简历

赵晓非先生,1985年出生,毕业于美国北维珍尼亚大学(Universityof Northern Virginia)工商管理专业,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现任公司副总裁、光伏事业部总经理。

3、赵长海先生简历

赵长海先生,1975年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无机材料专业,本科学历,现任公司本部产业园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