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3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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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0至2022年公司与苏州延天龄采购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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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苏州延天龄与你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既为客户又为供应商的原因及合理性;销售与采购交易定价依据及公允性,相关交易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截至回函日公司对其应收应付情况。
【公司回复】
1、苏州延天龄是一家医药制造企业,主要经营:药品、医疗器械、日用百货等批发 ,法定代表人:张春 ,股东:张春 (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及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利益关系; 2、苏州延天龄既为客户又为供应商,实际情况是公司在统计采购额时,将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给苏州延天龄贴现融资借款金额错误统计为采购款(贴现原因主要是公司为解决经营资金的流动性困难,将持有的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给苏州延天龄融资,以缓解资金紧张的压力),导致2022年度前五供应商统计排名错误(见采购与销售前五供应商和客户更正表1-1、1-2、1-3、1-4),公司向其采购量小,2020至2022年累计采购金额771.80万元,近三年累计销售金额10,506.15万元,且采购品种与销售品种不同(见上述问题(1)回复所列);3、销售与采购交易定价依据及公允性:公司子公司上海太安堂医药公司主要从事药品批发业务,由于外购产品批发没有市场开发推广费用,因此公司外购产品销售定价综合考虑市场批发价格水平,按购进成本加1%至2%毛利率制定销售批发价格,由于公司批发的品种性价比不高,延天龄近三年综合销售平均毛利率较低,分别为:0.52 %、0.48%、0.22%。采购定价主要参考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及公司加成后批发销售价格市场接受程度与供应商协商而制定合理的采购价格。4;相关交易都是真实的交易,截至回函日公司对其应收应付情况(见应收应付结算情况表2-1、2-2)。
一、2022年度采购及销售前五供应商与客户更正如下:
(更正信息见加粗黑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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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收应付结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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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截至本函回复日止,应付账款苏州延天龄结算情况 表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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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年审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
我们对苏州延天龄主要实施了如下的核查程序:
(1)检查了与苏州延天龄销售合同、销售出库单、货运物流单等,与苏州延天龄的采购合同、付款情况;
(2)进行收入的截止测试;
(3)核查了期后的回款情况,以及相应的资金流水、银行对账单等;
(4)对与苏州延天龄之间的银行对账单流水明细进行双向核查。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未发现公司对于上述问题的回复与我们在年度审计及本次核查中核实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情况。
5、报告期末,你公司短期借款余额8.60亿元,应付账款余额5.05亿元,长期应付款余额8.94亿元;货币资金余额仅为4,258.88万元(其中受限资金1,273.07万元)。请你公司:
(1)按到期时间列示公司目前的全部债务,分析负债规模、负债结构的合理性,说明是否已逾期或违约、未逾期债务是否存在逾期或违约风险,并测算财务费用与有息负债之间的勾稽关系。
【公司回复】
一、公司目前的全部债务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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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负债规模、负债结构合理性的分析
截至问询函回复之日止,公司总负债26.83亿元,其中流动负债17.49亿元,占比65.19%;非流动资产9.34亿元,占比34.81%。流动负债中有息负债8.93亿元,占总负债33.29%。非流动资产中有息负债2.84亿元,占总负债10.59%。资产负债率42.26%。
综上所述,从总资产与总负债看,资产负债率与营收配比看,负债率偏高。从负债规模看,总债、有息负债规模与经营规模亦不配比。从负债结构看,存在不合理情形:短期流动负债占比过高,尤其是有息负债占总负债43.88%,其中流动负债中有息负债占总负债33.29%,公司短期存量有息负债占比过高,短期还款压力较大。公司短期负债主要是银行借款,公司与银行长期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授信额度稳定,并支持到期申请续贷转贷,不存在整体债务逾期或违约风险。
三、财务费用、有息负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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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初有息负债金额17.49亿元,截至问询函回复之日止:有息负债金额11.77亿元,有息负债净减少金额5.72亿元,利息费用0.25亿元,占期初有息负债1.41%、占期末有息负债2.09%、占平均有息负债1.68%,由于公司负债规模较大,营收规模大幅下降,金融机构新增融资额度空间小,非融资机构融资成本高,导致报告期财务费用与盈利能力不配比,财务费用高。
(2)结合公司主要财务数据、货币资金情况、有息负债情况等,分析并说明你公司偿债能力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公司回复】
一、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货币资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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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有息负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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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0.73亿元,流动比率189.46%,速动比率67.33%,资产负债率43.21%;截至问询函回复之日止:有息负债11.77亿元,占总负债43.88%,其中:短期借款8.24亿元,占总负债30.71%,其他应付账款有息负债0.66亿元,占总负债2.45%,长期借款0.04亿元,占总负债0.16%,长期应付款有息负债,2.84亿元,占总负债10.57%。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6.15亿元,贷款偿付率92.88%,利息偿付率100%。
综上所述,从总资产、总负债结合公司销售规模及盈利情况看,资产负债率偏高。有息负债规模与营收规模不配比且短期有息负债占比过高,给公司带来了还款压力和偿债风险,公司可支配流动资金不足,大额亏损主要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林下参及存货减值损失导致。公司短期负债主要是银行借款,与银行长期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取得银行支持,到期申请续贷转贷,同时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经营与管理资源聚焦中医药主业,公司在终端销售构建自营、渠道代理、商业招商、太安堂大药房等几大销售体系,形成了皮肤病领域、心血管疾病领域、生殖健康领域三大系列产品格局,快速提升销售、消化现有库存、回笼经营性资金,增强偿债能力,提高盈利能力,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具有相应的保障。
(3)结合公司经营现金流、还款付息、资金需求规划等情况,详细说明针对短期和长期偿债风险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回复】
一、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2亿元,其中货款收回资金7.62亿元,收回往来款项4.78亿元;购买商品支出从上年16.09亿元降至3.90亿元,支付职工薪酬福利从上年2.42亿元降至1.21亿元,支付税费从上年1.00亿元降至0.5亿元,其他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支出从上年10.84亿元降至4.62亿元。
二、报告期,公司共取得银行续贷资金累计5.85亿元,偿还银行到期借款6.93亿元,银行敞口额度下降,支付利息1.05亿元,由于短期负债和长期负债额大,银行增量授信下降,公司资金流动性困难,短期和长期偿债存在一定风险。
三、针对存在的债务偿还风险,公司积极采取应对措施:
一)公司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劵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着重在以下方面落实财务政策:
1、加强内控管理措施,强化现金流管理,提高产生现金净利润的能力;
2、调整短期借款与长期借款结构,解决短期借款过多带来的偿债压力;
3、加强融资信用政策管理,降低有息负债,降低财务费用;
4、继续加快现有存量重资产的剥离销售,收回资金聚焦中成药制造核心产业,提高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公司积极筹措资金降低长短期负债。
1、继续销售子公司长白山、亳州太安堂物业商铺、非核心业务其他重资产7.0亿元;2、督促控股股东归还占用资金4.07亿元;3、加紧催收应收货款3.0亿元;4、保障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有计划有步骤的降低银行有息负债外,将有效资源聚焦中成药核心产业,产生的经营现金流和净利润将会更加促进公司主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公司管理层在财务政策、资金规划、控制到期兑付风险等方面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顺利化解长期偿债兑付风险。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年审会计师回复】
结合我们针对以上负债类科目、诉讼事项、持续经营能力等已执行的各项审计程序,对财务报表报出日至问询函回复日之间的各项负债支付、偿还或展期情况,未决诉讼进展情况等进行检查,对公司制定的应对措施进行综合评价;公司上述说明除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外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信息一致,报告期内未发生债务重组,相关负债、预计负债的确认情况与诉讼判决、审理情况相符,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相关诉讼情况已作出披露。
6、年报显示,你公司子公司广东康爱多数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爱多”)与其多家供应商发生偿债诉讼,报告期末,康爱多共有122个案件尚未处置完毕,案件总标的额3.33亿元,其中:已出判决,但未执行案件金额10,625.80万元;已开庭,尚未判决未撤诉案件金额5,885.90万元,撤诉金额8,452.50万元;未开庭,等待开庭案件金额346.60万元。由于子公司康爱多无力履约已生效判决,你公司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导致部分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请你公司:
(1)补充披露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如已收到法院判决书,请简述判决结果)、尚未偿付金额。
【公司回复】
公司控股子公司康爱多与其多家供应商发生偿债诉讼,截至2022年12月31日,康爱多共有122个案件尚未处置完毕,案件总标的额人民币33,310.80万元,其中:已出判决,但未执行案件64个,涉及案件金额10,625.80万元;已开庭,尚未判决案件49个,其中已开庭,尚未判决未撤诉涉及案件金额5,885.90万元,撤诉涉及金额8,452.50万元;未开庭,等待开庭案件9个,涉及案件金额346.60万元。
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康爱多与其多家供应商发生偿债诉讼,剩余共有97个案件尚未处置完毕,案件总标的金额1.93亿元,未付金额16,948.22万元。其中:(未付金额口径)已出判决,但未执行82个,涉及案件金额12,673.62万元;已开庭,尚未判决未撤诉4个,涉及案件金额2,667.73万元;未开庭,等待开庭11个,涉及案件金额1,611.36 万元。
(2)结合诉讼判决、审理情况,说明相关负债、预计负债的确认情况,以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公司回复】
公司控股子公司康爱多与其多家供应商发生偿债诉讼,截至2022年12月31日,康爱多共有122个案件尚未处置完毕,其中:已出判决,但未执行案件64个;已开庭,尚未判决案件49个;未开庭,等待开庭案件9个。案件总标的额人民币33,310.80万元,其中:已出判决,但未执行案件金额10,625.80万元;已开庭,尚未判决未撤诉案件金额5,885.90万元,撤诉金额8,452.50万元;未开庭,等待开庭案件金额346.60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或有事项》规定,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康爱多上述偿债诉讼是其供应商对未结清的货款进行起诉,货款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康爱多已经将该货款入账应付账款,因此无需再通过预计负债进行反映。
因诉讼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根据已经结清的诉讼欠款情况分析,需要偿还的可能性极小,且未发生的无法可靠计量,不满足第13号准则预计负债的第三个条件: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因此也未对诉讼利息、违约金计提预计负债。所以,公司未将上述诉讼事项计提预计负债,其依据及合理性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3)补充披露你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情况,包括所属公司、账户名称、账户性质、账户余额、冻结状态、冻结事由、涉及相关诉讼情况等,并评估冻结事项对公司货币资金、收付款、日常经营等的具体影响。
【公司回复】
一、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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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诉讼情况
见第 1 问题,二、1。
三、冻结事项对公司货币资金、收付款、日常经营等的具体影响
上述银行冻结余额1,219.13万元,对货币资金影响不是特别重大,从冻结状态看均为部分冻结,对公司收付款不构成重大影响,收到款项可以用于结算欠供应商的货款,公司其他业务的支付业务收到一定影响,但不会对日常经营构成重大影响。
(4)说明公司是否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因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回复】
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公告披露《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被冻结银行账户基本情况”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被冻结资金合计人民币 12,754,201.59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29 %,占比较小。本次被冻结银行账户非主要账户不会对公司资金周转和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亦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情形。公司将尽快消除部分资金被冻结的风险,使被冻结银行账户尽快恢复正常。”,因此于2022年9月30日,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无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上述(3)回函中补充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情况,银行冻结资金余额1,219.13万元。揭示“冻结事项对公司货币资金、收付款、日常经营等影响不是特别重大,从冻结状态看均为部分冻结,对公司收付款不构成重大影响,收到款项可以用于结算欠供应商的货款,公司其他业务的支付业务收到一定影响,但不会对日常经营构成重大影响。”。因此,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六)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规定的情形,无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年审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
我们对上述事项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获取银行存款明细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取得银行对账单并与账面记录进行核对;
(2)打印银行开户清单及企业征信报告,并与账面记录进行核对;
(3)获取并检查银行借款、抵押担保合同,对银行存款及借款情况实施函证程序,检查银行存款是否存在质押、冻结等受限情况;
(4)抽查大额银行存款收支的原始凭证,检查原始凭证是否齐全,有无授权批准、 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是否相符等项内容;
(5)查询公司有关账户冻结的公告;
(6)检查银行存款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和披露。
二、核查结论
(下转13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