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26 证券简称:华西证券 公告编号:2023-026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2023年6月6日完成通讯表决形成会议决议。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0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0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将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与本决议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6日
证券代码:002926 证券简称:华西证券 公告编号:2023-027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27日(星期二)15: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6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2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27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19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至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19日(星期一)下午3: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关于确认2022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也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表决。详见2023年4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公司会议中心4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表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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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1、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16项议案(提案编码为16.00)。
2、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的,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的议案:第5项议案、第15至第18项议案(提案编码依次为5.00、15.00、16.00、17.00、18.00)。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非表决事项
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表决事项的18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议案及《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2023年6月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6月20日(星期二)、6月21日(星期三)、6月26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6月27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3、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复印件,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7日12:00。
4、登记地点:
(1)现场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9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 信函送达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9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610095,信函请注明“华西证券2022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3)传真送达: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华西证券2022年度股东大会”字样,并注明联系电话。公司传真号:028-86150100
四、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五、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请在参会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会议登记材料原件,交与会务人员。
3、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提前15分钟到达。
4、会务常设联系人:尹亮
电话:028-86150207
传真:028-86150100
邮箱:ir@hx168.com.cn
5、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6日
附件:
1、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1: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东单位:
委托人身份证号/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限售股或非限售流通股) :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兹委托上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委托权限为:出席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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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1、请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方格内打“√”,多打或不打视为弃权。
2、若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 ) 否( )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括号内打“√”)
3、授权委托书通过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法人股东委托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股东委托须由股东亲笔签名。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就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26”,投票简称为“华西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6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6月27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