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
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仲裁案件已收到裁决书(终局裁决)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作为申请人
●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12,360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江海证券有限公司的仲裁请求已获得支持,后续将对公司的经营及财务指标等方面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公司2020年12月14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75),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与方炎林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目前进展情况如下:
一、本次重大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2017年10月-2018年2月申请人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方炎林分别签署了四份《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书》,开展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交易成交金额(委托金额)12,360万元,截至仲裁日,约定质押标的证券宜通世纪(证券代码:300310)共计2,526.9543万股。
因被申请人未能依约履行付息及购回义务,申请人向位于哈尔滨市的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并被受理。
仲裁请求: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本金人民币12,36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020年12月1日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受理江海证券的仲裁申请。
二、仲裁裁决情况
2023年6月2日,江海证券有限公司收到哈尔滨仲裁员会作出的裁决书。该裁决书裁决方炎林向江海证券有限公司给付交易本金12,36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方炎林向江海证券有限公司支付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责任险保费;江海证券有限公司有权对本案质押股票及其孳息依法处置所得优先受偿;方炎林承担案件仲裁费。该裁决为终局裁决。
三、本次公告的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的仲裁请求已获得支持,后续将对公司的经营及财务指标等方面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四、公司过去12个月累计发生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过去12个月累计发生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如下表(已在公司定期报告中披露):
■
■
特此公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00864 证券简称:哈投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5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
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