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1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6月2日以电子邮件和通讯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3年6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其中金锦女士、陈文晓先生、姜晏先生、董舟江先生、王丽女士共五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金雷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性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河南华纬将向银行申请开立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并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设立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签署等具体事宜。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总经理工作细则》。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8、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规则》。
9、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10、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8日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2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6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3年6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盈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性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议案》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不存在违反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无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障了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6月8日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3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
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来支付募投项目相应款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2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8.84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92,922.48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1,355.0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567.4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5月11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5月11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873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567.44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38,147.44万元。
三、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目的及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募投项目中“新增年产8000万只各类高性能弹簧及表面处理技改项目”、“高精度新能源汽车悬架弹簧智能化生产线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均在建设过程中,部分款项已签订合同,结算方式是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为切实履行合同约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拟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相应款项。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所需的申请、审批、支付等程序,须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财务部建立专项台账,逐笔统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按月编制汇总明细表,并定期抄送保荐机构;
3、对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以募集资金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并以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形式存储于在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中,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相应款项之后,及时以邮件或书面形式通知保荐机构;
4、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在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内以该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并用于支付募投项目相关设备及工程等款项;
5、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将由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及其利息将转到募集资金专户中;
6、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注销前,若存在本金及利息结余,应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
7、保荐机构和保荐机构代表人对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情况进行监督。保荐机构和保荐机构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情况进行监督,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事宜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 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8日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4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纬科技”)于2023年6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河南华纬弹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华纬”)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2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8.84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92,922.48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1,355.0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567.4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5月11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5月11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873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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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河南华纬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华纬弹簧有限公司。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基本情况
鉴于“高精度新能源汽车悬架弹簧智能化生产线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华纬弹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华纬”)实施,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剩余募集资金13,968.55万元向河南华纬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高精度新能源汽车悬架弹簧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展和实际资金需求,在借款额度内一次或分期向河南华纬提供借款,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发生之日起1年。河南华纬可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到期后分期、提前偿还公司或到期续借。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事项后续具体工作。
四、本次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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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部分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河南华纬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方向,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提供借款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向其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六、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不存在违反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无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全体股东利益,保障了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规定。该事项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