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2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9〕2971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92万股,并于2020年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聘请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华创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原定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公司于2023年3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需要,公司聘请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自公司与财通证券签署保荐协议及持续督导协议之日起,华创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财通证券承接,华创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目前,财通证券已委派保荐代表人由亚冬先生、胡凤兴先生(简历附后)共同负责公司的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对华创证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及在持续督导过程中所做的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8日
附件:
保荐代表人简历
由亚冬先生,保荐代表人,2012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主持或参与天业通联(002459)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疆城建(600545)配股、先导智能(300450)IPO、宝莱特(300246)可转债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英特集团(000411)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的承销保荐工作,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胡凤兴先生,保荐代表人,2014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主持或参与英派瑞IPO,龙元建设(60049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光明地产(600708)、新朋股份(002328)重大资产重组、宝莱特(300246)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项目的承销保荐工作,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