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中安 公告编号:2023-058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16中安消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停牌日期为2023年6月8日。
● 实施起始日为2023年6月9日。
● 撤销后A股简称为ST中安。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类型:A股
(二)股票简称:由“*ST中安”变更为“ST中安”
(三)股票代码:600654
(四)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起始日:2023年6月9日。公司股票将于2023年6月8日开市起停牌1天,并于2023年6月9日开市起复牌。
二、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2022年4月29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44,512.47万元,根据《上市规则》第9.3.2条、9.8.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22年5月6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2023年4月14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3]001858号)。截至2022年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45,912.03万元,经审计的净资产已转正,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 且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符合《上市规则》第9.3.6条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三、关于公司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
公司存在控股股东业绩补偿事项尚未完成、重整后持续经营能力有待进一步恢复的情形。根据《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公司存在严重失信,或持续经营能力明显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等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导致投资者权益可能受到损害的其他情形”。公司仍存在触发“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于2023年6月3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提出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3年6月7日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四、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3年6月8日停牌1天,2023年6月9日起复牌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ST中安”变更为“ST中安”,股票代码“600654”不变,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经营状况不会因此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