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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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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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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补充说明你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具体时间和原因,说明你公司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公司回复: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共有18笔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具体如下:

(八)请大华所对问题(一)(二)(三)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鉴于大华所相关说明(核查意见)正在走其内部审批流程,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先行披露公司对本问询函的回复说明,待大华所内部审批流程完成后,届时公司将及时对其相关说明(核查意见)予以披露。

七、关于分季度财务指标。报告期内,你公司各季度在收入、净利润、经营现金流方面的波动较大,其中第三季度收入下滑明显,第四季度收入大幅增长,但第四季度亏损金额较高,第四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出明显。请你公司:

(一)结合不同季度业务情况及收入确认、成本费用归集、资金收付等因素,各季度收入、利润、现金流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业务开展情况,具体说明第三季度收入下滑明显、第四季度收入大幅增长以及收入增长的同时亏损金额增加、经营活动现金流出明显的原因和合理性。

公司回复:

1、报告期珠宝首饰行业受季节性消费影响较大,第一、二、四季度恰逢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等假期、线上电商活动较频繁、同时也是结婚嫁娶相对集中的时期,珠宝首饰需求相对较大。

2、2022年12月对珠宝影响影响较大的系统性风险解除,公司为刺激市场活跃度,公司推出相关激励促销政策拉动销售。所以公司第四季度收入增幅较大。

3、2022年公司报告期子公司千年珠宝自第二季度开始,对库龄长、款式旧的积压存货进行拆货处理,增加相应季度营业成本,第四季度拆货处理损失相对较大,对第四季度营业成本造成影响。

公司持续业务盈利能力不佳、运营资金紧张等现状,基于谨慎性原则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损失。所以公司第四季度亏损金额增加。

报告期拆货处理对每季度营业成本的影响统计表

单位:万元

4、第四季度,公司为应对珠宝市场消费者需求的变化,改善公司库存商品的结构,当季采购相对较多的货品,并向供应商预付部分货款。所以第四季度经营性现金流流出明显。

(二)结合问题(一),说明各季度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此基础上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或结转成本费用的情形。

公司回复:经自查,报告期内公司各季度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没有跨期确认收入或结转成本费用的情形。

(三)请大华所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鉴于大华所相关说明(核查意见)正在走其内部审批流程,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先行披露公司对本问询函的回复说明,待大华所内部审批流程完成后,届时公司将及时对其相关说明(核查意见)予以披露。

八、关于主要客户。报告期内,你公司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为42.7%,2020年、2021年,你公司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占比分别为15.64%、26.53%。请你公司:

(一)提供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的名称,说明向上述客户销售的具体产品,分析与2020年和2021年相比的变动情况,说明主要客户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变化的原因。

公司回复:

公司2022年、2021年、2020年前五大客户情况

单位:元

通过以上表格数据,从公司近三年前5名销售客户看,2022年与2021年相比较,有两家客户相对稳定。2022年与2020年相比较,也有两家客户相对稳定。总体而言,报告期公司按照既定销售政策执行,客户结构无显著变化。各年度客户因销售金额变动导致排名的变动,系客户根据自身产品需求及对珠宝行业前景、发展变化而对进货量做出相应调整。

(二)结合业务模式变动、业务开展等情况,说明你公司销售集中度逐年提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对个别客户存在重大依赖的情形。

公司回复:结合以上数据,公司近三年主要客户相对稳定。公司与这些客户建立较好的客户关系,销售情况比较稳定。但公司近年来受自身现金流短缺等因素影响,总体销售收入逐年下滑,直接导致公司对主要客户的销售集中度逐年提高。公司不存在对个别客户存在重大依赖的情形。

(三)核查说明客户是否与你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公司回复:经核查,上述客户与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四)请大华所对上述问题(一)(三)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鉴于大华所相关说明(核查意见)正在走其内部审批流程,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先行披露公司对本问询函的回复说明,待大华所内部审批流程完成后,届时公司将及时对其相关说明(核查意见)予以披露。

九、关于主要供应商。报告期内,你公司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为57.78%;2020年、2021年该比例分别为53.87% 和27.08%。请你公司:

(一)提供报告期内前五名供应商的名称,说明向上述供应商采购的具体产品,分析与2020年和2021年相比的变动情况,说明主要供应商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变化的原因。

公司回复:

公司2022年、2021年、2020年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单位:元

■■

通过以上表格数据,从公司近三年前5名供应商情况看,2022年与2021年相比较,有两家供应商相对稳定。2022年与2020年相比较,有一家客户相对稳定。报告期公司按照既定产品采购政策执行,供应商结构无显著变化。各年度其他供应商变化主要系产品结构、款式、价格等因素调整所致。

(二)结合业务模式变动、业务开展等情况,说明你公司采购集中度在2021年降低又在2022年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对个别供应商存在重大依赖的情形。

公司回复:公司的采购行为受宏观经济环境及珠宝行业的发展趋势影响,公司为适应市场环境变化及客户对产品需求,及时调整公司采购货品的种类,并在不同供应商间就产品的工艺、价格、信用政策等方面进行比较并调整相应采购量,因此公司采购集中度在2021年降低又在2022年增加是合理的。公司不存在对个别供应商有重大依赖的情形。

(三)核查说明你公司客户和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供应商是否与你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公司回复:经核查,公司客户和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供应商与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四)请大华所对上述问题(一)(三)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鉴于大华所相关说明(核查意见)正在走其内部审批流程,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先行披露公司对本问询函的回复说明,待大华所内部审批流程完成后,届时公司将及时对其相关说明(核查意见)予以披露。

十、关于预付款项。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预付账款余额为3,212.02万元,较期初余额7,865.59万元大幅减少,其中账龄在1年以内的款项金额占比97.34%。前五名预付对象期末金额合计2,950.78万元,占比91.87%。请你公司:

(一)结合过往业务预付情况、合同约定的付款安排、预付比例以及本报告期业务开展情况和相关采购、结算政策变化等,说明预付款项余额较期初大幅减少的原因,是否符合商业惯例。

公司回复:公司发生预付款主要系存货采购按照年度战略规划和采购预算计划执行时,第四季度临近元旦,春节珠宝首饰销售旺季到来,为满足客户对产品需求,客观要求供货商加急交付,需要给供货商提供相关原材料采购备货资金支持。

本报告期公司提前执行采购计划,并督促供应商的生产交付。形成预付款的供应商已在报告期交付大部分货品,公司及时完成入库处理。所以本期预付款项余额较期初大幅较少。

上述预付是正常的商业行为,符合商业惯例。

(二)逐笔列示前五大预付对象及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款项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形成原因、形成时间、采购的具体内容及截至目前进展情况,涉及对手方的情况及其是否与你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在此基础上说明相关预付款项是否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你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回复:

报告期内预付账款前5名情况

单位:元

报告期内,账龄超过1年的的供应商为深圳艺尚金珠宝有限公司。该客户账龄较长的主要原因如下:2022年期初预付1,206,700.84元,其中税金差异形成预付552,065.5元,剩余预付654,635.34元在2022年1月份完成入库289,240.11元,剩余金额2022年期末形成的预付账款账面余额365,395.23元,在2023年1月完成相关存货采购入库。

上述预付对象与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相关预付款项不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三)请大华所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鉴于大华所相关说明(核查意见)正在走其内部审批流程,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先行披露公司对本问询函的回复说明,待大华所内部审批流程完成后,届时公司将及时对其相关说明(核查意见)予以披露。

十一、关于其他应收款。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873.74万元,其中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中第一名为对宝泰珠宝的往来款,期末余额为390万元,你公司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请你公司:

(一)说明你公司对宝泰珠宝往来款的形成原因,以及未能及时收回的原因,结合你公司已采取的催收措施(如有),说明你公司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蜀茂钻石于2020年11月向公司重要区域代理商宝泰珠宝提供740万元借款,用于其资金周转。截至报告期末,宝泰珠宝尚有390万本金未归还至蜀茂钻石。报告期内,蜀茂钻石负责人曾多次以电话等方式向宝泰珠宝实控人催收,截止报告期末,由于多次催收未果,基于谨慎性判断,因此全额计提坏账处理。

(二)结合上述其他相关往来款欠款方情况,说明是否与你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是否存在你公司资金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并按照其他应收款核算的往来款项是否属于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性质款项,如是,请说明你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临时信息披露情况(如适用)。

公司回复:经自查,上述欠款方宝泰珠宝与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情形,不存在公司资金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上述蜀茂钻石向宝泰珠宝提供借款,属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性质款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6.2.3条、6.2.4条规定,由于被资助对象宝泰珠宝2020年资产负债率超过70%(宝泰珠宝2020年未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为78%),蜀茂钻石在对宝泰珠宝提供财务资助时,应当经出席公司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同意并作出决议后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由于当时公司相关人员疏忽,上述借款行为未能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披露。

鉴于公司出现了上述不规范行为,为避免上市公司利益受损,要求蜀茂钻石与宝泰珠宝协商尽快收回款项。2023年5月10日,蜀茂钻石与宝泰珠宝及蜀茂钻石第三方债权人签署了债权抵偿债务协议,上述四平宝泰所欠蜀茂钻石款项已收回。2023年5月子公司蜀茂钻石将上述已计提的390万元坏账损失全部转回。截止回函日,上述事项已消除。公司管理层今后将引以为戒,加强对子公司的规范管理,避免上述情况再次发生。

(三)请大华所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鉴于大华所相关说明(核查意见)正在走其内部审批流程,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先行披露公司对本问询函的回复说明,待大华所内部审批流程完成后,届时公司将及时对其相关说明(核查意见)予以披露。

十二、关于预计担保负债。前期,你公司为子公司深圳市大盘珠宝首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盘珠宝”)的银行借款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报告期内,你公司对该担保补充计提了1,547.78万元信用减值损失。请你公司:

(一)结合相关借款期限、担保期限等主要条款设置、你公司以前年度对该担保的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情况以及大盘珠宝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等,具体说明你公司在报告期内补充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原因和合理性。

公司回复:

(二)请大华所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鉴于大华所相关说明(核查意见)正在走其内部审批流程,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先行披露公司对本问询函的回复说明,待大华所内部审批流程完成后,届时公司将及时对其相关说明(核查意见)予以披露。

十三、关于无形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内,你公司确认无形资产减值损失4,515.57万元。请你公司说明本次无形资产减值涉及的项目明细、金额、出现减值迹象的时点及依据、相关无形资产在2021年末的可回收金额、与本次测算的可回收金额的差异及原因。同时,说明前述减值计提时点是否准确,以前年度减值测试是否审慎、合理,本次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请大华所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由于宏观经济波动影响,其持续经营能力的风险显著增高,报告期内千年珠宝及蜀茂钻石业绩下滑出现较大亏损,合并口径千年珠宝、蜀茂钻石无形资产的资产组对未来业绩贡献较小。基于谨慎性原则判断,公司管理层以202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千年珠宝、蜀茂钻石包含上述无形资产的资产组进行了减值评估测试,委托评估机构对无形资产组合可收回价值进行评估,根据《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无形资产组合可回收金额资产评估报告》,千年珠宝无形资产组合可收回价值为1,595.57万元,蜀茂钻石无形资产组合可收回价值为159.48万元,相应计提减值损失合计4,515.56万元。

本次无形资产减值涉及的项目作为收购千年珠宝和成都蜀茂资产组的一部分,根据2019年-2021年商誉减值测试评估机构对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评估结果,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均大于资产组账面价值,以前年度无需计提减值,以前年度减值测试审慎、合理,2022年计提减值时点准确且充分。

鉴于大华所相关说明(核查意见)正在走其内部审批流程,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先行披露公司对本问询函的回复说明,待大华所内部审批流程完成后,届时公司将及时对其相关说明(核查意见)予以披露。

十四、关于债务重组损失。报告期内,你公司确认债务重组损失877.46万元。请你公司说明确认上述损失发生的具体原因,对应债权债务形成背景,相关会计处理及其依据,减值计提时点是否准确,减值计提金额是否充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请大华所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债务重组情况

报告期公司债务重组-以货抵债情况统计表

报告期公司因运营流动资金紧张,前期为缓解短期融资困难,向民间融资机构借入的款项无法归还本金及支付利息,向部分供应商及运营需要的欠款,公司将部分库龄较长、款式陈旧、市场不适销的货品与融资方及欠款方友好协商,签订相关债务重组协议。公司报告期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相关规定:债务重组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的,债务人应当将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债务重组收益的会计处理、依据及合理性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的相关规定:债务重组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的,债务人应当将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债务人以单项或多项非金融资产(如固定资产、日常活动产出的商品或服务等)清偿债务,或者以包括金融资产和非金融资产在内的多项资产清偿债务的,不需要区分资产处置损益和债务重组损益,也不需要区分不同资产的处置损益,而应将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记入“其他收益——债务重组收益”科目。

公司与债务人签订的以货抵债协议,该债务重组采用以货抵债方式进行,公司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将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记入了“其他收益——债务重组收益”科目。

综上,公司对于债务重组收益的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鉴于大华所相关说明(核查意见)正在走其内部审批流程,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先行披露公司对本问询函的回复说明,待大华所内部审批流程完成后,届时公司将及时对其相关说明(核查意见)予以披露。

十五、关于递延所得税资产。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余额为10.9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044.72万元。请你公司说明报告期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算过程,同比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一)公司报告期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变动计算明细表

单位:万元

(二)报告期递延所得税资产年末余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044.72万元原因说明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因公司业绩大幅下降,运营资金紧张,大量到期债务未能清偿等负面因素,全资子公司千年珠宝及蜀茂钻石商业信用受其影响,经营业绩在报告期出现大额亏损。经自查,管理层审慎考量报告期千年珠宝、蜀茂钻石、上海爱迪尔以及合并层面未实现销售存货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认为该资产未来实现可抵扣转回的可能性较小,根据会计准则判断,资产必须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不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不能作为资产。故报告期将其中预计无法在未来形成可抵扣转回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结转到递延所得税费用,是合理的。

特此说明!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