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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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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和三级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3-06-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61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和三级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82.9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50.65%,对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46.0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83.57%,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能源”)向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高新区支行(以下简称“天津银行”)申请融资60,000万元,期限12个月。公司提供30,000万元(敞口)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的三级子公司扬州德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德泰”)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申请融资2,700万元,期限一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经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的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3年度为泰达能源和扬州德泰提供担保的额度分别为223,000万元和5,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泰达能源和扬州德泰提供担保的余额分别为179,186.50万元和0,本次担保后的余额分别为209,186.50万元和2,700万元,泰达能源和扬州德泰可用担保额度分别为13,813.50万元和2,3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1999年5月31日

(2)注册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渤海十二南路2010-3号

(3)法定代表人:孙国强

(4)注册资本:25,196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基础地质勘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办公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家电零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农产品智能物流装备销售;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汽车零配件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股权结构图

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2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余数据未经审计。

3. 截至目前,泰达能源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不存在诉讼与仲裁等其他或有事项。

4. 泰达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扬州德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13年1月29日

(2)注册地点:扬州市广陵区信息大道1号信息大厦17楼

(3)法定代表人:丁峰

(4)注册资本:1,000万元整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评估;餐饮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图

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 截至目前,扬州德泰不存在抵押、担保、诉讼和仲裁等其他或有事项。

4. 扬州德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泰达能源向天津银行融资事项的担保协议

1. 公司与天津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证费、送达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2)担保金额:30,000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 泰达能源的其他股东邹凌和中润华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华隆”)提供保证式反担保。

(二)扬州德泰向江苏银行融资事项的担保协议

公司与江苏银行签署了《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主要内容如下:

1. 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江苏银行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2. 担保金额:2,700万元。

3.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 担保期间:自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三)上述担保使用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将在2023年12月31日届满,担保额度的审批需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和三级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以保证资金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泰达能源的其他股东邹凌和中润华隆提供保证式反担保,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了保证式反担保,董事会认为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已审批2023年度担保额度内,担保总额度仍为152.786亿元。

(二)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82.9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50.65%。

(三)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0。

(四)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