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9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04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总股本657,183,09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32,859,154.5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投资者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配总额。
2、鉴于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820,0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了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657,183,090股变更为656,363,09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06月07日披露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根据“投资者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公司本次以目前的总股本656,363,0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32,818,154.5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2个月。
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04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目前的总股本656,363,0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50000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06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06月15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06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06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股权激励限售股。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06月07日至登记日:2023年06月14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剑山路100号
咨询联系人:牟岚、张英
咨询电话:023-41410188
传真电话:023-41441126
六、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6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