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补充更正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ST御银 公告编号:2023-045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补充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经事后核查,《2022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中内容列示漏填部分数据,现予以更正,本次更正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一、更正情况
更正前:
单位:元
■
更正后:
单位:元
■
注:“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他变动139,750,000.00元主要是公司出售广州花都稠州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而取得的投资收益,该投资收益为未扣减相应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前的金额。
二、其他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 《2022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更正后的《2022 年年度报告》将与本公告同日披露,敬请查阅。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披露文件的审核工作并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8日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ST御银 公告编号:2023-043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
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关于对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10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对深交所问询函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分析,现就深交所的问询函进行逐项回复说明如下:
一、你公司2020年至2022年营业收入逐年下降,分别为1.82亿元、0.86亿元和0.68亿元,扣非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174.41万元、-2,553.28万元和2,292.03万元。你公司报告期员工总人数144人,较2021年下降27.64%。你公司称营业收入逐年萎缩的主要原因系ATM相关业务减少。
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0.76%、营业成本同比下降23.66%,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分别同比下降80.65%、33.55%、100%和134.96%,各项成本费用下降幅度均大于营业收入下降幅度。
分季度财务数据显示,2022年第三季度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占全年的112.24%,第四季度扣非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占全年的63.91%。
请你公司:
(1)结合营业收入逐年萎缩和员工人数下降趋势,说明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不确定性,进行相应风险提示(如适用),并说明你公司为改善持续经营能力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如有);
(2)说明在ATM业务规模下降的情况下,营业成本下降幅度大于营业收入下降幅度的原因及合理性;
(3)说明各项期间费用均大幅下降且下降幅度远大于营业收入下降幅度的原因及合理性;
(4)结合对问题(2)(3)的回复,说明成本费用确认的完整性、准确性,是否存在跨期确认、体外支付等虚减成本费用的情形;
(5)说明2022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实现的净利润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突击创利等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结合对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及截止性测试以及对成本费用确认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执行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结合核查比例、回函率等情况,说明审计程序的有效性及审计证据的充分性、适当性。
公司回复:
(一)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改善持续经营能力措施
1、公司近两年营业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近两年人员变动情况如下:
■
从公司近两年营业收入和人员变动情况来看,随着ATM产品销售及相关运营服务收入的下降,相应的生产人员、销售人员和技术人员同步减少,主要原因是近年来随着移动支付的持续发展,银行网点和ATM网络受到了较大冲击,行业需求减少所致。一方面,银行网点新增速度明显放缓;另一方面,网点内新增ATM设备的需求减少,行业内竞争日趋激烈。受上述各因素影响,公司ATM产品销售及相关运营服务收入大幅下降,公司已暂停ATM各种业务的投入,调整和优化业务结构,积极推进业务升级与全面转型发展,探索公司业务发展新格局。
另一方面,公司积极进行御银科技园、小炬人创芯园和御银产业园三个园区的业务开拓,从目前区域发展及综合市场情况看,由于政策、交通、配套完善,各园区所处位置优势明显,凭借公司运营专业化和智能化的优势,促进了公司经营租赁业务的稳定增长。
2、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综合分析区域产业规划发展及市场前景情况,对产业园区开发和运营商差异化定位,积极提升招商能力以及园区服务能力。同时依托自主科研创新的先发优势和资源优势,进一步深入推进不动产运营管理工作,通过产业扶持服务、物业管理服务、资源对接活动等赋能园区,开拓园区附加配套服务业务,提升产业园区的承载力与吸引力。后续公司将持续加强引进力度,做好专业化众创空间,吸引更多战略性新兴产业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入驻产业园,进而壮大园区规模,打响御银园区品牌,提升园区运营效益,实现园区平稳健康发展。
在资金使用效率方面,公司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同时,通过证券投资、银行理财等方式提高资金的收益。
公司目前资产结构稳健、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低、融资渠道畅通,而且自有资金可充分保障公司未来战略发展和业务转型的需要,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良好。
3、公司经营改善计划
2023年公司将调整和优化业务结构,密切关注行业与市场形势变化,优化调整银行业金融机构智能化设备与综合服务的布局;着力打造更具创新力、竞争力和影响力的综合孵化载体平台,提升资产运营效率;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全面推动公司发展。
(1)积极布局,探索寻求转型
一方面,公司紧密围绕金融科技为金融服务赋能主线,抓住金融科技创新变革与金融机构数智化转型升级的机遇,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技术积累优势,深入挖掘产业升级的市场潜力,积极探索拓展延伸市场价值链,寻求业务升级机会。另一方面,公司将结合实际经营情况,积极调整优化业务结构,深入推进改革管理,提升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应对不断变化的国际市场和行业市场而重新进行公司的定位探索,积极拓宽发展路径,通过外延式并购等方式实现公司多元化转型,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2)资产运营提质增效
公司优化资产布局,以政策指引、区域经济发展、公司与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寻找共同发展的道路。公司对自有资产的御银科技园、小炬人创芯园、御银产业园进行了生态谋划,积极引驻符合生态圈层的优质高成长性领军企业,依托自主科研创新的先发和资源优势,并凭借运营专业化和智能化的优势,快速高效赋能于园区管理以及园区企业,促进了公司经营租赁业务的稳定增长。
公司将积极进行科技园区规划布局,通过科技园区运营管理的标准化服务、数字化运营、智能化服务等管理方式和技术优势,提供更专业化的运营服务,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多附加值;同时,拓展园区配套服务业,提供功能服务与管理效能,形成园区产业生态的集群效应,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
(3)优化资产结构、加强流动资产管理
为进一步提高抗风险能力和支持公司可持续发展建立稳固的基础,公司持续优化资产结构,提升资产质量。同时,严格执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全方位和全过程加强公司现金管理并周密计划,科学运作,提高现金的使用效益。加强对外投资及项目管理,严格遵循公司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规范运作,把控风险,确保资金的安全,增强财务稳健性;通过借助政府产业链平台、加强与客户的深度合作等方式整合资源盘活资产,提高资产效益。
(4)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高管理水平
加强依法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提高管理水平以适应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为提升经营管理效能水平,构建公司治理长效机制,公司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运作,完善公司管理层的工作制度。同时加强围绕经营管理、企业发展等统筹规划、规范管理和科学决策,提高管理水平,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在ATM业务规模下降的情况下,营业成本下降幅度大于营业收入下降幅度的原因及合理性
单位:万元
■
2022年度从行业情况来看,营业成本下降幅度大于营业收入下降幅度主要原因是产业园运营业务营业收入增长且由于规模效应导致毛利率有所增长所致:
1、ATM专用设备制造业营业收入同比下降69.85%、营业成本同比下降69.43%,基本持平。其中公司已停止ATM合作运营、融资租赁业务的投入,引起相关营业成本大幅减少。
2、产业园运营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7.68%、营业成本同比增长35.5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司加强园区招商力度,出租率有所提高,使得园区经营租赁收入大幅增长37.68%,由于规模效应营业成本增长幅度低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所致。
(三)各项期间费用均大幅下降且下降幅度远大于营业收入下降幅度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2年度,公司各项期间费用与营业收入下降幅度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的期间费用主要由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构成,其中销售费用和研发费用主要与ATM专用设备制造业务的开拓维护及研发相关,2022年度由于ATM专用设备制造业收入大幅下降-69.85%,故销售费用和研发费用下降幅度与其较为一致。管理费用由于存在部分固定费用,其变动比例不与公司营业收入变动情况直接关联,2022年度由于公司优化部分ATM相关业务的管理人员,并减少了差旅和招待,导致下降幅度略高于营业收入下降幅度。
公司各项期间费用变动情况的具体分析如下:
1、销售费用变动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
公司发生的销售费用主要与ATM专用设备制造业务的开拓维护相关,2022年销售费用同比下降80.65%,略高于ATM专用设备制造业营业收入下降幅度69.85%,主要原因是ATM业务规模缩减,公司停止开拓新业务,现有业务主要系以前年度业务的延续,同时公司优化销售人员、暂停部分ATM业务代理,导致职工薪酬、市场服务费减少所致。
2、管理费用变动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
2022年管理费用同比下降33.55%,略高于营业收入下降幅度20.76%,主要原因是工资劳务费、差旅费和招待费下降较多,其中工资劳务费下降主要是ATM业务规模缩减,公司优化部分管理人员所致。
3、研发费用变动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
2022年研发费用同比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ATM业务规模缩减,公司已暂停ATM部分业务,本期未发生研发活动所致。
4、财务费用变动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
2022年财务费用同比下降134.96%,主要原因是证券融资融券和融资租赁的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四)成本费用确认的完整性、准确性,是否存在跨期确认、体外支付等虚减成本费用的情形
1、营业成本确认的完整性、准确性
如前所述,2022年ATM专用设备制造业营业成本同比下降69.43%,与其营业收入降幅69.85%基本持平;产业园运营业务营业成本同比增长35.56%,与其营业收入增幅37.68%差异主要是经营租赁收入增长且由于规模效应导致毛利率增长所致。同时公司最近两年毛利率较为稳定,2022年ATM专用设备制造业毛利率52.42%,同比减少0.65个百分点;产业园运营业务毛利率57.49%,同比增加0.67个百分点。公司2022年营业成本的确认完整、准确,不存在跨期确认、体外支付等虚减成本的情形。
2、期间费用确认的完整性、准确性
如前所述,2022年期间费用同比下降主要是公司ATM业务规模缩减,职工薪酬、市场服务费、差旅费等费用减少所致,上述费用的减少与人员减少、业务规模缩减相匹配。公司期间费用的确认完整、准确,不存在跨期确认、体外支付等虚减费用的情形。
(五)2022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实现的净利润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突击创利等情形
单位:万元
■
2022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实现的净利润占净利润比例分别为112.24%、3.52%,其中第三季度占比高达112.24%,主要是受第三季度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影响,其占本季度净利润比例119.87%。第三季度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主要是2022年9月公司出售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9%股权经股东会审批通过,并与南海集团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公司根据协议约定价格确认股权公允价值变动损益8,175.51万元所致。同时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与前两个季度营业收入基本持平。
2022年第四季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464.78万元,占全年的比例为63.91%,其中主要系持有权益性金融工具期间取得的现金股利1,120.36万元,包括参股公司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现金股利900.00万元、广州花都稠州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金股利125.00万元和前海股交投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现金股利95.36万元,合计1,120.36万元。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08 年修订)、证监会《2020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的规定,将其确认为经常性损益。根据证监会《2020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年报分析发现,部分上市公司对非经常性损益的认定不正确:···五是错误地将权益性金融工具(如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的现金股利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
综上所述,公司不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突击创利等情形。
(六)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1)核查情况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一之(1)及公司回复,年审会计师实施的核查程序主要包括:
(1)选取公司销售合同样本,识别与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公司的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复核相关会计政策是否正确且一贯地运用;
(2)对本期新增的客户进行关注,获取新增重要客户的档案信息,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其相关信息,对其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进行评估;
(3)选取收入样本,复核有关的原始单据,2022年度收入细节测试核查比例为97.11%;
(4)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评估销售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其中截止日前1个月营业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的比例为98.13%,截止日后3个月营业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的比例为91.30%;
(5)选取样本执行函证程序,2022年度营业收入的发函比例为94.59%,回函比例为85.58%(回函比例指回函金额占总金额的比例,下同),未回函部分已执行替代测试,其中2022年度本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广州专驾汽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本公司采购租赁服务所支付的对价1,434,285.72元已发函并获取回函,该数据未计入营业收入的发函回函比例;
(6)选取样本进行走访,2022年度营业收入走访比例为81.27%;
(7)核查2022年度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独立董事基于隐私仅提供其获取御银股份薪酬的账户)和实控人控制的其他公司的银行流水;
(8)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为改善持续经营能力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
(9)获取2023年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数据,查阅公司相关公告,了解可能会影响公司经营的情况,分析是否影响会计报表编制的持续经营基础。
2、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已充分披露拟改善的措施。
(七)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2)核查情况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一之(2)及公司回复,年审会计师实施的核查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和评价公司与ATM业务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通过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测试,验证ATM业务成本的记录是否规范;
(3)获取ATM业务成本明细表,选取样本,复核有关的原始单据,检查相关成本发生的真实性;
(4)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发生的ATM业务成本执行截止性测试,评估成本是否计入正确的会计期间;
(5)对比两期ATM业务收入变动情况,了解并核查两期收入变动原因;
(6)对比两期ATM业务成本变动情况,了解并核查两期成本变动原因;
(7)分析两期ATM业务毛利率变动情况,了解并核查两期ATM业务毛利率变动原因;
(8)计算分析ATM业务成本中各项目发生额及占成本总额的比率,将本期、上期ATM业务成本各主要明细项目作比较分析,判断其变动的合理性;
(9)核查2022年度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独立董事基于隐私仅提供其获取御银股份薪酬的账户)和实控人控制的其他公司的银行流水。
2、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2022年度,公司ATM相关业务的营业收入同比下降69.85%、营业成本同比下降69.43%,两者趋势及幅度基本一致;2022年度,产业园运营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7.68%、营业成本同比增长35.56%,营业收入的增长幅度略高于营业成本的增长幅度,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司加强园区招商力度,出租率有所提高,使得园区经营租赁收入增长,规模效应使得营业成本增长幅度低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所致,具有合理性。
(八)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3)核查情况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一之(3)及公司回复,年审会计师实施的核查程序主要包括:
(1)对比两期费用变动情况,计算分析费用中各项目发生额及占费用总额的比率,将本期、上期费用各主要明细项目作比较分析,检查是否存在异常波动,分析变动的原因以及判断其变动的合理性;
(2)比较费用各项目本期各月份费用,核查月份之间是否存在异常变动,分析变动原因是否真实合理,以验证费用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3)通过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测试,以验证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的记录是否完整规范;
(4)获取费用明细表,选取样本,复核有关的原始单据,并对部分期间费用进行测算,以确认相关费用真实准确;
(5)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发生的费用执行截止性测试,评估费用是否计入正确的会计期间;
(6)获取2021年度和2022年度离职员工名单并进行电话访谈,确认离职员工是否已真实离职;
(7)获取2022年度公司的考勤记录,核实离职人员在离职后是否仍有显示考勤记录;
(8)核查2022年度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独立董事基于隐私仅提供其获取御银股份薪酬的账户)和实控人控制的其他公司的银行流水。
2、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2022年度的费用下降主要是受到公司ATM业务下降因素影响,具有合理性。
(九)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4)核查情况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一之(4)及公司回复,年审会计师实施的核查程序主要包括:
(1)获取成本明细表、费用明细表,选取样本,复核有关的原始单据,检查相关成本费用发生的真实性,2022年成本细节测试核查比例为91.79%;2022年费用细节测试核查比例分别为:销售费用核查比例91.16%;管理费用核查比例72.25%,由于管理费用单笔业务金额较低的数量较多,分布情况较为分散,因此选样抽取进行检查,核查比例已超过70%,且已核查银行流水,核查程序具有充分性;财务费用核查比例83.88%;
(2)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发生的成本费用执行截止性测试,评估成本费用是否计入正确的会计期间;2022年成本费用截止日前1个月截止性测试核查比例分别为:营业成本核查比例90.01%;销售费用核查比例99.93%;管理费用核查比例72.73%;财务费用核查比例66.42%;2022年成本费用截止日后3个月截止性测试核查比例分别为:营业成本核查比例91.09%;销售费用核查比例87.08%;管理费用核查比例74.68%;财务费用核查比例93.69%;
(3)对代理商实施函证以及走访,2022年发函比例为93.58%,回函比例为81.07%,对未回函的执行了替代测试,检查相关合同、凭证,并根据合同条款对市场服务费进行了测算,以确认入账的市场服务费是否真实、准确及完整;
(4)获取发行人员工名册,分析员工人数变动的合理性,查阅公司工资明细表,复核薪酬计提的准确性、计提与发放是否与账面记录一致;
(5)结合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明细检查和测算折旧与摊销金额,复核计入期间费用的折旧与摊销金额的准确性;
(6)对供应商实施函证及走访程序,以确认成本费用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其中2022年供应商发函比例为76.13%,回函比例为76.13%;
(7)核查2022年度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独立董事基于隐私仅提供其获取御银股份薪酬的账户)和实控人控制的其他公司的银行流水,以确认公司不存在体外支付的情形。
2、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2022年度的成本费用确认具有其完整性、准确性,不存在跨期确认、体外支付等虚减成本费用的情形。
(十)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一之(5)核查情况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一之(5)及公司回复,年审会计师实施的核查程序主要包括:
(1)查阅公司关于出售海晟金租股权的公告信息,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和相关会议纪要等资料,了解公司出售海晟金租股权是否已履行相关审批手续,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
(2)检查公司出售海晟金租股权的股权转让合同,了解公司出售海晟金租股权的交易背景、交易价款、结算方式等合同信息,判断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3)通过公开渠道查询交易对手方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是否存在通过出售海晟金租股权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4)评价评估机构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复核评估报告中的重要评估方法和重要数据,判断出售海晟金租股权价格是否公允、合理;
(5)向交易对手方广东南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询证和走访,了解出售海晟金租股权的交易背景、结算方式、股权过户、独立性等情况,确认交易的真实性;
(6)选取收入样本,复核有关的原始单据;
(7)比较公司本期各月主营业务收入的波动情况,分析其变动趋势是否正常。
2、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实现的净利润占净利润比例分别为112.24%和3.52%,其中第三季度占比较高主要是公司于第三季度确认对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所致,具有合理性,同时公司2022年度各个季度的收入相对稳定。因此,公司不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突击创利的情形。
(十一)年审会计师审计程序的有效性及审计证据的充分性、适当性。
年审会计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经上述核查,年审会计师相信所实施的审计程序具有效性,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核查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出售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晟金租”)9%股权,交易价格3.06亿元,该笔交易为你公司贡献净利润8,808.38万元,占报告期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62.62%。你公司前期披露的重组报告书显示,交易对价由交易对手方广东南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海集团”)以现金方式分三期支付,自《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交割完成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55%,在首次划款日后6个月、12个月内分别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15%、30%,报告期末你公司尚存对南海集团的其他应收款1.38亿元。
请你公司:
(1)说明你公司出售海晟金租股权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2)说明交易对价的回收进展以及是否符合《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支付安排,在此基础上说明对南海集团的其他应收款减值计提是否充分、该笔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出售海晟金租股权的会计处理
1、公司2016年5月参股设立海晟金租,投资金额为18,000.00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借: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投资成本18,000.00万元
贷:银行存款18,000.00万元
2、历年期末公司根据海晟金租经营情况评估其公允价值,并将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注:4,424.49万元为截止2021年底历年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金额)。
借: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一公允价值变动 4,424.49万元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424.49万元
3、2022年9月公司出售海晟金租股权经股东会审批通过,并与南海集团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公司根据协议约定价格确认海晟金租股权公允价值。
借: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一公允价值变动 8,175.51万元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8,175.51万元
4、2022年11月公司出售海晟金租股权经中国银保监会广东监管局批复,公司与南海集团完成股权过户手续并于2022年12月5日收到第一期款项16,830.00万元,公司确认股权转让投资收益。
借:其他应收款-南海集团 30,600.00万元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2,600.00万元
贷: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一投资成本 18,000.00万元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一公允价值变动 12,600.00万元
投资收益 12,600.00万元
借:银行存款 16,830.00万元
贷:其他应收款-南海集团 16,830.00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出售海晟金租股权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二)交易对价的回收进展情况
1、《股份转让协议》对交易对价的约定
《股份转让协议》第三条股份转让价款及支付第3.3款部分条款如下: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按如下约定分三期向乙方支付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
(1)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共管账户存入股份转让价款的55%即壹亿陆仟捌佰叁拾万元整(RMB 168,300,000)作为第一期转让价款(“第一期转让价款”)的备付款。在共管账户资金向乙方指定账户划付之前,共管账户内的资金属于甲方所有。
(2)在首次划款日后6个月内,甲方应将股份转让价款的15%即肆仟伍佰玖拾万元整(RMB 45,900,000)支付至乙方的银行账户内。
(3)在首次划款日后12个月内,甲方应将股份转让价款的30%即玖仟壹佰捌拾万元整(RMB91,800,000)支付至乙方的银行账户内。
2、2022年12月5日,即《股份转让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南海集团按协议规定向公司支付了第一期转让价款16,830.00万元。2023年6月5日,南海集团按协议规定向公司支付了第二期转让价款4,590.00万元。
3、按《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南海集团将于2023年12月5日前支付第三期转让价款9,180.00万元。截止本问询函回复公告日,该期转让价款尚未到期,公司尚未收到。
南海集团作为佛山市南海区国资局100.00%控股的国有企业,资金实力雄厚,截至2022年末账面货币资金380,713.92万元,公司应收股权转让款余额13,770.00万元,占其货币资金比例仅为3.62%。
综上所述,转让价款的回收进展符合《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支付安排。2022年底公司应收股权转让款余额13,770.00万元经评估不存在预期信用损失,无需计提坏账准备。
(三)股权转让交易具有商业实质
股权转让交易对手南海集团属于佛山市南海区国资局100.00%控股的国有企业,与公司、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以中联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所确定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由南海集团以现金方式支付,股权转让交易具有商业实质。
(四)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1)核查情况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二之(1)及公司回复,年审会计师实施的核查程序主要包括:
(1)查阅公司关于出售海晟金租股权的公告信息,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和相关会议纪要等资料,了解公司出售海晟金租股权是否已履行相关审批手续,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
(2)检查公司出售海晟金租股权的股权转让合同,了解公司出售海晟金租股权的交易背景、交易价款、结算方式等合同信息,判断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3)通过公开渠道查询交易对手方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是否存在通过出售海晟金租股权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4)评价评估机构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复核评估报告中的重要评估方法和重要数据,判断出售海晟金租股权价格是否公允、合理;
(5)向交易对手方广东南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询证和走访,了解出售海晟金租股权的交易背景、结算方式、股权过户、独立性等情况,确认交易的真实性;
(6)复核公司出售海晟金租股权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2、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对出售海晟金租股权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五)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2)核查情况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二之(2)及公司回复,年审会计师实施的核查程序主要包括:
(1)获取公司出售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股份转让协议》,核查回款进度是否符合合同要求,了解公司出售海晟金租股权的交易背景、交易价款、结算方式等合同信息,判断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2)获取广东南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审计报告,2022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2022年度审计报告,分析广东南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是否具有偿债能力;
(3)获取《广东南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分析广东南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信用状况;
(4)通过公开渠道查询交易对手方广东南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是否存在通过出售海晟金租股权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5)查询其他上市公司对于应收股权款的坏账政策;
(6)向交易对手方广东南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询证和走访,了解出售海晟金租股权的交易背景、结算方式、股权过户、独立性等情况,确认交易的真实性。
2、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出售海晟金租的交易对价的回收符合《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支付安排,公司对南海集团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计提充分,该笔交易具有商业实质。
三、年报显示,近年来你公司自有物业产业园运营业务收入占比上升,报告期实现经营租赁收入5,398.55万元,同比增加37.68%,占营业收入比重为79.32%。报告期末你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余额6.99亿元,同比增长66.45%,主要系报告期御银金融电子高新科技园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已对外出租,由固定资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你公司报告期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摊销1,809.82万元,计提减值准备9.91万元。年报“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显示,你公司运营的三大产业园区御银科技园、小炬人创芯园以及御银产业园总建筑面积分别为3.57万平方、3.25万平方和6.19万平方,报告期末对外出租经营面积分别为3.22万平方、2.89万平方和1.36万平方。
请你公司:
(1)说明经营租赁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合规性;
(2)说明投资性房地产目前的使用情况,是否符合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条件;
(3)说明投资性房地产折旧、摊销年限等会计估计与同行业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以及折旧、摊销计提是否充分;
(4)说明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5)说明御银产业园出租率较低的原因以及你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如有)。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1)至(4)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经营租赁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合规性
1、公司经营租赁收入的相关规定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经营租赁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合规性
公司经营租赁收入主要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出租租金收入。
(1)公司经营租赁收入的确认以双方合同约定金额为基础,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经营租赁收入的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每期经营租赁收入金额真实,符合双方合同的约定,具有真实交易背景。
(2)公司对经营租赁收入对应的客户,区分关联方和非关联方核算,经营租赁收入的入账科目正确。2022年公司对经营租赁租金确认为收入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经营租赁收入对应的关联方客户,公司已根据租赁业务的实际情况,将偶然性的关联交易按股东捐赠计入资本公积。
经营租赁收入对应的非关联方客户,与公司、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该部分客户生产经营情况良好,回款及时。
(3)公司经营租赁收入确认的时点准确,不存在跨期确认情况。经营租赁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经营租赁收入确定期间符合双方合同约定,不存在已实现的收入未确认或延期、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经营租赁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条件,经营租赁收入金额、入账科目、时点正确,经营租赁收入的确认真实、合规。
(二)投资性房地产目前的使用情况
1、投资性房地产目前的使用情况
单位:万平方米
■
上述投资性房地产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会议审议同意对外出租经营,其中暂时空置的房产,仍将继续对外招商用于出租经营,公司将积极进行科技园区规划布局,促进公司经营租赁业务的稳定增长,持有意图短期内不会发生变化。
2、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定义,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投资性房地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1)与该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为了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将房屋建筑物对外出租,每月确认租金收入并及时收取款项,房屋建筑物折旧每月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投资性房地产确认条件。
(三)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摊销年限情况
1、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摊销年限
(1)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
(2)无形资产摊销方法
■
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采用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摊销充分、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摊销年限与同行业公司的比较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折旧、摊销年限等会计估计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详见下表对比:
(1)投资性房地产折旧与同行业公司的比较
■
(2)土地摊销与同行业公司的比较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是为赚取租金而持有的房地产,以成本模式计量,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为69,917.70 万元,本期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9.91万元。
2022年底,公司评估投资性房地产的实物状况,并与投资性房地产周边市场房产可变现净值进行对比,同时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全部投资性房地产进行价值评估,了解和测算评估报告中所使用的重要假设、方法和关键参数等,对部分存在减值的投资性房地产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的计提充分、合理。
投资性房地产可变现净值评估的具体测算过程如下(以母公司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为例):
1、评估方法选择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虽已出租,但其仍属于可售阶段,周边存在类似同类型业态,周边市场存在交易案例,可以采用市场法确定公允价值,故评估采用公允价值扣除处置费用确定资产可收回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公允价值(不含税价)-处置费用。
2、评估方法简介
(1)市场法是将评估对象与在评估基准日近期有过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对这些类似房地产的已知价格作适当的修正,以此估算评估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P=P案例×A×B×C×D×E
其中: P:待估房产评估价值; P案例:可比交易实例价格;
A:交易情况修正系数; B:交易日期修正系数;
C:区域因素修正系数; D:个别因素修正系数;
E:权益状况因素修正系数
(2)处置费用的确定。处置费用为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搬运费、相关税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3)可收回金额的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公允价值(不含税价)-处置费用
3、一般评估假设
(1)交易假设: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2)公开市场假设:公开市场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的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接受何种影响的一种假定。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是指一个有自愿的买方和卖方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方和卖方的地位平等,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非强制性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
(3)持续使用假设:持续使用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的资产状态的一种假定。首先被评估资产正处于使用状态,其次假定处于使用状态的资产还将继续使用下去。在持续使用假设条件下,没有考虑资产用途转换或者最佳利用条件,其评估结果的使用范围受到限制。
4、评估结果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在持续使用假设和公开市场原则前提下母公司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纳入评估范围内的投资性房地产、房屋建筑物的可收回金额为75,406.22万元(大写金额为人民币柒亿伍仟肆佰零陆万贰仟贰佰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注:评估结果不含增值税。
(五)御银产业园出租率较低的原因及应对措施
2022年初御银产业园工程完成验收并开始对外出租,截至2022年底公司引进五家企业,出租面积共1.36万平方米,出租率为21.97%,主要原因是因园区初建,人才公寓和商业等配套尚在陆续完善中,同时公司拟将御银产业园打造为具有影响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孵化基地,加强了对园区进驻企业的筛选,导致园区出租率不高。
为进一步提升御银产业园的运营效益,壮大园区规模,实现园区平稳健康发展,公司2023年主要运营计划如下:
1、完善御银产业园配套服务和优化园区环境。园区人才公寓和商业配套已陆续向园区企业提供,同时通过对智能园区管理系统等基础设施的智能化升级改造,从线上支付管理、流动人员轨迹管理、门禁权限管理、监控安全管理、智能化物业服务、停车场系统管理、设备能耗管理等多领域实现了智能化的处理方式,为园区企业提供更智能化、更便利化的优质园区环境。
2、不断提升御银产业园的孵化能力。公司积极提高资源积累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为园区创业团队和成长初期企业提供配套齐全的空间载体、企业创业培训、战略咨询、投融资服务、政策申报咨询、线上信息发布服务、人才交流服务等一站式服务。
3、持续加强御银产业园招商力度,做好专业化众创空间,吸引更多战略性新兴产业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入驻。
4、优化园区招商工作机制,加强园区招商项目管理。
5、不断提高招商团队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制定更合理的激励政策。
(六)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1)核查情况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三之(1)及公司回复,年审会计师实施的核查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公司经营租赁收入的确认方式,评价收入确认政策的真实性、合规性;
(2)选取公司租赁合同样本,分析经营租赁收入确认条件与公司确定的经营租赁收入确认会计政策是否一致,评价公司的经营租赁收入确认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收入确认政策,复核相关会计政策是否正确且一贯地运用;
(3)对公司本期新增的租赁客户进行关注,获取新增重要租赁客户的档案信息,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其相关信息,对其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进行评估;
(4)对公司经营租赁收入实施细节测试、截止测试、凭证查验和内控测试等审计程序,以核查经营租赁收入确认的真实性;
(5)选取公司经营租赁收入样本,分析经营租赁单价波动情况,并与市场交易价格进行对比分析,验证经营租赁收入真实性与合理性;
(6)选取样本函证主要经营租赁客户,确认其租金金额与公司营业收入是否相符;
(7)选取样本走访主要经营租赁客户,核实经营租赁收入的真实性;
(8)核查2022年度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独立董事基于隐私仅提供其获取御银股份薪酬的账户)和实控人控制的其他公司的银行流水。
2、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经营租赁收入确认具有其真实性、合规性。
(七)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2)核查情况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三之(2)及公司回复,年审会计师实施的核查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构成明细、使用情况、使用目的,分析是否符合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条件;
(2)检查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分类和采用的计量属性是否适当,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3)通过对投资性房地产实施监盘程序,确认投资性房地产的实物状况;并检查所有房地产权证书的原件,确定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是否归公司所有。
2、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符合投资性房地产确认条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八)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3)核查情况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三之(3)及公司回复,年审会计师实施的核查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等,并与同行业公司进行比较,分析是否存在差异;
(2)分析判断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折旧政策是否恰当,计算复核折旧的计提和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2、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折旧、摊销计提合理充分,与同行业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九)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4)核查情况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三之(4)及公司回复,年审会计师实施的核查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并评估御银股份管理层对投资性房地产减值迹象的判断及其依据,分析判断其恰当性;
(2)通过网络等资源查询投资性房地产同地段的出售价格等信息,核实是否存在减值的情况;
(3)借助外部专家工作对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进行评估,复核评估报告中所使用的重要的假设和方法,以及取用的关键参数的相关性和合理性,分析验证投资性房地产估值的计算准确性;
(4)评价管理层委聘的外部评估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评价评估专家的工作结果或结论的相关性和合理性,工作结果或结论与其他审计证据的一致性。
2、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减值准备计提合理充分。
四、年报及《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显示,你公司采用追溯重述法对2021年年报进行会计差错更正,涉及较多会计科目,其中包括因存在收入、成本和费用跨期的情况进行调整,因对代收代缴的水电费收入按总额法列报进行净额法调整,因未按已结算金额对已竣工结算的暂估工程进行调整而调整投资性房地产和其他应付款等。会计差错更正影响2021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报表项目16个、影响2021年度合并利润表报表项目12个,影响2021年度营业收入357.81万元、净利润142.81万元。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你公司2021年年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
请你公司:
(1)说明前述会计差错对你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是否具有广泛性影响,如是,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更正后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并出具新的审计报告,如否,说明理由及判断依据;
(2)说明2021年以前年度是否存在相同或类似的会计差错,你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告的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3)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会计基础薄弱的问题,以及你公司拟采取的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措施(如有);
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结合对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的重要性水平,说明前述会计差错是否影响其对你公司已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并说明理由;
(5)说明前述会计差错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是否具有广泛性影响及判断依据。
公司回复:
2022年度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如下:
单位:万元
■
(一)会计差错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不具有广泛性影响
1、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对2021年度财务报表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营业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报表数据影响很小,且仅对2021年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产生影响,该类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未对所对应的财务处理事项、内部控制流程和管理流程等产生不良影响。
(1)累计影响2021年度营业收入357.81万元,主要是对代收代缴的水电费收入按总额法进行净额法调整影响营业收入364.30万元,该调整对2021年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而且水电费业务仅为公司产业园运营业务的配套业务,在公司营业收入中占比较低,该调整对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影响较小,不构成财务报表的主要组成部分。
(2)累计影响2021年度净利润142.81万元,仅占2021年度净利润的2.31%,该调整对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影响较小,不构成财务报表的主要组成部分。
(3)涉及资产和负债类科目的会计差错更正金额,占资产总额和净资产的比例均低于1%,该部分调整对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影响较小,不构成财务报表的主要组成部分。
2、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对应的事项,不构成重大非常规交易,不会影响盈亏性质变化、净资产正负性质的变化,对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影响较小,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不构成重大影响。
综上所述,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不具有广泛性影响。
(二)公司2021年以前年度不存在相同或类似的会计差错,以前年度财务报告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三)公司不存在会计基础薄弱的问题及拟采取的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措施。
1、会计差错更正对2021年财务报表数据影响较小,且不对报表数据对应的事项、公司内部控制流程、管理流程等产生不良影响,公司不存在会计基础薄弱的问题。
2、公司拟采取的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主要措施:
(1)持续完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2)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建设,完善业务操作规范。
(3)进一步规范财务会计核算体系,严格执行专业准入制度。
(4)健全和完善各项会计控制方法,确保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5)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规范性。
(6)进一步加强财务信息的预测,严格规范关联交易信息的披露。
(7)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问题(4)核查情况
我们对《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中披露的会计差错更正相关内容进行了汇总分析,其对2021年财务报表数据的具体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我们在确定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的重要性水平时,主要考虑了营业收入和税前利润两个基准。由于2021年公司税前利润包含证券投资和非上市类股权投资产生的损益影响,导致公司的税前利润波动较大,加上公司受主业萎缩影响,收入规模大幅下降,而营业收入作为退市指标对公司影响较大,通过比较税前利润或亏损(绝对值)5%和营业收入1%的基准计算金额情况,并基于谨慎性原则,最终以营业收入作为确定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的判断基准。
公司在公告中作出的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对2021年年报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营业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报表数据影响较小,占比分别为-0.27%、-2.74%、-4.00%、2.31%,其中大部分更正调整项目属于分类性质的差错,该类差错不影响公司的经营业务和净利润等关键业绩指标,对财务报表整体不产生重大影响。除分类差错外,其他差错更正金额对财务报表整体影响非常小,其中影响营业收入6.49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0.07%,影响税前利润-85.41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比例为1.38%,影响所得税-57.40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比例为0.93%,从金额和性质上分析,以上差错更正事项均不构成重大错报。此外,由于公司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已触及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的财务类强制退市警示指标,以上差错更正金额不会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是否触及退市指标,对财务报表整体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综上所述,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 8号一一重要性及评价错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一一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以及应用指南的相关指引,我们认为,前述会计差错更正调整事项不影响我们对公司2021年年报出具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结论。
(五)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问题(5)核查情况
经分析以及结合我们2021年执行的审计程序情况,前述会计差错主要分类如下,一是前述会计差错事项所涉及到的重分类调整,主要影响财务报表数据特定账户和项目,该类特定账户和项目未对所对应的财务处理事项整体产生不良影响,我们未发现相关公司内部控制流程、管理流程存在重大控制缺陷;二是前述会计差错事项所涉及到的收入净额法调整、跨期调整和所得税调整等,不构成重大非常规交易,不会改变公司2021年盈亏性质,亦不存在潜在规避ST退市风险情形,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不构成重大影响,因此,前述会计差错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不具有广泛性影响。
五、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对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43.16%,较2021年上升5.48个百分点;从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412.70万元,同比上升354.77%。报告期末应付账款余额1,918.87万元,同比上升7.48%。
请你公司:
(1)列示前五名客户、前五名供应商名称,说明与你公司、你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2)说明报告期前五名客户集中度进一步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3)说明在营业收入萎缩的情况下,对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及应付账款余额较2021年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前五名客户、前五名供应商情况
1、前五名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
(下转9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