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董事、行长辞任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3-027
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董事、行长辞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 董事会收到胡跃飞先生的辞职报告。胡跃飞先生因年龄原因,辞去本行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及行长职务。在冀光恒先生的行长任职资格核准前,胡跃飞先生继续履行行长职责。
胡跃飞先生的辞任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胡跃飞先生持有本行股份104,104股。胡跃飞先生辞任后,其所持本行股份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进行管理。
胡跃飞先生1980年在人行参加工作,拥有40余年银行从业经历。1990年加入本行的前身深圳发展银行,历任支行行长、分行行长、总行行长助理和副行长,2016年起担任行长。胡跃飞先生是国内供应链金融理论研究和实践的先行者和权威专家,是本行改革转型积极的践行者和推动者,经历了本行历史上两行整合、重组变革、零售战略转型等各项重大事项,积极推动银行改革创新和稳定发展。
胡跃飞先生带领高级管理层严格执行党委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策部署,在持续深化本行战略转型、优化公司治理机制、提升风险管控水平、推进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董事会对胡跃飞先生在任期间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3-028
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23年6月7日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6月8日在本行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12人(包括独立董事5人),董事长谢永林,董事陈心颖、蔡方方、郭建、杨志群、郭世邦、项有志、杨军、艾春荣、刘峰、吴志攀和郭田勇共12人到现场或通过视频、电话参加了会议。
本行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长叶望春,监事车国宝、王春汉、王松奇、韩小京、孙永桢和邓红到现场或通过电话等方式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本行董事长谢永林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冀光恒先生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的议案》。
同意聘任冀光恒先生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
上述任职须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在冀光恒先生的行长任职资格核准前,胡跃飞先生继续履行行长职责。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行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冀光恒先生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冀光恒先生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
上述任职须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行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须提交本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行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本行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3年6月26日召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关于选举冀光恒先生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提交该次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的其他具体事项请见《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附件:执行董事候选人冀光恒先生简历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9日
附件:执行董事候选人冀光恒先生简历
冀光恒先生,执行董事候选人。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北京大学经济地理学本科、人文地理学硕士、区域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
冀光恒先生于2020年4月加入中国平安,现任中国平安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平安上海总部党委书记、总经理;亦为平安资产管理、平安海外控股董事;期间曾任陆金所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在加入中国平安前,冀先生曾出任宝能集团副董事长、联席总裁;上海农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北京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北京市分行办公室主任兼党办主任,长安支行党委书记、行长,总行副行长专职秘书,总行住房信贷部市场开发处副处长;上海银工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冀光恒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平安银行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3-029
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26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本公司六楼多功能会议厅。
(六)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本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相应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任一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投票规则: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八)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15日(星期四)。
(九)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关于选举冀光恒先生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因选举一名执行董事候选人,上述议案不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上述议案未涉及需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等有关公告。
(二)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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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本公司提请各股东注意,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股东代理人现场参会时未能完整提供上述文件供本公司核验的,本公司将有权拒绝承认其参会或表决资格。
(二)登记时间:2023年6月26日下午12:00-14:15。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大会登记处。
(四)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的表决票将在现场发放。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子邮箱:PAB_db @pingan.com.cn
联系电话:0755-82080387
传真:0755-82080386
(六)会议费用:
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001”,投票简称:“平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全部议案是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6月26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议案表决权,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留意表格下方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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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即只能在“同意”、“反对”、“弃权”三栏中任一栏打“√”,其他符号、数字无效;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