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34 证券简称:科新发展 编号:临2023--021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6月2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确认已收到,会议于2023年6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绍嘉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3年6月29日(星期四)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在深圳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六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234 证券简称:科新发展 编号:临2023--022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6月2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确认已收到。会议于2023年6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纯华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监事3名,职工监事2名。目前,公司非职工监事2名,需补选1名,因此公司监事会提名崔林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经审查,崔林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三年六月八日
附:
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崔林军先生:汉族,籍贯河南许昌,出生于1979年,本科学历。历任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深圳市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副经理,深圳市建装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工管中心总经理,深圳市文业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锦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22年1月至今,任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234证券简称:科新发展 编号:临2023一023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公司孙公司深圳市前海山水天鹄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为提达装饰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提达装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数量:本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事项。
● 特别风险提示: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3月末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未经审计),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计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本营运能力,同时结合公司资金状况,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提达装饰”)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提达装饰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上述担保额度不超过公司2022年度净资产的50%。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最终实际额度内担保金额将根据提达装饰的经营需要以与相关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中心确定上述担保的具体事宜,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担保额度内的相关担保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已于2023年6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 6月3日
法定代表人:崔林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MNAC4A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田心社区梅园路128号招商开元中心1栋B单元5层508
经营范围:建筑装饰工程;建筑装饰设计;室内装潢设计;市场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建筑装饰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研发;建筑装饰材料的销售。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提达装饰总资产29,089.51万元,负债总额25,068.71万元,净资产4,020.8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6.18%;2022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468.90万元,净利润160.39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2023年3月31日,提达装饰总资产27,030.08万元,负债总额23,401.65万元,净资产3,628.4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6.58%;2023年1-3月,营业收入900.18万元,净利润-392.38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提达装饰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孙公司深圳市前海山水天鹄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提达装饰100%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提达装饰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六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234 证券简称:科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3-024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6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6月29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333号招商开元中心1栋B座5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6月29日
至2023年6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3月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的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已经公司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6月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6月8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7日、2023年4月27日、2023年6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2023年3月8日、2023年4月28日、2023年6月9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公司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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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
2023年6月26日(星期一)9:00一11:30,15:00一17:30
3、登记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333号招商开元中心1栋B座5楼证券投资管理部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大会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333号招商开元中心1栋B座5楼
邮政编码:518023
联系人:温庭筠
联系电话:0755-23996252、0351一4040922
电子邮箱:zq@600234.net
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进行登记的股东,请注明联系电话,并在参会时携带股东登记材料原件,交给大会秘书处。
特此公告。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8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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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