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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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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3-06-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191 证券简称:菲菱科思 公告编号:2023-031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以公司 2022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53,3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3,340,000.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每10 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16,002,000股,转增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将增加至69,342,000股。在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的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3,3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9.0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2.0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 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1.0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53,34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69,342,00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 6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 6月 1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6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配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3年 6 月16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6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4、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6 月 6 日至登记日:2023年 6月 1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3年6月16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53,340,000股,本次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至69,342,000股。

注:本次变动后的股份数量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69,342,000股摊薄计算,2022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2.82元。

2、最低减持价格的调整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龙发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庞业军、王乾、万圣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54.62元/股。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高新开发区建安路德的工业园A栋证券法务部

咨询联系人:胡先生

咨询电话:0755-23508348

传真电话:0755-86060601

十、 备查文件

1.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