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转债”预计满足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提示性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3-042
转债代码:110067 转债简称:华安转债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转债”预计满足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提示性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1、发行日期:2020年3月12日
2、发行数量:2800万张(280万手)
3、发行面值: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4、发行总额: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28亿元
5、发行票面利率:本次发行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60%、第四年0.80%、第五年1.50%、第六年2.00%。
6、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即2020年3月12日至2026年3月11日。
7、上市日期:2020年4月9日
8、债券代码:110067
9、债券简称:华安转债
10、转股起止日期: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0年9月18日至2026年3月11日。
11、当前转股价格:6.12元/股。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与可能触发情况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根据《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华安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前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自2023年5月24日起至2023年6月8日,公司A股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6.12元/股的80%,即4.90元/股的情形,若公司A股股票在未来的连续十八个交易日内仍有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继续满足相关条件的,将可能触发“华安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于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和现行法规要求,于触发“华安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后确定本次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