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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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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3-06-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3-030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财务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合计150万元。本次收费系按照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023年度审计费用尚未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服务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质,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能够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基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连续性的考虑,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服务费。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为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6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服务费。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3-029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6月2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6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赛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预留授予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注销54,500份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23,200股限制性股票的相关安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3-028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6月2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3年6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励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服务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的投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54,5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及23,2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同意根据公司董事会的提名选举刘越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公司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具体如下:

(一)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

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含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人民币24万元/年(税前);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

(二)适用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起至新的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审批通过前。

(三)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薪酬或津贴、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董事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2、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报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5)。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3-035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6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6月3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A区20号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6月30日

至2023年6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 2023年4月7日及2023年6月9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及2023 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信息。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6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二)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A区20号楼一楼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可采用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书面登记:在邮件或传真上需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A区20号楼

2、联系电话:0591-86252506

3、传真:0591-86252506

4、邮箱:ir@rock-chips.com

5、联系人:翁晶

(二)会议费用

本次现场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3-034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独立董事张帅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增补一名董事。公司董事会提名刘越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认为刘越女士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

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刘越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0日

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越,女,196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高级工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获硕士学位。1996年至2003年,任北大青鸟集团副总裁;2003年至2010年,参与创立中芯国际,并任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副总裁;2011年至2014年初,在全球著名的风险投资公司华登国际任副总裁,专注于半导体领域投资。

2014年至今任元禾璞华执行合伙人、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理事、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集成电路设计分会副秘书长、北京半导体行业协会监事长、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约研究员。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3-033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鉴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拟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8,000份,并回购注销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5,2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30.15元/股;预留授予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拟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4,000份,并回购注销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31.79元/股。

2、鉴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拟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7,500份。

3、鉴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拟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5,000份。

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合计54,5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及23,2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23,2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减少23,200元。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1、申报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A区18号楼

2、申报时间:2023年6月10日起45天内

3、联系人:翁晶

4、联系电话:0591-86252506(工作日9:30-11:30;14:00-17:00)

5、传真号码:0591-86252506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3-032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数量合计54,500份;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23,200股,具体如下:

1、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8,000份,并回购注销首次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5,200股;注销预留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000份,并回购注销预留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000股。

2、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7,500份。

3、注销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5,000份。

●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30.15元/股;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31.79元/股。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54,500份进行注销,并对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3,200股进行回购注销。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授权及批准情况

(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0年9月2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2023年6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2,000份,并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3,200股。

(二)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2年2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2023年6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7,500份。

(二)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2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2023年6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5,000份。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说明

(一)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

1、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根据《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之“第八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被公司辞退、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雇佣协议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及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行权和解除限售,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预留授予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董事会审议决定注销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2,000份,并回购注销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3,200股。

2、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根据《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八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被公司辞退、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雇佣协议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及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行权和解除限售,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董事会审议决定注销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7,500份。

2、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根据《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八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被公司辞退、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雇佣协议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激励对象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终止行权,其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作废,由公司注销;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董事会审议决定注销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5,000份。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因此,公司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1、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确定以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1年6月22日实施完毕。

根据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31.50元/股调整为31.00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33.14元/股调整为32.64元/股。

2、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确定以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50元(含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2年8月10日实施完毕。

根据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31.00元/股调整为30.15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32.64元/股调整为31.79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所需资金均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注:因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尚在自主行权过程中,上表中本次变动前及本次变动后的股本结构均未包含自2023年4月1日起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导致的股份变动,具体行权结果对股本结构的影响将于每季度结束后进行单独披露。本次公司股本结构的实际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注销54,500份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23,200股限制性股票的相关安排。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预留授予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注销54,500份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23,200股限制性股票的相关安排。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3-031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低风险、高流动性的投资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的投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的投资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六)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投资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的投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故不需要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投资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理财产品,并将持续跟踪并分析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的投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公司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