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0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9日(星期五)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9日9:15-9:25,9:30一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9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河南省西峡县工业大道299号)。
3.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耀志。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7.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8.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2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2,447.2505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8307%。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2,166.7505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70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80.5000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0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88.3000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5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8000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80.5000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02%。
9.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董事孙耀志、孙耀忠、孙锋、李明黎、张明华、梁中华、李培才、孙玉福、方拥军,拟聘董事刘红玉、李江、赵书峰、侯向阳,监事摆向荣、王宇、李永泉,董事会秘书谢国楼;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锦天城(郑州)律师事务所黄辉律师、杨子彬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 了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孙锋、孙耀忠、李明黎、刘红玉、李江、 赵书峰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孙玉福、方拥军、侯向阳共同组 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选举孙锋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2,424.7424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97%。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5.7919万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928%。
(2)选举孙耀忠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2,424.7419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97%。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5.7914万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926%。
(3)选举李明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2,424.7410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97%。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5.7905万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923%。
(4)选举刘红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2,424.7411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97%。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5.7906万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924%。
(5)选举李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2,424.7412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97%。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5.7907万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924%。
(6)选举赵书峰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2,424.7413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97%。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5.7908万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924%。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孙玉福、方拥军、侯向阳为第八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孙锋、孙耀忠、李明黎、刘红玉、李江、赵书峰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孙玉福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2,424.7421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97%。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5.7916万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927%。
(2)选举方拥军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2,424.7409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97%。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5.7904万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923%。
(3)选举侯向阳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2,424.7410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97%。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5.7905万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923%。
3、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摆向荣、王宇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 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李永泉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拟聘任的监事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选举摆向荣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22,424.7420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97%。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5.7915万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927%。
(2)选举王宇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22,424.7409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97%。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5.7904万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923%。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锦天城(郑州)律师事务所黄辉律师、杨子彬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郑州)律师事务所关于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1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3年6月9日15:30召开并选举产生了第八届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6月9日16:30在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9名董事现场出席了会议,会议有效表决票为9票。经半数以上董事推选孙锋主持本次会议,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董事会选举孙锋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同时,根据《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将变更为孙锋。
董事会选举孙耀忠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董事会选举产生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具体如下:
(1)战略委员会:孙锋(主任委员)、孙耀忠、孙玉福;
(2)提名委员会:孙玉福(主任委员)、侯向阳、孙耀忠;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侯向阳(主任委员)、方拥军、孙耀忠;
(4)审计委员会:方拥军(主任委员)、侯向阳、李明黎。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孙耀忠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孙定文、冯长虹、唐国忠、焦雷、席国钦、王瑞金、谢国楼、张群、赵延通为公司副总经理,上述人员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孙定文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谢国楼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谢坤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均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赵凯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2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6月9日17:30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经推荐会议由摆向荣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3名监事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有效表决票为3票。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选举摆向荣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止。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3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和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和第八届监事会成员。同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和监事会主席,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具体成员如下:
1.董事长:孙锋
2.非独立董事:孙耀忠、李明黎、刘红玉、李江、赵书峰
3. 独立董事:孙玉福、方拥军、侯向阳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届满,任期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上述董事会成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孙锋(主任委员)、孙耀忠、孙玉福;
(2)提名委员会:孙玉福(主任委员)、侯向阳、孙耀忠;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侯向阳(主任委员)、方拥军、孙耀忠;
(4)审计委员会:方拥军(主任委员)、侯向阳、李明黎。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上述委员任期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股东代表监事2名,具体成员如下:
(一)监事会主席:摆向荣
(二)股东代表监事:王宇
(三)职工代表监事:李永泉
上述监事会成员任期至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监事会中职
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公司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上述监事会成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负责人聘任情况
(一)总经理:孙耀忠
(二)副总经理:孙定文、冯长虹、唐国忠、焦雷、席国钦、王瑞金、谢国楼、张群、赵延通
(三)财务总监:孙定文
(四)董事会秘书:谢国楼
(五)证券事务代表:谢坤
(六)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赵凯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上述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符合职务要求,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本次聘任、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其中,公司董事会秘书谢国楼、证券事务代表谢坤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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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
四、部分董事、高管离任情况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孙耀志、张明华和独立董事李培才在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且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梁中华,在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后,不再担任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公司高管职务,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耀志和张明华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李培才未持有公司股份,梁中华持有公司177.75万股,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届满离任后,其股份变动将继续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对孙耀志、张明华、梁中华和李培才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五、备查文件
1、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2、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0日
附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孙锋同志,出生于1975年9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及宛西控股和宛西制药董事长、总经理。1997年9月至2000年4月在北京埃特玛多功能膜材料有限公司任销售部经理;2000年4月至2003年12月就学于新西兰梅西大学,攻读商业管理研究生课程;2004年1月至2006年1月任上海月月舒妇女用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1月至2008年1月,任宛西制药总经理助理;2008年1月至2017年9月任宛西制药董事、总经理,2017年10月至今任宛西制药董事长、总经理。2014年4月至2023年6月任宛西控股董事,2008年9月至2023年6月任本公司董事。曾获南阳市“五一劳动奖章”、河南省劳动模范、河南省优秀企业家、河南省杰出民营企业家等荣誉。2023年6月任宛西控股董事长、总经理和本公司董事长。
截止公告日,孙锋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孙锋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孙耀志之子,副董事长、总经理孙耀忠之侄,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孙耀志控制的其他企业任职。除此情况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孙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孙耀忠同志,出生于1960年7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1978年12月至1980年11月在部队服役;1980年12月至1995年7月任河南省内乡县石油公司党支部副书记、副经理;1995年8月至2002年9月任宛西制药副总经理;2002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并兼任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副会长、河南省汽车工业协会副会长。2003年被南阳市总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2004年被评为河南省劳动模范,南阳市五届、六届人大代表,2011年10月任中共西峡县委委员。2015年被评为第五届河南经济年度人物,2018年被评为中国汽车产业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杰出人物。自2003年1月1日至今担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截止公告日,孙耀忠持有公司股份2786.07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6%,孙耀忠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孙耀忠为公司董事长孙锋之叔,实际控制人孙耀志之弟。除此情况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孙耀忠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李明黎同志,出生于1968年10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和宛西控股董事、宛西制药副董事长及副总经理。1998年至2001年7月任月月舒集团副总经理;2001年8月至2017年9月任宛西制药董事、常务副总经理;2017年10月至今宛西制药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2014年6月至今任宛西控股董事。自2005年9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
截止公告日,李明黎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孙耀志控制的其他企业任职。除此情况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李明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刘红玉同志,出生于1972年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执业药师,本科学历。1992年09月至2000年5月在宛西制药担任车间技术员,2000年6月至2003年1月在宛西制药担任前处理车间主任,2003年2月至今担任宛西制药副总经理,2023年6月任宛西控股董事和宛西制药董事、副总经理。2023年6月任本公司董事。
截止公告日,刘红玉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孙耀志控制的其他企业任职。除此情况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刘红玉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李江同志,出生于1981年9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九三学社社员,研究生学历。2004年1月至2010年5月任宛西制药沈阳OTC代表;2010年6月至2014年12月任宛西制药东北大区OTC经理;2015年1月至2016年8月任宛西制药东北大区经理;2016年9月至2020年12月任宛西制药四川省区经理兼西南大区经理;2021年1月至今,任宛西制药总经理助理兼深改办主任。2023年6月任宛西控股监事会主席和宛西制药监事会主席、总经理助理兼深改办主任。2023年6月任本公司董事。
截止公告日,李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孙耀志控制的其他企业任职。除此情况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李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赵书峰同志,出生于1973年10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大专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现任重庆飞龙江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总经理。自1996年至2000年12月在西峡汽车水泵厂工作;自2001年1月在西泵股份工作,历任质检科副科长、车间主任、生产科长、技术部长、技术副总经理;自2003年1月至2012年6月任西泵股份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2012年7月至2014年12月任重庆飞龙江利汽车部件有限常务副总经理,董事兼董事会秘书。2015年1月至今任重庆飞龙江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年6月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日,赵书峰持有公司股份159.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赵书峰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孙玉福同志,男,1958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郑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河南省机械工程学会常务理事,河南省铸造学会秘书长,河南省铸锻协会执行会长,河南省金属学会副理事长,河南省优秀教师,河南省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2019年1月至今任河师大新联学院(2021年更名为中原科技学院)教授,现任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富耐克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和河南平原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公告日,孙玉福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孙玉福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方拥军同志,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河南罗山县人。1993年本科毕业于河南财经学院会计系,2009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获得管理学(财务管理)博士学位。现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公告日,方拥军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方拥军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侯向阳同志,1979年9月生,汉族,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16年6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经济法学博士学位,主要研究企业与公司法律制度。于2021年1月6日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目前担任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7月至今,任教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现任河南省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河南省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兼职律师。2023年6月任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公告日,侯向阳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侯向阳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简历
摆向荣同志,出生于1967年9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文化,高级会计师。1999年10月至2002年9月任宛西制药财务科科长,2002年9月至今任宛西制药副总经理,2014年4月至今任宛西制药董事、财务总监。2014年6月至今任宛西控股董事。自2005年9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止公告日,摆向荣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孙耀志控制的其他企业任职。除此情况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摆向荣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王宇同志,男,出生于1980年9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文化,现任公司办公室主任。2003年7月至2004年5月在公司办公室工作,2004年5月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2016年7月至今任公司办公室主任。自2020年7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监事。
截至公告日,王宇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王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李永泉同志,男,出生于1982年4月12日,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6月进入飞龙股份公司工作,2011年4月至今任监事会办公室主任,2019年11月至今任法律事务部部长。自2020年7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止公告日,李永泉持有公司股份6.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李永泉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和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简历
(一)高级管理人员
孙定文同志,出生于1967年10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自1989年8月至1999年3月在河南省西峡县审计局工作;自1999年4月至2002年9月任宛西制药副总经理。自2002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截止公告日,孙定文持有公司股份1,912,5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孙定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冯长虹同志,出生于1968年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1992年8月至2000年12月在西峡汽车水泵厂工作,历任技术员、科长;2001年1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任采购部长等职。自2002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主抓科研技术工作。
截止公告日,冯长虹持有公司股份1,777,5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冯长虹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唐国忠同志,出生于1964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自1985年4月至1994年9月任河南省西峡县食品罐头厂财务科长;自1994年10月至1996年9月任河南省西峡县红柱石矿副矿长;自1997年10月至2002年12月任河南省西峡县果酒厂副厂长。2003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公告日,唐国忠持有公司股份1,777,5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唐国忠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焦雷同志,出生于1970年9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1990年8月至2000年12月在西峡汽车水泵厂工作,历任技术科技术员、副科长、车间主任;自2001年1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长春办事处主任、东北区销售经理。自2007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公告日,焦雷持有公司股份1,80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焦雷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席国钦同志,出生于1971年5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91年进入西峡汽车水泵厂工作,历任工人、班长、销售员、生产调度员;2003年任总装车间副主任,其中2003年一2004年全脱产到长春汽车高等专科学校学习;2004年6月任总装车间主任;2007年10月任河南飞龙(芜湖)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5月至2011年2月任河南省西峡汽车水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1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公告日,席国钦持有公司股份299,25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席国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王瑞金同志,出生于1968年5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自1988年9月2000年12月在西峡汽车水泵厂工作,历任统计员、采购员、技术科科长;自2001年1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质检科科长、车间主任、质控部部长。自2004年9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公告日,王瑞金持有公司股份1,822,500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瑞金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谢国楼同志,出生于1977年8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02年12月进入河南省西峡汽车水泵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03年1月进公司财务部工作,后历任财务科副科长、财务部副部长。2007年12月兼任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2010年3月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兼证券事务代表。2011年4月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6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止公告日,谢国楼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谢国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张群同志,生于1979年8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0年6月至2004年4月在西安石油大学工作,2004年5月进公司,历任国贸科员、部长,2018年10月至2023年6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23年6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公告日,张群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群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赵延通同志,生于1972年04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2年10月至2002年2月在淅川汽车减振器厂工作,2002年3月加入飞龙公司,2002年3月至2004年3月任技术部副部长,2004年4月至2018年09月任国贸部长,2018年10月至2023年6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23年6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公告日,赵延通持有公司8,2000股, 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赵延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谢坤同志:出生于1993年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16年12月进入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工作,2021年9月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22年8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谢坤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谢坤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赵凯同志:男,出生于1985年4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文化,现任公司审计部部长。2008年10月至2012年8月在公司财务部工作,2012年8月至2018年3月任公司审计部副部长,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审计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日,赵凯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赵凯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9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和换届事项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将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在四楼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选举李永泉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将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
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10日
附件:
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李永泉同志简历
李永泉同志,男,出生于1982年4月12日,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6月进入飞龙股份公司工作,2011年4月至今任监事会办公室主任,2019年11月至今任法律事务部部长。自2020年7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止公告日,李永泉持有公司股份6.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李永泉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