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七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绿能慧充 编号:临2023-024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七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6日以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十一届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23年6月9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十一届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西安子公司投资建设总部研发及生产制造基地项目的议案》。
为满足企业发展需要,绿能慧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子公司”)拟与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理委员会签订《总部研发及生产制造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西安子公司计划在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投资建设“总部研发及生产制造基地项目”,项目总投资约7亿元,计划分两期建设,项目一期计划投资2亿元,在信息产业园租赁标准厂房2.43万平米进行充电桩及储能设备的研发及生产。项目二期计划投资5亿元,用地50亩建设企业研发总部、储能系统生产线、电池pack生产线和充电桩生产线。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绿能慧充关于西安子公司投资建设总部研发及生产制造基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2、审议并通过《关于西安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西安子公司拟与楚雄州金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雄能源”)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共同出资在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楚雄金江慧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核定为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楚雄能源出资5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西安子公司出资4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已发生“对外投资”交易金额合计11,970万元,所涉及的交易金额在连续12个月内经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对外投资明细如下:
■
说明:公司投资510万元设立新疆绿能大明矿产资源有限公司,公司占股51%,需纳入公司合并报表,按照其注册资金累计计算为1000万元。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绿能慧充关于西安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3、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史剑梅女士辞职,辞职后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将不足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其同意后,公司董事会补选李炜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补选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任职条件,其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日
附件:独立董事简历
李炜,男,汉族,1964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中国石油昆仑能源新捷燃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石油昆仑能源大连事业部副总经理、昆仑能源江苏新捷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依厂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渤海未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坤弘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现任上海承方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绿能慧充 编号:临2023-026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西安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楚雄金江慧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雄慧充”或“目标公司”)49%的股权(公司名称最终以工商核定为准);
● 全资子公司绿能慧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子公司”)出资490万元整,占楚雄慧充49%的股份。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十一届七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已发生“对外投资”交易金额合计11,970万元,所涉及的交易金额在连续12个月内经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尚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公司本次投资的目标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等因素影响,本次投资预期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西安子公司拟与楚雄州金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雄能源”)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共同出资在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楚雄金江慧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核定为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楚雄能源出资5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西安子公司出资4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
2、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召开了十一届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安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已发生“对外投资”交易金额合计11,970万元,所涉及的交易金额在连续12个月内经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楚雄州金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300MABXTCEJ24
法定代表人:李宝剑
注册资本:5亿元
注册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高新区永安路159号本宽大厦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力发电;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矿产资源勘查;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水资源管理;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环保咨询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碳纤维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电池制造;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楚雄州金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是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授权楚雄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
除本公告已披露的情形外,楚雄州金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投资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楚雄金江慧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1,000万元
4、注册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
5、经营范围:充电桩基础建设运营
以上信息,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备案为准。
四、投资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楚雄州金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绿能慧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一)合作方式及内容
1、双方通过成立的合资公司(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开发、建设、运营楚雄州充电桩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及运营。
2、合资公司名称:拟定为楚雄金江慧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核定为准)
3、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整。甲方出资510万元整,占合资公司51%的股份;乙方出资490万元整,占合资公司49%的股份。
4、根据各县市业务开展需要,双方同意以合资公司为主体同地方国有企业进行合作开发(具体开发协议以协议签署为准)。
5、乙方负责根据甲方和市场需求打造楚雄州充电桩平台(软件或平台系统),平台归合资公司所有,由甲方管理。
(二)职责分工
1、甲方作为资源型股东,负责积极协调为合资公司配置全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业园区、工商业、楚雄州内各县市、现有充电桩资源,并充分发挥自身在项目前期、政府协调和电网协调方面的优势,为合资公司提供保障支持,协助合资公司开拓市场。
2、乙方利用其在充电桩基础专业技术、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等优势,充分发挥自身在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方面的经验,提供项目申报、方案设计、技术服务、设备供应、场站建设、及后期项目运营、维护等。负责根据甲方和市场需求打造楚雄州充电桩平台(软件或平台系统),平台归合资公司所有,由甲方管理运营。
除上述职责分工外,甲乙双方应根据各自股权占比承担《公司法》规定的一切责任和义务,包含但不限于按照股比融资(如有需要)、利润分成和风险亏损等。
五、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有利于打开公司充电桩业务的云南楚雄州市场,实现业务合作模式的突破,为充电业务开展奠定基础。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目标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对外投资的交易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已发生“对外投资”交易金额合计11,970万元,所涉及的交易金额在连续 12 个月内经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对外投资明细如下:
■
说明:公司投资510万元设立新疆绿能大明矿产资源有限公司,公司占股51%,需纳入公司合并报表,按照其注册资金累计计算为1000万元。
七、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尚需在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的相关手续。
2、目标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等因素影响,本次投资预期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绿能慧充 编号:临2023-025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子公司拟投资建设总部研发及生产
制造基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总部研发及生产制造基地项目
● 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约7亿元,计划分两期建设,项目一期计划投资2亿元,在信息产业园租赁标准厂房2.43万平米进行充电桩及储能设备的研发及生产。项目二期计划投资5亿元,用地50亩建设企业研发总部、储能系统生产线、电池pack生产线和充电桩生产线,项目采取“代建”模式。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十一届七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本次投资项目建设周期较长,该项目不会对公司当期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项目建成后,可能面临市场需求变化、产品价格波动等市场风险;
3、本次投资项目投资金额较大,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影响,截至2023年一季度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5,240.25万元,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项目投资金额为预估数,项目实际推进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变化,具体投资金额以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4、本次投资项目二期为代建模式,二期项目启动条件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等指标继续保持高速增长为前提,二期项目代建申请是否通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5、本次投资项目及未来经营情况可能受到政治环境、政策变化、经济环境、市场环境、建设周期及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本次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企业发展需要,绿能慧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子公司”)拟与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理委员会签订《总部研发及生产制造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西安子公司计划在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投资建设“总部研发及生产制造基地项目”,项目总投资约7亿元,计划分两期建设,项目一期计划投资2亿元,在信息产业园租赁标准厂房2.43万平米进行充电桩及储能设备的研发及生产。项目二期计划投资5亿元,用地50亩建设企业研发总部、储能系统生产线、电池pack生产线和充电桩生产线,项目采取“代建”模式。
2、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召开了十一届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安子公司投资建设总部研发及生产制造基地项目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绿能慧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5月28日
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兴民
住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凤栖路24号能源金贸区中小工业园3号院1号厂房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充电桩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理委员会
乙方:绿能慧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要
西安子公司计划在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投资建设“总部研发及生产制造基地项目”,项目总投资约7亿元,计划分两期建设。
项目一期计划投资2亿元,在信息产业园租赁标准厂房2.43万平米进行充电桩及储能设备的研发及生产。公司将对现有充电桩生产线进行智能化改造提升,加快超级充电,兼容电池检测、数据交互等前沿技术的研发及应用,扩大生产规模,降低成本,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现有充电桩业务。同时,公司将新建储能设备生产线,开展集中式储能系统设备、工商业储能系统设备及户用光储产品的研发及制造。
项目二期计划投资5亿元,用地50亩建设企业研发总部、储能系统生产线、电池pack生产线和充电桩生产线,项目采取“代建”模式。其中,研发总部主要负责新能源领域相关技术及平台应用的研发。储能系统生产线主要进行集中式储能系统设备、工商业储能系统设备及户用光储产品的装配、制造及检测;电池pack生产线主要进行电芯的分选配组、半成品组装、pack检测及包装;充电桩生产线主要进行小功率交直流电桩、大功率一体化直流充电桩、群充系列直流充电桩的生产、组装及检测。
(二)合作模式
项目一期:
1、租赁场地及期限。项目一期计划租赁普洛斯西安沣东产业园厂房(面积约2.43万平米)作为生产场地,租赁期限为三年。乙方承诺自厂房租赁协议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厂房装修并投产运营。
2、租金及质押金缴纳方式。厂房租金采取“三年免租”的方式,即乙方免费使用上述第一款所述生产场地,期间水费、电费等相关运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项目二期:
1、项目代建启动条件。乙方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等指标继续保持高速增长,乙方可向甲方提出项目代建申请,甲方组织相关行业专家及部门对乙方提出的申请资料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甲方启动代建厂房建设工作。同时,甲方为乙方另外预留50亩工业用地以支持乙方长期发展。
2、项目建设模式。项目二期采取“代建”模式,由甲方指定下属国有平台公司成立项目公司,取得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按照乙方生产工艺需求进行定制化开发建设。项目代建及资产收购事宜以双方签署的《定向开发建设及资产收购协议》为准。
(三)项目选址及土地出让
项目二期用地拟选址于沣东新城信息产业园,用地面积约50亩,选址具体位置及四至范围以资源规划部门最终核定的规划红线为准,具体出让面积以资源规划部门挂牌公告为准。为支持乙方后续发展,甲方可根据乙方项目二期达产运营情况,在毗邻乙方项目二期地块预留部分建设用地。
本项目拟出让地块的用途为工业用地,乙方不得将该宗土地作为本协议约定以外的用途。
甲方协调资源规划部门以网上挂牌方式,在西咸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上对项目用地进行公开出让,最终土地价格以挂牌出让价格为准。如甲方项目公司土地竞买不成功,本协议自动终止。甲、乙双方另行协商项目用地事宜。
(四)项目规划建设
乙方应本着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对项目进行整体规划。项目最终建设方案,以甲方审批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乙方承诺自取得土地移交单之日起启动项目方案设计工作,并严格执行西咸新区品质提升和方案比选工作要求,在3个月内完成方案设计工作。
甲方承诺取得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后36个月内完成项目施工建设,并竣工验收。
乙方承诺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完成厂房及办公楼装修工作,6个月内完成厂区设备安装并投产运营。
该项目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安全评价、交通影响评价等相关工作,并按评价报告中的要求严格落实。
(五)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时,协议可以解除。协议解除后相关善后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督促其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在甲方督促后乙方仍未履约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具体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一)乙方在项目竣工验收并达到使用条件后3个月内,未能将“总部研发及生产制造基地项目”的生产、办公地点导入项目;
(二)未达到本协议所约定的投资规模、产值等各项指标;
(三)未能取得国家或地方的核准(备案)、行政许可和批准文件,或未通过上级部门的专题会议决策;
(四)未能通过环保、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项目审核;
(五)未达到本协议所约定的相关承诺的;
(六)乙方在陕西省其他区域与甲方之外的第三方签署投资备忘录、合作协议、投资协议或任何其他相关协议,用于建设与“总部研发及生产制造基地项目”等一致或类似的内容功能;
(七)其他法定情形。
由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当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
四、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建设总部研发及生产制造基地项目是为了进一步满足企业发展需要,该项目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和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充电桩及储能业务快速发展。
五、本次投资事项的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本次投资项目建设周期较长,该项目不会对公司当期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项目建成后,可能面临市场需求变化、产品价格波动等市场风险;
3、本次投资项目投资金额较大,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影响,截至2023年一季度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5,240.25万元,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项目投资金额为预估数,项目实际推进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变化,具体投资金额以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4、本次投资项目二期为代建模式,二期项目启动条件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等指标继续保持高速增长为前提,二期项目代建申请是否通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5、本次投资项目及未来经营情况可能受到政治环境、政策变化、经济环境、市场环境、建设周期及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需求的变化,随着业务规模的发展情况,适时扩大生产基地,为长期的战略发展做好产能储备。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绿能慧充 公告编号:2023-027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6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6月30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耀元路58号中农投大厦802单元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6月30日
至2023年6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十一届六次董事会议、十一届三次监事会议及2023年6月9日召开的十一届七次(临时)董事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2023年6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相关会议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6月29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耀元路58号中农投大厦802单元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
(2)出席会议人员差旅费自理。
(3)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耀元路58号中农投大厦802单元
(4)邮政编码:276017
(5)电话:021-50309255 邮箱:chen66511@126.com
(6)联系人:张谦、陈娟
特此公告。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