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份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22 证券简称:新通联 公告编号:临2023-030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将控股子公司上海伟玟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玟公司”)51%的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为510万元,未实缴),转让给上海置唐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唐科技”),本次交易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伟玟公司的股权。
● 本次交易后,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伟玟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名下控股子公司上海伟玟智能设备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未能如期开展实质性业务,2023年4月23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注销该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的《关于清算注销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9)。
现伟玟公司另一股东置唐科技提议将公司持有的伟玟公司51%的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为510万元,未实缴)全部转让给置唐科技。截至目前,伟玟公司的注册资金均未实缴,本次股权转让,公司转让的51%的股权对应实缴出资0元,转让的价款为0元。
(二)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具体事宜。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置唐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MA1HHALC66
法定代表人:张腾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耀州路741号(上海新村经济小区)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月20日
营业期限:2021年1月20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从事自动化、网络、计算机、信息、包装、机械、电子、软件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自有设备租赁,广告设计、制作、代理,电脑图文设计、制作,软件开发,机械设备、机电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机电设备、机械设备的维修,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除依法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
股权结构:上海升宋自动化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51%,上海常翟包装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49%。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伟玟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MA1GQ6X1X3
法定代表人:顾云锋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整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罗北路1238号10幢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21年6月15日
营业期限:2021年6月15日至2041年6月14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一般项目:智能设备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纸包装制品、木包装制品、塑料制品的批发与零售;包装服务(除危险品急专项规定);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械设备租赁;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的研发与零售;机器人系统技术开发及服务;自动化仓储设备销售;设备维修安装服务(除特种设备)。(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51%;置唐科技持股49%。公司及置唐科技均未实缴出资
四、交易定价
截至目前,伟玟公司注册资金均未实缴,且伟玟公司尚未开展任何经营活动,公司转让的51%的股权,转让价款为0元。
五、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置唐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1、甲方将其拥有的上海伟玟智能设备有限公司51 %的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为510万元,均未实缴)转让给乙方。
2、本次股权转让,甲方转让的股权对应实缴出资0万元,转让的价款为0万元。
3、本次股权转让的基准日为2023年6月9日。
4、本次股权转让涉及到未缴纳的认缴出资额由乙方按章程约定按期足额缴纳。
5、股权转让后,甲方不再享有已出让股权的股东权利、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乙方依照本协议享受股东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股东的义务。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伟玟公司的股权。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伟玟公司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内。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向伟玟公司实际履行出资义务,且伟玟公司尚未开展经营活动,转让定价公允、合理,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