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6月10日

查看其他日期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3-06-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3-021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6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忆会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3-022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参股公司北京金通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通港”)提供财务资助234.355万元,借款期限自款项转入金通港公司账户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

公司作为直接持有金通港1%股份的股东,将签署直接借款协议,借款年利率为10%;通过股东方中金佳业(天津)商业房地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金佳业”)间接持有金通港8.37%的股份,根据协议约定代中金佳业向金通港提供财务资助,将签署代垫借款协议,借款年利率为15.22%。(金通港向公司支付借款年利率为10%,中金佳业向公司支付补贴利息年利率为5.22%)。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一)本次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金通港成立于2013年,主要负责CBD核心区Z3项目的开发运营,取得金融机构贷款或产生收入前,需按约定向各股东方借款以筹措运营所需资金。

由于金通港负责的Z3项目还处于建设阶段,公司无其他收入来源,且暂未取得银行贷款,为协助金通港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根据金通港董事会沟通协商,鉴于其自身资金不足,仍需使用各家股东借款,以保障项目建设的稳健运营。根据公司与其他股东方签署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以及金通港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作为金通港股东之一,与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向金通港提供财务资助,用于工程款支付及Z3项目其他开发支出。

金通港根据Z3项目的建设开发进度,计划向股东新增借款2500万元,其中公司按持股比例拟提供财务资助234.355万元,期限自借款转入金通港公司账户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本次财务资助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2、金通港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3、金通港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金通港的其他股东均按持股比例同等条件提供股东借款。

4、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向金通港提供财务资助共计1098.42万元,不存在到期未清偿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金通港依据股东合作合同及章程按持股比例向各家股东借款,用于工程款支付及Z3项目其他开发支出。现根据该公司整体工程进度和资金安排,仍需使用各家股东借款,故经该公司董事会决议,计划向股东新增借款2500万元,其中公司按持股比例拟提供财务资助234.355万元,期限自借款转入金通港公司账户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

公司作为直接持有金通港1%股份的股东,向其提供财务资助25万元,借款年利率为10%;公司持有金通港另一股东方中金佳业(持有金通港34%股份)24.63%股份,通过中金佳业间接持有金通港8.37%的股份,故公司作为中金佳业的股东,根据协议约定代中金佳业向金通港提供财务资助209.355万元,借款年利率为15.22%。(金通港向公司支付借款年利率为10%,中金佳业向公司支付补贴利息年利率为5.22%)。公司将按直接借款和代垫借款,分别签署《借款协议》及《三方借款协议》。

金通港可根据公司经营情况以及资金的整体安排,选择提前还款。若借款需要延期,则需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

任何一方(“违约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而产生的损失。

金通港在偿还借款时,应同时偿还其向各股东所借款项或按各股东实际借款比例(即各股东借款金额/全体股东借款总额)偿还借款。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金通港是公司的参股公司,主要负责投资建设北京CBD核心区Z3项目,公司依据股东合作协议向金通港提供财务资助,系为满足该项目生产经营和管理所需的资金需求。金通港的其他股东方均按照股权比例向其提供了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借款利率符合市场利率标准,对借款各方均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目前,金通港负责的建设项目正有序开展,本次财务资助有助于保障项目建设的持续、稳健运营。

公司在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将密切关注金通港的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进展,及时了解金通港的融资进程,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向参股公司金通港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其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金通港根据项目进度和整体资金安排,按照股权比例向各股东方进行借款,借款利率符合市场利率标准,对借款各方均公平合理。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与资金使用。金通港资信情况正常,具备偿债能力,财务资助风险可控。金通港不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本次向参股公司金通港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其项目建设需要,保障金通港投资建设的北京CBD核心区Z3项目的稳健运营。金通港根据项目进度和整体资金安排,按照股权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各股东方进行借款,借款利率符合市场利率标准,对借款各方均公平合理。金通港资信情况正常,具备偿债能力,财务资助风险可控。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行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1707.743万元,均为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2836%,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3-023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6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6月30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写字楼D座4层第一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6月30日

至2023年6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公司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暨2022年度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暨2022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身份证、代理人持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2023年6月29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4、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写字楼D座4层);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狄杰、杨婕

联系电话:010一59071169

传真:010一59071159

邮政编码:100020

六、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3-024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16日(星期五)16: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3年6月16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5mTHGeNC4o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3年6月16日(星期五)16: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召开时间:2023年6月16日(星期五)16:00-17:00

2、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3、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公司副董事长、首席执行官(总裁)张家静女士,独立董事张建平先生,执行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吴狄杰先生及首席财务官(财务总监)石莹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有所调整。)

三、投资者参与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3年6月16日(星期五)16: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5mTHGeNC4o参与互动交流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3年6月16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电话:010-59071169

传真:010-59071159

邮箱:dongban@vantone.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