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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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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博时中证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博时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
基金所持停牌股票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2023-06-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的有关规定,为客观反映基金公允价值,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23年06月12日起,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博时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中证500ETF博时”,代码:159968)和博时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A类份额代码:008396;C类份额代码:008397)持有的停牌股票“*ST中天”(证券代码:000540)进行估值调整,按照0.01元/股进行估值。估值调整前,博时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ST中天”股票占资产净值比约为0.03%,博时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持有的“*ST中天”股票占资产净值比约为0.00%,上述持仓占比为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的结果。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sera.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105568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 06月 10 日

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6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4200元人民币,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3790元人民币。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3年6月13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分红方式修改只对单个交易账户有效,即投资者通过多个交易账户持有本基金,须分别提交分红方式变更申请。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若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并在2023年6月13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的,其账户余额(包括红利再投资份额)低于0.01份时,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分红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5)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或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0日

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

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6月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2023年6月12日,本基金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累计金额应不超过100万元(本基金A,B两类基金份额申请金额予以合计)。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累计金额超过1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

(2)在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其它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将于2023年6月13日起恢复办理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3)如有疑问,请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0日

博时裕昂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6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 本基金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40元人民币。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3年6月13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分红方式修改只对单个交易账户有效,即投资者通过多个交易账户持有本基金,须分别提交分红方式变更申请。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若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并在2023年6月13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的,其账户余额(包括红利再投资份额)低于1份时,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分红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5)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或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0日

博时裕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6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 本基金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210元人民币。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3年6月13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分红方式修改只对单个交易账户有效,即投资者通过多个交易账户持有本基金,须分别提交分红方式变更申请。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若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并在2023年6月13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的,其账户余额(包括红利再投资份额)低于1份时,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分红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5)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或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0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中证全指证券

公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

以及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更好地服务于投资者,根据《博时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3年6月14日起对博时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有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现将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的相关内容说明如下:

一、博时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方案概要

(1)基金份额分类

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不收取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代码:160516);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代码:018686)。

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基金费率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仅在场外销售。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与申购、赎回数量限制以及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限制均与原有A类基金份额保持一致,但相关费率有所差异,如下表所示:

1)各代销机构对上述首次申购及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赎回费用由赎回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该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0%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其他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中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其他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等,本公司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增加或者调整销售机构。

1)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自本公告生效之日起开通申购、赎回业务;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自本公告生效之日起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业务进行调整并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披露。

二、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修订

本次增加C类基金份额的修改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实质利益,该修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三、重要提示

1、基金管理人已履行了规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3年6月14日起生效,并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sera.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

2、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四、其他事项

1、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568(全国免长途话费);

(2)本公司网址:http://www.bosera.com。

2、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0日

附件1:《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

附件2:《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博时安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大额申购、

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6月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2023年6月12日,本基金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累计金额应不超过100万元(本基金A,C两类基金份额申请金额予以合计)。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累计金额超过1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

(2)自2023年6月13日起,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分别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金额限额为5000万元和100万元(本基金A、C两类基金份额申请金额不予以合计);如单日A类和C类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金额分别累计金额超过5000万元和1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在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其它业务正常办理。

(3)如有疑问,请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0日

博时安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6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800元人民币,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690元人民币。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3年6月13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分红方式修改只对单个交易账户有效,即投资者通过多个交易账户持有本基金,须分别提交分红方式变更申请。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或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0日

博时富尊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时间:2023年6月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在开放期间,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2)开放期及业务办理时间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1至20个工作日,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有权延长开放期时间并公告,但开放期最长不可超过20个工作日。

本基金当前封闭期为自2022年6月14日至2023年6月13日止。本基金本次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6月29日,共10个工作日。2023年6月30日(含该日)起1年期间,本基金将进入下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申购业务

(1)申购金额限制

首次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2)申购费率

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投资者的申购费用如下: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可以针对特定投资人(如养老金客户等)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赎回业务

(1)赎回份额限制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2)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期限递减,费率如下: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其他赎回费中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针对特定投资人(如养老金客户等)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

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等办理相关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2)非直销机构

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除上述机构外,其他销售机构如以后开展上述业务,本公司可不再另行公告,以各销售机构为准。各代销机构可销售的基金份额类别、可办理的基金业务类型及其具体业务办理状况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博时富尊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本次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等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销售机构查阅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资料。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2)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6月29日为本基金本次的开放期,即在开放期内接受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调整开放日期,具体请见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开放期最后一个工作日15:00以后暂停接受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直至下一个开放期。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3)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