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ST实达 公告编号:第2023-029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3】0681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具体内容如下:
“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1.关于大数据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大数据业务营业收入1.80亿元,毛利率29.67%,其中向关联方销售金额1.57亿元,占比86.9%。根据前期公告,2022年1-6月大数据业务营业收入约2,604.92万元,毛利率19.22%,系向关联方福建省电子政务建设运营有限公司销售大数据产品。请公司补充披露:(1)大数据业务的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是否为关联方、销售或采购的金额及占比、产品或服务的名称和类型、期末应收款项余额、期后回款情况;(2)结合大数据业务的定价机制、同类非关联交易的定价及市场价格,说明关联交易的价格是否具有公允性,是否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收入或利润的情形;(3)结合大数据业务的业务模式、收入确认政策和成本结转方式、行业趋势、可比公司经营情况等,说明大数据业务营业收入和毛利率相比半年度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4)结合上述问题,说明公司大数据业务收入以关联销售为主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是否存在严重依赖大客户及关联方的情形。
2.关于物联网周界安防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物联网周界安防业务实现营业收入7,480.07万元,毛利率6.31%,同比增加14.59个百分点。根据前期公告,2022年1-6月物联网周界安防业务营业收入约6,718.08万元,毛利率4.24%。2022年末,物联网周界安防业务应收账款账面余额9,635.56万元,计提坏账准备5,277.93万元。物联网周界安防业务应收克州PPP项目、巧家县教育局PPP项目长期应收款(包括重分类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3.52亿元,计提坏账准备554.93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物联网周界安防的业务模式、收入确认政策和成本结转方式、近三年主要客户及销售金额、行业发展趋势、同行业可比公司等,说明报告期公司物联网周界安防业务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增幅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及该业务营业收入集中于1-6月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克州PPP项目、巧家县教育局PPP项目的实施进度、收入确认政策和依据、风险报酬转移等情况,说明对上述项目是否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并结合相关协议和约定,说明长期应收款的回收情况,是否存在回收风险,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3.关于逾期借款。截至年报披露日,公司存在向兴港(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7,912.00万元,逾期未支付利息3,842.59万元;存在向郑州航空港兴晟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261.21万元,逾期未支付利息29.74万元。上述短期借款及应付利息系来自子公司中科融通,均于2020年逾期。请公司结合上述借款逾期的具体原因、公司及子公司中科融通的银行授信情况、货币资金、现金流及收支情况等,说明上述逾期事项是否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中科融通的正常经营,是否有后续偿债安排。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收到本监管工作函后立即披露,并于10个工作日内披露对本工作函的回复。 ”
上述事项,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回复并披露。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