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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23-06-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2)认购时间:电子交易系统在基金发售时段内24小时(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照常受理)接受个人投资者提交的认购申请,基金交易日15:00之后提交的认购申请于下一交易日受理。

2、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网上开户及认购程序参见网站相关说明。

3、注意事项

(1)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T日即可通过本公司网站及APP认购基金。

(3)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1日通过本公司网站及APP、客服热线查询。

(4)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1日通过本公司网站及APP、客服热线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成立后通过本公司网站、APP及客服热线查询。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可以在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贵宾理财中心及指定基金代销机构办理基金账户开户、认购申请。代销机构请见本发售公告第一部分“本次发售基本情况”第12条“代销机构与代销地点”。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一)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贵宾理财中心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8:30~16:00。发售日每天16:00后及周六、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不受理客户的开户申请。

基金发售日的8:30~17:00。发售日每天17:00后、周六、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不受理客户的认购申请。

2、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机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金融机构资格证明复印件(如需);

(3)《产品类开户信息补充收集表》及相关产品备案/批复材料(如需);

(4)《账户开户/销户申请表》;

(5)《账户类业务授权委托书》(机构客户);

(6)银行开户证明文件复印件;

(7)法人、账户类经办人、账单收件人、预留交易印鉴授权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8)《印鉴卡》;

(9)《投资者风险测评问卷》(普通投资者填写);

(10)《普通/专业投资者告知书及投资者确认函》;

(11)《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如需);

(12)《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如需);

(13)《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信息登记表》及相关受益所有人证明材料;

(14)专业投资者资格认定材料(如需)。

3、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的申请,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填妥的加盖预留印鉴章的《交易业务申请表》;

《风险不匹配警示函及投资者确认书》(如需);

本公司要求的其他交易相关材料;

4、认购资金的划拨

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划入本公司指定的任一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帐 号:3100155040005000287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105290036005

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1001190729013313135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102290019077

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2160892385100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308290003020

5、注意事项

(1)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投资者已划付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1日到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确认结果。

(3)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1日到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网站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成立后到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网站查询。

(二)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代销机构请见本发售公告第一部分“本次发售基本情况”第12条“代销机构与代销地点”。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立资金账户: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机构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

(6)预留印鉴;

(7)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开立基金账户: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代销券商的说明为准。

(2)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摩根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

基金代码:“摩根恒生科技ETF发起式联接(QDII)A:018577”;“摩根恒生科技ETF发起式联接(QDII)C:018578”

(三)通过代销本基金的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周一至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9:30 -15 :00 。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符合要求的借记卡或者单位结算账户并存入足额资金。

(2)出示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

(3)首次办理业务须提供填妥的开户申请及风险测评问卷。

(4)提供填妥的认购业务申请。

3、注意事项:

若有其他方面要求,以相关银行的说明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正式成立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认购资金(包括认购费)产生的资金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折算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投资者认购资金的利息转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计算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发售结束后完成。

六、基金的验资与成立

1、本基金发售期截止后,由基金管理人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2、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4、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交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七、发售费用

若本基金发售失败,发售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若本基金发售成功,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各项费用按有关法规列支;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各种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八、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名称: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25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25层

法定代表人:王大智

总经理:王大智

成立日期:2004年5月12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4]56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实缴注册资本:25000万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公司网址:am.jpmorgan.com/cn

(二)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100032)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电话:(010)66105799

传真:(010)66105798

联系人:郭明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1万元

批准设立机关和设立文号: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国发[1983]146号)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同业拆借业务;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贴现、转贴现、各类汇兑业务;代理资金清算;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销售业务;代理发行、代理承销、代理兑付政府债券;代收代付业务;代理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业务(银证转账);保险代理业务;代理政策性银行、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业务;保管箱服务;发行金融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托管业务;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服务;年金账户管理服务;开放式基金的注册登记、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贷款承诺;企业、个人财务顾问服务;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币兑换;出口托收及进口代收;外汇票据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发行、代理发行、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代客外汇买卖;外汇金融衍生业务;银行卡业务;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业务;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电子交易系统

公司网址:am.jpmorgan.com/cn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 889 4888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上海贵宾理财中心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25楼(200120)

理财中心电话:400 889 4888

传真:(021)68887990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北京贵宾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七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9层1925室(100033)

电话:010-58369199

传真:010-58369135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深圳贵宾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华润大厦2705室(518000)

理财中心电话:400 889 4888

传真:(021)68887990

2、代销机构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新华信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代销机构的具体信息请参见本发售公告第一部分“本次发售基本情况”第12条“代销机构与代销地点”。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四)注册登记机构: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五)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联系电话:021-5115 0298

传真:021-5115 0398

联系人:刘佳

经办律师:刘佳、姜亚萍

(六)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588号前滩中心42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 23238888

传真:(021) 23238800

联系人:金诗涛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熹、金诗涛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2日

基金管理人: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个人投资者理财服务热线:400 889 4888

机构投资者理财服务热线:400 889 4888

公司网站:am.jpmorgan.com/cn

重要提示

1、摩根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1037号文准予募集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联接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资产托管人为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自2023年7月3日起至2023年7月14日止,面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新华信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的代销网点和本公司的贵宾理财中心和电子交易系统同时发售。

具体的城市名称、网点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事项请见各代销机构在当地主要报纸上刊登的公告或在各代销网点发布的公告。

对于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9 4888咨询有关购买事宜。

5、本基金发售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募集期内的最高募集规模为1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若募集期内认购申请金额全部确认后募集规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则所有的认购申请予以确认。否则,本基金管理人将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募集规模的有效控制。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由各销售机构根据其业务规则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请投资者留意资金到账情况。

7、募集币种:

人民币。

8、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所收取费用的差异,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并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相关费率的设置及费率水平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列示。

本基金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投资人在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9、基金的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10、最低认购限额:

基金投资者首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认购费,下同),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每次人民币1元。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本基金可依据中国证监会和外管局核准的额度(外汇额度需折算为人民币)或本基金的实际情况设定募集规模上限。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的资产规模不受募集规模上限限制,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的外汇额度(外汇额度需折算为人民币)或本基金的实际情况控制基金申购规模并暂停基金的申购,具体参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

11、发起资金的认购:

发起资金提供方将使用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少于三年,期间份额不能赎回。如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基金发起资金的认购情况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

12、基金的最低募集金额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的最低募集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13、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每个投资者仅允许开立一个本公司基金账户(保险公司多险种开户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开立多个账户)。发售期内各代销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请投资者注意,如同日在不同销售机构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可能导致开户失败。

14、基金账户开户和认购申请手续可以同时办理。

15、销售机构(指本公司代销网点和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或电子交易系统)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基金投资者在基金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每笔认购费用单独计算。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投资者可在其认购后的二个工作日后通过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或其认购网点查询认购申请受理情况。

16、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am.jpmorgan.com/cn)上的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本公司的详细情况和本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

17、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对于具体的募集期限,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变化予以适当缩短。

18、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期货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摩根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摩根恒生科技ETF”)的联接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摩根恒生科技ETF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紧密跟踪。因此,本基金的业绩表现与恒生科技指数以及摩根恒生科技ETF的表现密切相关。摩根恒生科技ETF为股票型指数基金,因此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于境外证券,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参与股指期货投资,存在因投资股指期货而带来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市场流动性风险、结算流动性风险、基差风险、信用风险、作业风险等。

本基金可参与股票期权投资,存在因投资股票期权而带来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保证金风险、基差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

本基金可参与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的投资。由于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和交易,且限制投资者数量上限,潜在流动性风险相对较大。

本基金可参与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存在因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而带来的风险,包括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

本基金可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其他风险等,这些风险可能会给基金净值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可以参加港股的投资。本基金资产若投资于港股,会面临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可以参与中国存托凭证的投资,除与其他仅投资于境内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同时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基金合同》生效3年后继续存续的,如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且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故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基金合同》。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摩根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

基金代码:“摩根恒生科技ETF发起式联接(QDII)A:018577”;“摩根恒生科技ETF发起式联接(QDII)C:018578”

2、基金类别:指数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4、基金单位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5、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所收取费用的差异,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并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相关费率的设置及费率水平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列示。

本基金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投资人在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6、目标ETF

摩根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7、标的指数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目标ETF的标的指数,即恒生科技指数(HSTECH)。

未来如果目标ETF的标的指数发生变更,本基金不变更目标ETF的,则本基金的标的指数将随之变更,并可相应变更业绩基准和基金名称,不需另行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8、本基金与目标ETF的联系与区别

本基金为目标ETF的联接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以求达到投资目标,目标ETF的标的指数和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一致,投资目标相似;同时,在投资方法、交易方式和业绩表现等方面,本基金与目标ETF也存在区别。

1、本基金与目标ETF之间的联系:

(1)两只基金的投资目标均追求对于标的指数的跟踪;

(2)两只基金具有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3)目标ETF是本基金的主要投资对象。

2、本基金与目标ETF之间的区别:

(1)在投资方法上,本基金为目标ETF的联接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标ETF来跟踪标的指数;本基金的目标ETF采用完全复制法来跟踪标的指数。

(2)在交易方式上,本基金投资者目前只能通过场外销售机构以现金的方式申购、赎回;本基金的目标ETF属于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目标ETF的投资者可以在二级市场上买卖ETF,也可以按照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和申购、赎回清单的要求,申购、赎回目标ETF。

(3)在业绩表现上,本基金与目标ETF在投资方法和交易方式等方面的区别导致了本基金与目标ETF的业绩表现可能出现差异:

1)法律法规对投资比例的要求。本基金作为普通的开放式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需将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资产投资于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目标ETF不受上述投资比例的限制。

2)申购赎回的影响。本基金采取现金方式,按未知价原则进行申赎,若发生大额申赎可能会对基金净值产生一定影响;目标ETF场内申购赎回根据申购赎回清单按照申购、赎回对价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申购赎回对基金净值的影响较小。

9、投资目标

通过对目标ETF基金份额的投资,追求跟踪标的指数,获得与指数收益相似的回报。

10、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基金份额、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其余资产可投资于其他金融产品或工具:

境外投资工具包括: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与本基金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公募基金、其他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含港股通标的股票)、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衍生工具(期货、期权等)、债券、货币市场工具。

境内投资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衍生工具(股指期货、股票期权等)、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其中在投资香港市场时,本基金可通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或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进行投资。

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基金份额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做相应调整。

11、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12、代销机构与代销地点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贺青

客服电话:95521或400-8888-666

公司网址:www.gtja.com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客服电话:95565

公司网址:www.cmschina.com

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客服电话:95525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7至18层101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亮

客服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10层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95587或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6)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客服电话:95536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cn

7)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张伟

客服电话:95597

公司网址:www.htsc.com.cn

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itics.com

9)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法定代表人:金文忠

客服电话:95503

公司网址:www.dfzq.com.cn

10)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法定代表人:高振营

客服电话:95351

公司网址:www.xcsc.com

11)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

法定代表人:冯恩新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sd.citics.com

12)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科苑南路2666号中国华润大厦L4601-4608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21层及第04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客服电话:95532

公司网址:www.ciccwm.com

1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客服电话:95517

公司网址:www.essence.com.cn

1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88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88号

法定代表人:金才玖

客服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公司网址:www.95579.com

15)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客服电话:95511转8

公司网址:www.stock.pingan.com

16)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18层

法定代表人:李峰

客服电话:95538

公司网址:www.zts.com.cn

17)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钱俊文

客服电话:95531或400-8888-588

公司网址:www.longone.com.cn

18)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滨南路1226号诺亚财富中心

法定代表人:吴卫国

客服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19)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陆家嘴金融服务广场二期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址:www.erichfund.com

20)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1号西楼6层604、6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3205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客服电话:400-818-8000

公司网址:www.myfund.com

21)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址:www.jiyufund.com.cn

22)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凤凰岛1号楼7层710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北京国际俱乐部C座写字楼11层

法定代表人:张峰

客服电话:400-021-8850

公司网址:www.harvestwm.cn

2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客服电话:95310

公司网址:www.gjzq.com.cn

24)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客服电话:400-990-8826

公司网址:www.citicsf.com

25)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5号901室(部位:自编01),1001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5号901室(部位:自编01),1001室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gzs.com.cn

26)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客服电话:95330

公司网址:www.dwjq.com.cn

27)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客服电话:95358

公司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28)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7楼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7楼

法定代表人:刘加海

客服电话:400-820-9898

公司网址:www.cnhbstock.com

29)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王怡里

客服电话:95573

公司网址:www.i618.com.cn

30)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621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张扬路500号华润时代广场10-14层

法定代表人:陶怡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31)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32)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楼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客服电话:95188-8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3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34)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楼

法定代表人:吴强

客服电话:952555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35)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7号10层101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7号10层1015室

法定代表人:何静

客服电话:400-618-0707

公司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36)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www.yingmi.cn

37)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法定代表人:穆飞虎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公司网址:fund.sina.com.cn/fund/web/index

38)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6号(写字楼)1号楼四层1-7-2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A座15层

法定代表人:邹保威

客服电话:95118

公司网址:kenterui.jd.com

39)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新华社第三工作区A座4、5层

法定代表人:吴志坚

客服电话: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40)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客服电话:400-684-0500

公司网址:www.ifastps.com.cn

41)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33号腾讯滨海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刘明军

客服电话:4000-890-555

公司网址:www.tenganxinxi.com/www.txfund.com

42)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5层15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融新科技中心C座22层

法定代表人:李楠

客服电话:400-1599-288

公司网址:danjuanfunds.com

43)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1层1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

法定代表人:盛超

客服电话:95055-4

公司网址:www.duxiaomanfund.com

44)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兰溪路900弄15号52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临潼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客服电话:400-118-1188

公司网址:www.66liantai.com

45)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塘南街57号6幢22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53层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服电话:400-032-5885

公司网址:www.leadfund.com.cn

46)深圳新华信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3号华嵘大厦710、711室

法定代表人:戴媛

客服电话:400-000-5767

公司网址:www.xintongfund.com

47)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7号20层20A1、20A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7号20层20A1、20A2单元

法定代表人:才殿阳

客服电话:400-6099-200

公司网址:www.yixinfund.com

48)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戴彦

客服电话:95357

公司网址:www.18.cn

49)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21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武建华

客服电话:400-8180-888

公司网址:www.zzfund.com

50)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客服电话:4000-899-100

公司网址:www.yibaijin.com

51)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院6号楼7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院6号楼712室

法定代表人:梁蓉

客服电话:010-66154828

公司网址:www.5irich.com

52)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众仁路399号运通星财富广场1号楼B座13、14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区向城路288号8楼

法定代表人:杨新章

客服电话:952303

公司网址:www.huaruisales.com

53)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4层4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D座401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400-619-9059

公司网址:www.hcfunds.com

54)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40号院1号楼3层306室

法定代表人:齐凌峰

客服电话:400-158-5050

公司网址:www.tl50.com

55)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客服电话:95177

公司网址:www.snjijin.com

56)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楼503

办公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楼503

法定代表人:温丽燕

客服电话:400-0555-671

公司网址:www.hgccpb.com

57)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10层1206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10层1206

法定代表人:彭浩

客服电话:400-004-8821

公司网址:www.taixincf.com

58)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金融一街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702

法定代表人:葛小波

客服电话:95570

公司网址:www.glsc.com.cn

59)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广中西路1207号30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116号大华银行大厦703室

法定代表人:沈茹意

客服电话:021-68889082

公司网址:www.pytz.cn

60)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19层

法定代表人:王德英

客服电话:400-610-5568

公司网址:www.boserawealth.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13、发售时间安排与基金成立

本基金的发售时间为2023年7月3日起至2023年7月14日止。对于具体的募集期限,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变化予以适当缩短。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1,000万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金额合计不少于1,000万元,发起资金提供方承诺其认购的基金份额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验资机构需在验资报告中对发起资金提供方及其持有份额进行专门说明。基金管理人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发售时间内,本基金若未达到法定成立条件,基金管理人将延长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

若募集期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成立条件,则本基金不能成立,基金管理人将把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14、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1)本基金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2)本基金的认购费率为:

A类基金份额: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

(3)基金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方法,认购费用以认购金额为基数采用比例费率或固定费率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1+认购费率),或认购费用=固定认购费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

上述计算结果(包括基金份额的份数)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本基金的认购费用应在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基金募集期发生的各项费用。

举例如下:

某投资人投资1万元人民币认购本基金份额,对应费率为1.0%,假设该笔认购产生利息1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费用=(10,000*1.0%)/(1+1.0%)=99.01

净认购金额=10,000-99.01=9900.99

认购份额=(9900.99+ 10)/ 1.00 = 9910.99份

15、为了促进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与投资人利益一致,基金管理人鼓励其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认购费优惠。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发售期内本公司代销网点和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和电子交易系统将同时面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最低认购限额:

基金投资者首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认购费,下同),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每次人民币1元。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本基金可依据中国证监会和外管局核准的额度(外汇额度需折算为人民币)或本基金的实际情况设定募集规模上限。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的资产规模不受募集规模上限限制,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的外汇额度(外汇额度需折算为人民币)或本基金的实际情况控制基金申购规模并暂停基金的申购,具体参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

3、发起资金的认购:

发起资金提供方将使用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少于三年,期间份额不能赎回。如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基金发起资金的认购情况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

4、基金的最低募集金额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的最低募集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5、认购申请的确认:

销售机构(指本公司代销网点和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或电子交易系统)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基金投资者在基金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每笔认购费用单独计算。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投资者可在其认购后的二个工作日后通过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或其认购网点查询认购申请受理情况。

6、已购买过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基金的投资者,在原开户机构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不用再次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卡,在新的销售机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需先办理多渠道开户业务,此业务需提供原基金账号。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以在指定基金代销机构办理基金账户开户、认购申请。代销机构请见本发售公告第一部分“本次发售基本情况”第12条“代销机构与代销地点”。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一)通过代销本基金的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30-15: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符合要求的借记卡或者单位结算账户并存入足额资金。

(2)出示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

(3)首次办理业务须提供填妥的开户申请及风险测评问卷。

(4)提供填妥的认购业务申请。

3、注意事项:

若有其他方面要求,以相关银行的说明为准。

(二)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2、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基金账户的开立: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4、提出认购申请: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投资者还可通过各代销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3)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摩根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

基金代码:“摩根恒生科技ETF发起式联接(QDII)A:018577”;“摩根恒生科技ETF发起式联接(QDII)C:018578”

(三)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贵宾理财中心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8:30~16:00。发售日每天16:00后、周六、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不受理客户的开户申请。

基金发售日的8:30~17:00。发售日每天17:00后、周六、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不受理客户的认购申请。

2、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指定银行收款账户证明

◇印鉴卡

◇《账户开户申请表》

◇《普通/专业投资者告知书及投资者确认函》

◇《投资者风险测评问卷》(普通投资者填写)

◇专业投资者资格证明材料(如需)

◇《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

◇港澳台人士及外籍人士投资资格证明材料(如需),包括境内居住证明和收入证明。

个人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2)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交易业务申请表》

◇《风险不匹配警示函及投资者确认书》(如需)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3)认购资金的划拨

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划入本公司指定的任一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帐 号:3100155040005000287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105290036005

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1001190729013313135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102290019077

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2160892385100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308290003020

3、注意事项

(1)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投资者已划付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1日到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网站、客服热线查询。

(3)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1日到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网站、客服热线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成立后到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网站、客服热线查询。

(四)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电子交易系统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1)开户时间:电子交易系统24小时(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照常受理)接受个人投资者开户业务,基金交易日15:00之后提交的开户申请于下一交易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