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
公告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编号:临2023-063号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
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3年6月8日,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人福医药”或“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科技”)持有公司451,514,8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65%,其中已质押的386,767,393股已被司法标记及轮候冻结,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85.66%,剩余未质押的64,747,476股已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14.34%。
一、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的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当代科技的告知函,获悉当代科技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法院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
截至目前,当代科技尚未收到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相关法律文书,未能确定冻结申请人及具体案由。近日当代科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才获悉股份轮候冻结事宜,目前当代科技正积极与相关法院进行沟通,核实具体情况。
二、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及标记的情况
截至2023年6月8日,当代科技累计被冻结及标记股份情况如下:
■
当代科技被冻结及轮候冻结股份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及本公告“一、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的情况”所述内容。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最近一年,当代科技债券逾期或违约情况如下:
(1)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以下简称“19汉当科MTN001”)未能按期兑付,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2022年4月18日,19汉当科MTN001持有人召开了2022年度第二次会议,同意当代科技对19汉当科MTN001的全部本金及到期应付利息展期一年。
(2)2019年度第一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简称“19汉当科PPN001”)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持有人会议,未能通过本金及利息全额展期的议案,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人民币6亿元,当代科技未能按期支付本息。
(3)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17当代01”)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将本期债券兑付日,2022年度付息日以及2023年度的付息日展期至2024年5月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兑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
(4)当代科技2018年度第一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简称“18汉当科PPN001”)及2020年度第一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简称“20汉当科PPN001”)因未能落实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的有条件豁免触发投资人保护条款的相关担保事宜,已于2022年5月10日提前到期,构成实质性违约。
(5)当代科技2019年度第二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简称“19汉当科PPN002”)召开2022年度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关于豁免违反交叉保护条款约定的议案未审议通过,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应于2022年5月10日立即到期应付,当代科技在短时间内无法筹措资金如期兑付本期定向工具的本息构成违约事件。
(6)当代科技2017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简称“17汉当科MTN002”)于2022年7月20日到期应付,当代科技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期债券的本息。
(7)当代科技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H19当代F1”)、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简称“H19当代F2”)、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简称“H19当代F3”)未能按期足额偿付利息和回售本金。
2、最近一年,当代科技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调整后情况如下:
(1)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出具《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调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用等级的公告》联合〔2022〕2229号,确定将当代科技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由A下调为C,“19当代F1”“19当代02”“19当代03”及“20当代01”的信用等级由A下调为C。
(2)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出具《大公关于将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调整为AA-的公告》,将当代科技主体信用等级调整为AA-,评级展望维持负面,“17汉当科MTN002”、“17当代01”、“18当代02”、“19汉当科MTN001”、“21当代01”和“21当代02”信用等级调整为AA-。
(3)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出具《大公关于将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调整为C的公告》,决定将当代科技主体信用等级调整为C,“19汉当科MTN001”信用等级调整为C,“17汉当科MTN002”、“17当代01”、“18当代02”、“21当代01”和“21当代02”信用等级调整为CC。
(4)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向当代科技出具了《中证鹏元关于下调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的函》中鹏信评函【2022】38号和《信用等级通知书》中鹏信评【2022】跟踪第【51】号,决定将当代科技主体信用等级由A下调为C,评级展望由负面调整为稳定。
(5)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向当代科技出具了《大公关于将“17汉当科MTN002”信用等级下调至C的公告》,当代科技未能按期足额偿付当代科技2017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简称“17汉当科MTN002”)的应付本金及相应利息,决定将“17汉当科MTN002”信用等级调整为C。
3、最近一年,当代科技因债务问题涉及的诉讼及仲裁共169起,标的金额合计约278.64亿元。
4、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当代科技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5、当代科技所持有的公司股份386,767,393股已被司法标记或轮候冻结,持有的64,747,476股已被冻结或轮候冻结,上述合计451,514,869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7.65%,截至目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如后续当代科技相应股份涉及处置,可能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动。
6、上述事项目前尚未对公司日常经营、公司治理等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将积极与市场沟通,同时强化内控控制,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公司治理的稳定。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公告编号:2023-062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披露前,武汉当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科技”)持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人福医药”或“公司”)股份457,010,2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99%,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9,047,19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67,963,074股。
● 被动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当代科技的被动减持计划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6月8日,当代科技持有的5,495,400股公司股份被中信证券武汉关山大道营业部强制卖出,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34%。
一、集中竞价被动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被动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控股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因当代科技与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3年5月18日,当代科技收到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员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川15执188号之一】、《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23)川15执188号】。2023年5月19日,公司收到当代科技对上述相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公司于2023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当代科技计划的被动减持期间为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7月4日。本次减持属于因司法强制执行导致的被动减持,股票托管证券公司中信证券武汉关山大道营业部根据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令,在减持计划公告后15个交易日之内实施了减持。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截至2023年6月8日收盘后,本案对应冻结当代科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917,840股及限售流通股10,531,717股。本案对应的全部债权金额共约3.17亿元,如本次无限售流通股处置完成后仍不能完全覆盖以上债权金额,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以委托评估拍卖方式继续处置已冻结的限售流通股10,531,717股,处置金额以本案未执行到位金额为限。
三、集中竞价被动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由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指令中信证券武汉关山大道营业部实施,最终实施情况、减持期间、减持价格等尚存在不确定性。股份被处置期间,当代科技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告知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本次减持后,当代科技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三)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公告编号:2023-061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16元
● 相关日期
■
●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3年4月18日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2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3.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方案,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632,715,541股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57,834股为基数,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股份数量为1,632,657,707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60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261,225,233.12元(含税)。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公司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因本次权益分派无送转股和转增分配,公司流通股份数量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根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公司按照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1,632,657,707股为基数进行分配。由于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计算公式如下: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即:1,632,657,707×0.16÷1,632,715,541≈0.15999元/股
因此,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15999)÷(1+0)=前收盘价格-0.15999
三、相关日期
■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除公司自行发放的对象外,其余股东的红利公司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及《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按照上述规定,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对于持有限售条件股份(以下简称“限售股”)的自然人股东,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对个人持有的本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本通知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144元。上述所称限售股,是指《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70号)等文件规定的限售股。
(3)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公司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144元。如果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现金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现金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 A 股股票(“沪股通”),其现金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账户派发,扣税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执行,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144元。
(5)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该类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16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公司本次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相关事项咨询方式如下: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27-87597232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