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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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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汽车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4.55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截至2023年6月8日(T-4日),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3年6月8日。

注1: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2年扣非前/后EPS=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日总股本。

注3:静态市盈率均值计算时剔除负值、极端值(华培动力)。

与行业内其他公司相比,锡南科技在以下方面存在一定优势:

①客户资源优势

目前,涡轮增压器国际市场和中国市场被少数国际巨头垄断,全球涡轮增压器制造巨头盖瑞特、康明斯、博格华纳、博马科技、三菱重工、石川岛和德国大陆等,占据了大部分市场份额。发行人在涡轮增压器压气机壳零部件领域具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产品开发实力和市场开拓能力。发行人以专业的技术实力、严格的质量管理、及时高效的服务能力赢得了下游客户的广泛认可,与盖瑞特、康明斯、石川岛等国际知名的涡轮增压器制造商建立了稳固紧密的合作关系,多次获得优秀供应商称号。

发行人凭借与客户的长期合作关系,已经在生产规模、质量控制、售后服务响应、产品同步开发、全球供货等方面形成了较强的竞争力。由于发行人下游客户对供应商的前期考核周期长、质量服务要求严格、评审认证体系复杂,因此其供应商更换成本较高,一旦建立合作关系不会轻易变更。发行人长期积累的优质客户资源为未来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②产品技术优势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一直聚焦涡轮增压器压气机壳等轻量化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形成了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在模具设计开发技术、铝液精炼处理技术、自动化重力浇注技术、低压铸造技术、工装优化设计技术、自动化装配技术、自动化检测技术等方面行业领先,能够与客户进行涡轮增压器新产品的同步开发,提供性能优异,质量稳定的产品。

③规模优势

涡轮增压器压气机壳零部件生产具有明显的规模效应。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产量逐渐提升,2022年发行人生产精密压气机壳组件约733.94万件,销量707.62万件,营收规模为77,905.06万元,销售规模在行业内处于领先水平。根据盖瑞特2022年度报告,全球涡轮增压器市场销量约为4,600万件,据此测算发行人2022年压气机壳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约为15.38%。大规模的生产能力确保发行人能为客户提供及时稳定的交付,同时降低产品生产成本,增强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地位。

④高效服务优势

发行人建立了完善的客户服务制度,从客户的开始接洽到试样到供货各个阶段都有专门的服务团队进行对接,与客户保持沟通,提供服务管理,根据客户的反馈情况及时与质量、研发、生产部门进行沟通,并将相应分析结论及时反馈至生产人员,保证快速响应客户,为客户提供高效良好的服务。

⑤质量优势

基于IATF16949、ISO9001等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经营情况、客户要求,发行人建立了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发行人严格贯彻质量管理体系,不断优化质量管理流程,提高质量管理能力。发行人的产品质量获得了主要客户的一致好评。

本次发行价格34.0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2年扣非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对应摊薄后市盈率为37.11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3年6月8日(T-4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24.55倍,超出幅度约为51.15%,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2年扣非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对应市盈率45.07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2)根据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291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6,609个,约占剔除无效报价后所有配售对象总数的90.46%;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4,447,030万股,约占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的89.28%,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2,487.85倍。

(3)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本公告“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4)《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49,964.74万元,本次发行价格34.00元/股对应募集资金总额为85,000.00万元,高于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

(5)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及其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与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37.8419元/股。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6)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2、按本次发行价格34.00元/股计算,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8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9,609.7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75,390.24万元。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锡南科技首次公开发行2,5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729号)。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锡南科技”,股票代码为“301170”,该简称和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上申购及网下申购。

2、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新股2,500.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0,000.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占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

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12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00%。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依据本次发行价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125.00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787.5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1.5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712.5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8.5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2,500.00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23年6月8日(T-4日)完成。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并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及其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4.00元/股,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7.8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7.8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37.11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7.0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3年6月14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0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09:15-11:30、13:00-15:00,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发行网下申购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T日)09:30-15:00。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网下投资者应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本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34.00元/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在参与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2023年6月16日(T+2日)缴纳认购款。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未按要求提供材料,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进行配售或视为无效申购。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投资者资产规模证明材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T日)09:15-11:30、13:00-15:00。2023年6月14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23年6月12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23年6月12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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