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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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6-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6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慈济路1号8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高光勇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0人,独立董事姜峰先生因在国外出差的原因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喻上玲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本次会议审议议案2、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闻(重庆)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佩、孟显慧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3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代码:688410 证券简称:山外山 公告编号:2023-036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