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5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需要,天舜(杭州)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舜食品”、“债务人”、“被担保人”)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城西支行”、“债权人”)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一年。上海天舜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天舜”、“保证人”),为天舜食品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天舜为天舜食品在工行城西支行所产生的债务在人民币3,000.00万元的最高余额内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6.2.10条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系公司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天舜食品与其全资子公司上海天舜之间的担保,天舜食品、上海天舜已履行了内部决策审议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载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近日,保证人上海天舜与工行城西支行签订了合同编号为0120200504-2023年城西(保)字0026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
2、保证人:上海天舜食品有限公司。
3、债务人(被担保人):天舜(杭州)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4、主债权期限:保证人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3年5月26日至2024年5月26日期间。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金额:在人民币3,000.00万元的最高余额内。
7、保证担保范围: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律师费等。
8、保证期间: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