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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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2023-06-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金鸿 公告编号:2023-042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存在被动减持风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现对原公告中“一本次存在被动减持风险的股份情况中的股份来源、三(一)2、中的减持股份来源进行更正如下:

一、更正前

一、本次存在被动减持风险的股份情况

三、本次减持的计划的主要内容

2、减持股份来源:非公开发行股份(包括公积金转赠股份)

二、更正后

一、本次存在被动减持风险的股份情况

三、本次减持的计划的主要内容

2、减持股份来源:非公开发行股份(包括公积金转赠股份)、二级市场集中竞价获得(包括公积金转赠股份)

除上述内容外,其他披露内容不变。公司对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三、更正后公告全文如下:

特别提示: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新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国际”)的函告,新能国际因质押业务未按约定购回,构成违约,相关质权人将按照法院出具的执行通知书将其持有的公司1500万股股票变更可售冻结后卖出,将导致新能国际存在被动减持的风险。

1、公司控股股东新能国际持有公司股票159,302,8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41%,本次将被动减持的股份为新能国际持有的公司15,000,000股股票,占所其所持股份的9.42%,占公司总股本的2.20%。截至目前新能国际质押股份数为158,899,144股,占所其所持股份的99.75%,占公司总股本的23.35%。上述质押股票均已构成违约,不排除存在继续被动减持的可能。

2、本次公司控股股东新能国际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动减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若后续新能国际所持公司股份继续被动减持导致其所持股份比例继续减少,则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一、本次存在被动减持风险的股份情况

新能国际收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的通知,新能国际质押予中泰证券的15,000,000股股份涉及违约,中泰证券将按照法院出具的执行通知书将其持有的公司1500万股股票变更可售冻结后卖出,将导致新能国际存在被动减持的风险。本次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二、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新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2、持股情况:新能国际持有公司股份159,302,85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41%,其中质押158,899,144股,占所其所持股份的99.75%,占公司总股本的23.35%,冻结159,302,851股,占其所持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3.41%

三、本次减持的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新能国际因质押业务未按约定购回,构成违约,相关质权人将按照法院出具的执行通知书将其持有的公司1500万股股票变更可售冻结后卖出,将导致新能国际被动减持股份;

2、减持股份来源:非公开发行股份(包括公积金转赠股份)、二级市场集中竞价获得(包括公积金转赠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不超过15,000,000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的数量则进行调整;

4、减持期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180个自然日内;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新能国际质押予中泰证券的公司股份被动减持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公司控股股东新能国际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动减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若后续新能国际所持公司股份继续被动减持导致其所持股份比例继续减少,则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3、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新能国际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中泰证券出具的《关于股票质押业务违约处置的通知函》。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