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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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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06-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5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亲自出席或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曹越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一般表决说明: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在议案后的所选项对应的括号内划表决票中,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多选或使用其它符号的视为无效委托,不选视为全权委托。

1)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2)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6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3年6月30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星期五)下午2点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9:15-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3年6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27日 星期二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运达中央广场B座1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议案已经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3.特别提示

提案1、2、3、4、5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1、2、3、4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事项,提案1、2、3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提案4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公司对上述议案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曹越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股权激励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和信函以到达公司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2023年6月30日12:00-14:00。

3. 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运达中央广场B座11楼会议室

4.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股东大会开始前两个小时到达召开会议的现场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确认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 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856-3238558

传真:0856-3238558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运达中央广场B座11楼

2. 会务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919”,投票简称为“中伟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6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

1.请用正楷体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3年6月29日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在2023年6月30日12:00-14:00之间到达会议召开的会议室提交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限: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附注:

1.对于非累计投票提案,委托人按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

权”栏内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

2.委托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3.法人股东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