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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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06-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9版)

(二)结合黄磷的价格走势,说明该原材料需采用预付账款方式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2年黄磷市场价格走势图如下:

数据来源:百川盈孚

从价格看,2022年中国黄磷市场年均价为33,105.15元/吨,与2021年年均价(26,748元/吨)相比上涨了6,357.15元/吨,同比上涨23.77%。公司认为黄磷中长期价格走势偏高,且容易受政策影响导致供货紧缺。磷化工产业是典型的高能耗、高污染行业,是环保督察的重点,近年来随着供给侧改革和环保督察严监管,不少较小规模的磷矿企业因此停采,近年来我国磷矿石产量逐年下降,另一方面需求端下游包括磷肥、草甘磷等,整体需求偏刚性,从中长期考虑,供需错配很可能进一步推高磷矿石以及黄磷的价格。从市场的角度看,在黄磷价格走势偏高的情况下尽可能锁住黄磷的价格,对于公司盈利能力的增强和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公司采购黄磷采用预付款的方式,主要与黄磷的市场行情相关,该资源属于公司的核心资源,为了公司战略发展考虑,必须要考虑其货源稳定性。在市场价格不稳定的情况下,公司为保证黄磷供货的稳定性,减少价格波动带来的影响,同时获得价格优惠,对供应商预付货款具备合理性和必要性。

【持续督导机构回复】

1、持续督导机构的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持续督导机构执行了以下程序:

(1)获取公司全年向云南旭东、昆明熙宸采购黄磷的明细账,与市场价格进行对比,评价公司采购价格是否存在优惠额度;

(2)询问管理层本期预付账款使用情况,并获取本期预付账款具体使用明细;

(3)实施函证程序,针对向云南旭东和昆明熙宸全年采购金额、期末预付账款余额等内容进行函证;

(3)查询黄磷价格走势,询问管理层采用预付账款方式采购的原因。

2、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

(1)公司全年向云南旭东、昆明熙宸采购黄磷较市场价格取得了优惠额度,上年预付金额已使用完毕;

(2)公司采购黄磷采用预付款的方式,主要与黄磷的市场行情相关,该资源属于公司的核心资源,为了公司战略发展考虑,必须要考虑其货源稳定性。在市场价格不稳定的情况下,公司为保证黄磷供货的稳定性,减少价格波动带来的影响,同时获得价格优惠,对供应商预付货款具备合理性和必要性。

【年审会计师的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对预付账款进项函证,确定预付账款核算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对公司支付凭证、合同、发票、银行回单等进行检查;

(3)获取公司全年向云南旭东、昆明熙宸采购黄磷的金额,与市场价格进行对比,评价公司采购价格是否存在优惠额度;

(4)询问管理层上年预付账款使用情况,并获取上年度预付账款具体使用明细;

(5)获取黄磷价格走势,询问管理层采用预付账款方式采购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2、核查结论

通过实施上述核查程序,我们认为公司黄磷采购价格获得了一定的优惠额度,采用预付账款方式采购具有商业合理性。

问题16、关于其他非流动资产。2022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为1.26亿元,主要为预付工程、设备款。请公司分别列式预付工程、设备款的具体内容、对应项目、预付时间,并说明预付金额较大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回复】

预付工程、设备款的具体内容、对应项目、预付时间及预付金额较大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如下:

单位:元

【持续督导机构的核查意见】

1、针对上述事项,持续督导机构执行了以下程序:

(1)获取预付工程、设备款的具体内容、对应项目、预付时间等明细信息;

(2)向管理层了解预付金额较大的原因,并评价合理性及必要性。

2、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

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中的预付金额主要为预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等,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

【年审会计师的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获取预付工程、设备款的具体内容、对应项目、预付时间等明细信息;

(2)对预付账款进项函证,核实预付账款核算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3)对工程建设合同、设备购买合同、银行回单、付款凭证进行经检查;

(4)向管理层了解预付金额较大的原因,并评价合理性及必要性。

2、核查结论

通过实施上述核查程序,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中的预付金额主要为预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等,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

问题17、关于在建工程。2022年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为3.02亿元。其中,年产5000吨EPP珠粒300万只保温箱2000吨EPP汽车零部件建设项目(简称EPP项目)预算1.82亿元,已投入2,325.60万元;美若科医药厂房建设工程预算为900万元,已投入552.23万元。请公司:(1)披露EPP项目的具体投资构成及明细,是否主要用于租赁服务,预计能否产生收益;(2)美若科医药项目的建设主体、主要建设内容、原因及后续安排,是否取得相关生产资质,与公司主营业务是否存在关联。

【公司回复】

(一)披露EPP项目的具体投资构成及明细,是否主要用于租赁服务,预计能否产生收益;

2021年11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对外投资建设新材料循环产业园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公司计划在湖北省江陵县投资建设新材料循环产业园项目。项目分两期建设:第一期投资总额3.0亿元人民币,用地约181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改性塑料粒子、EPP(发泡聚丙烯)、智能保温箱及汽车零部件,建设周期为36个月;剩余约56亩作为第二期储备用地。根据市场情况和统筹规划,公司第一期项目分为两部分建设:第一部分总投预算1.82亿元,建设内容为300万只EPP保温箱及2000吨汽车型材(即本问询函所指EPP项目);第二部分总投预算1.22亿元,建设内容为300万只EPP保温箱。

EPP项目的具体投资构成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EPP项目已全部建成,设计年产300万只EPP保温箱和2,000吨EPP汽车型材,目前正在试产调试,预计2023年下半年正式投产运营。EPP汽车型材业务将借助公司现有的汽车行业客户渠道进行产品推广,预计全部对外销售。EPP保温箱业务处于市场开拓阶段,随着“碳达峰、碳中和”和环境保护相关政策的进一步实施,EPP保温箱将逐步取代一次性白色EPS泡沫箱。公司EPP项目面向市场开展生产经营,并根据市场化原则承接公司开展租赁业务的子公司的EPP保温箱订单。

EPP保温箱属于耐用品,可循环多次使用,其售价高于一次性白色EPS泡沫箱价格,但循环利用的单次成本低于一次性白色EPS泡沫箱价格。为进一步开拓可循环使用的塑料制品市场,满足客户碳减排和环保需求,公司成立了全资子公司广东聚石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市场价格向EPP项目公司采购EPP保温箱,同时为客户提供EPP保温周转箱等产品的租赁及回收运营服务。目前,公司EPP保温箱租赁业务规模较小,尚处于市场开拓阶段。未来,公司不排除根据潜在业务规模与大型目标客户合资成立租赁运营子公司。

综上,EPP项目可以为公司租赁业务提供产品,但并非主要用于租赁服务。

根据公司2021年11月聘请的深圳市寰宇信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研发制造绿色环保新材料(EPP)循环产业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EPP项目满产后年产值可达2.25亿元,毛利率约为28.26%,净利率约为14.27%。

(二)美若科医药项目的建设主体、主要建设内容、原因及后续安排,是否取得相关生产资质,与公司主营业务是否存在关联。

美若科医药项目的建设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清远市美若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若科”),建设内容为制造高活性化学原料药,即前列素类原料药。公司持股40%的参股公司广州楷石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楷石医药”)系国内领先的前列素类药物研发企业,相关产品已取得小试成功,产品检测结果指标达到或超过同类型市场产品标准。鉴于楷石医药没有工厂建设和产品量产经验,而公司对于精细化工产品经营多年,经与楷石医药及其其他股东协商一致,由美若科建设生产基地,楷石医药提供研发和市场,将前列素类原料药实现量产,形成研发-生产-销售环节的良性循环,达到强强结合的效果。公司通过此项目可以切入高端精细化工领域和医药领域,提升公司化学新材料产品的产品形象和附加值,获得合理代工利润。从本质来说,前列素类原料药属于化学新材料产品,与公司主营业务一致,但其制造工艺和要求又远高于普通化学产品,是药物的原料,具有更高的附加值,是公司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美若科医药项目建设负责人为吴晓川,其拥有制药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执业药师资格,曾在多家医药企业任厂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等职务,拥有较为丰富的药厂建设经验、GMP认证经验,项目建设前公司已就该项目与相关政府部门充分论证,目前已取得环评批复,尚需取得安评批复和药品生产许可证,根据预计和现状分析,美若科可以取得全部资质。目前美若科医药项目仅服务于楷石医药,力争尽快取得资质和实现量产,暂无明确的后续计划。

【持续督导机构的核查意见】

1、针对上述事项,持续督导机构执行了以下程序:

(1)获取EPP项目的具体投资构成及明细;

(2)询问管理层EPP项目主要的用途,预期产生的收益情况;

(3)检查EPP项目相关的合同、发票、银行回单等,检查在建工程的入账价值是否准确;

(4)获取美若科医药项目建设合同,了解项目建设主体、主要建设内容、工程进度安排等情况,是否取得相关生产资质;

(5)获取美若科医药项目相关生产资质;

(6)询问管理层美若科医药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关联性。

2、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

(1)公司已披露EPP项目的具体投资构成及明细,EPP项目可以为公司租赁业务提供产品,但并非主要用于租赁服务,未来能否产生收益;

(2)目前已取得环评批复,尚需取得安评批复和药品生产许可证,根据预计和现状分析,美若科可以取得全部资质;美若科医药项目与公司同属精细化工,与公司主营业务是存在关联。

【年审会计师的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获取EPP项目的具体投资构成及明细;

(2)询问管理层EPP项目主要的用途,预期产生的收益情况;

(3)检查EPP项目相关的合同、发票、银行回单等,检查在建工程的入账价值是否准确;

(4)获取美若科医药项目建设合同,了解项目建设主体、主要建设内容、工程进度安排等情况,是否取得相关生产资质;

(5)获取美若科医药项目相关生产资质;

(6)询问管理层美若科医药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关联性。

2、核查结论

通过实施上述核查程序,我们认为公司对EPP项目投资金额真实,会计核算准确;美若科医药项目可取得相关生产资质,与公司同属精细化工,与公司主营业务是存在关联。

问题18、关于成本分析表。2022年,公司营业成本为34.78亿元,同比增长63.67%。请公司:(1)检查成本分析表中,化工原料的披露信息是否准确,如有问题请进行修订;(2)说明各项业务的收入与运输费是否配比,是否存在收入增幅大幅高于运输费的情形。

【公司回复】

(一)检查成本分析表中,化工原料的披露信息是否准确,如有问题请进行修订;

经公司自查,成本分析表中化工原料的上期数据披露不正确,现修订如下(修订部分加粗):

1、修订前

单位:元

2、修订后

单位:万元

(二)说明各项业务的收入与运输费是否配比,是否存在收入增幅大幅高于运输费的情形。

公司各项业务的收入与运输费同期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知,公司收入增幅与运费增幅差异较大的业务为光显材料、电线电缆和磷化学。

1、光显材料

单位:万元

注:销售方式:含一般贸易出口和进料对口

报告期公司光显材料营收持续增长,收入同比增长30.63%,由于光显材料外销比例较高,2021年和2022年外销比例分别达77.92%和83.88%。故公司运费受海运市场价格影响较大,而2021年海运费价格大幅上涨,海运船期及集装箱安排紧张,出口货柜一柜难求。2022年海运市场整体形势有所缓解,海运费价格有较大回落,公司运费有所下降。故出现收入虽然增长,但是运费却有所降低的情况,具有合理性。

2、电线电缆

公司电线电缆产品2022年收入为19,710.12万元,同比增长1296.92%。公司电线电缆产品以往一般采用汽车进行运输,出于运费控制和经济效益的考虑,在2022年5月开始由汽车运输改为火车运输,运输费下降。故在2022年营收大幅增长的情况下,2022年运费只同比增长513.49%了,收入增幅和运费增幅变化差异具有合理性。

2022年运输费单价见下表:

3、卫生材料:收入增长和运费增长比例差异不大,运费和收入基本相匹配。

4、磷化学:公司磷化学产品部分销往境外,2022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运输到港口受阻,运费上涨,因与客户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为了保证客户及时的采购需求,在运费比平常要高的情况下仍然发货,最终导致运费增长幅度高于收入增长幅度的情况,具有合理性。

5、化工石油添加剂:2021年尚未开展该业务,两期不具有可比性。

【持续督导机构的核查意见】

1、针对上述事项,持续督导机构执行了以下程序:

(1)获取公司成本分析表,对成本分析表准确性进行复核,核实化工原料披露信息的准确性;

(2)获取并分析各项业务的收入与运输费配比表。

2、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

(1)成本分析表中化工原料的披露信息存在部分错误,公司已进行修订;

(2)公司各项业务的收入与运输费基本配比,差异原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异常原因导致的收入增幅大幅高于运输费的情形。

【年审会计师的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成本分析表,对成本分析表准确性进行复核,核实化工原料披露信息的准确性;

(2)获取并分析各项业务的收入与运输费配比表,核实收入、运输费用发生的真实性;

(3)询问管理层收入与运输费变化的原因,并分析变动的合理性。

2、核查结论

通过实施上述核查程序,我们认为公司成本分析表中化工原料的信息披露存在部分错误,公司已进行修订,各项业务收入、运费的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3-040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由于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由18.30元/股调整为14.00元/股,发行数量由不超过16,393,442.00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21,311,474.00股(含本数)。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一、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发行关于发行价格、发行数量的方案如下:

(一)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22年12月9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依据上述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发行价格确定为18.3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按以下办法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发行价格计算得出,数量不足1股的余数作舍去处理,即发行数量不超过16,393,442.00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若中国证监会最终注册的发行数量与前款数量不一致,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同时募集资金总额作相应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Q1=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送股、转增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1为调整后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二、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不送红股。

本次权益分派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93,333,334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0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333,333.40元,转增28,000,0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21,333,334股。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6月7日实施完毕。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调整

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现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作如下调整:

1、发行价格的调整

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由18.30元/股调整为14.00元/股。

2、发行数量的调整

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16,393,442.00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21,311,474.00股(含本数)。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