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2022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及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002699 证券简称:*ST美盛 公告编号:2023-032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2022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及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 年修订)的要求,现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进行补充和更正披露如下:
一、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2 、任职 情况”中“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更正前: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原董事长朱燕仪女士、总经理袁贤苗先生、财务总监石军龙先生于2021年12月10日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处分。
更正后: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原董事长朱燕仪女士、总经理袁贤苗先生、财务总监石军龙先生于2021年12月10日受到深交所公开谴责的处分。
2021年12月10日,浙江证监局对公司、原董事长朱燕仪女士、总经理袁贤苗先生、财务总监石军龙先生及原董事会秘书石丹锋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022年9月22日,深交所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小强先生、原董事长朱燕仪女士、总经理袁贤苗先生、财务总监石军龙先生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原董事会秘书石丹锋先生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第六节 重要事项”之“十二 、处罚及整改情况”
更正前: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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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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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更正外,公司已披露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公司对本次公告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