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3-052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鉴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23年6月16日通过民主选举方式召开,表决通过了《关于选举周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周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其将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周平女士担任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不存在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17日
附件:
周平女士: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12月出生,中国矿业大学本科毕业,法学学士。2002年起就职于上海新时达电气有限公司,历任秘书、市场部专员、战略采购部专员;2014年1月起至今历任公司战略采购部副经理、负责人;2017年7月起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周平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经公司查询,方启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3-053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于2023年6月16日下午14:30在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公司主楼四楼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主持人由纪翌董事长担任。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4人,代表股份219,652,1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827%。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11人,代表股份219,146,1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065%;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50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2%;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情况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67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通过现场或通讯的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亦不存在变更以前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23年5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提案:
(一)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纪翌女士、纪德法先生、金辛海先生、蔡亮先生、王春祥先生、周广兴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提名纪翌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219,640,77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664,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138%。
2、提名纪德法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219,640,77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664,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138%。
3、提名金辛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219,640,77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664,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138%。
4、提名蔡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219,640,77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664,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138%。
5、提名王春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219,640,77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664,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138%。
6、提名周广兴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219,640,87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664,7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286%。
(二)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钟斌先生、方先丽女士、李婀珏女士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提名钟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219,640,77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664,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138%。
2、提名方先丽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219,640,77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664,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138%。
3、提名李婀珏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219,640,87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664,7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286%。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董事成员中,不存在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三)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方启宗先生、尹红红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周平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提名方启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219,640,77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664,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138%。
2、提名尹红红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219,640,87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664,7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28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仞樑、朱正东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