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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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召开2022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3-06-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交大昂立 公告编号:临 2023-043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召开2022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鉴于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尚未完成,公司无法在2023年6月10日前召开董事会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及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等相关议案,故公司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公司无法在规定期限内(2023年6月30日前)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原因

2023年4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9),预计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和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4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3),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经审计的2022 年年度报告和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4日起停牌。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年度股东大会应当在召开二十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股东。公司最晚应于2023年6月10日发出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尚未完成,公司无法在2023年6月10日前召开董事会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及相关议案,亦无法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解决方案及披露时间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还未最终确认2022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公司也正尽最大努力与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洽谈,尽快履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审议流程,尽早安排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全力推进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工作,抓紧完成定期报告的编制工作,公司会在定期报告编制工作完成后第一时间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完成相关披露工作。

三、特别提示

1、公司于2023年6月1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监事会自行召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临2023-040)。该股东大会为公司监事会应股东提请自行召集的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不同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每年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2023年6月30日)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敬请投资者明确。

2、如公司在2023年6月30日仍无法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则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预计于2023年7月4日复牌,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在2023年8月31日内,仍未能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交大昂立 公告编号:临 2023-044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三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经审计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股票自2023年5月4日起停牌。依据规定,如公司在2023年6月30日内仍无法披露经审计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预计于2023年7月4日复牌,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在2023年8月31日内仍无法披露经审计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因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经审计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5月4日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公司已于2023年5月2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于2023年6月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因未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的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停牌期间,公司应当至少发布3次风险提示公告”。现就相关风险第三次提示如下: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截至2023年6月16日,公司未能披露经审计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时,公司还未最终确定2022年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的有关规定,公司出现“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半年度报告或者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自前述期限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如公司在股票停牌2个月内仍无法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则公司将在股票停牌2个月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披露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自公告披露日后的次一交易日复牌。自复牌之日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股票停牌情况及退市风险警示实施安排

因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5月4日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至少发布3次风险提示公告。如公司在2023年6月30日内仍无法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则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预计于2023年7月4日复牌,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在2023年8月31日内,仍未能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还未最终确认2022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同时公司正尽最大努力与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洽谈,尽快履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审议流程,尽早安排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全力推进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工作,抓紧完成定期报告的编制与审议,争取尽快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警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如公司在2023年8月31日内仍无法披露经审计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