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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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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3-06-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496 证券简称:恒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4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监事黄琦先生持有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844,7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376%,高级管理人员张诗超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2,035,3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586%。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因个人资金需求,黄琦先生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2023年7月12日-2024年1月11日,下同),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500,000股(即占公司总股本的0.4684%);张诗超先生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500,000股(即占公司总股本的0.4684%)。上述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当前持股股份包含历年权益分派后转增的股数。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监事黄琦、高级管理人员张诗超承诺:“本人在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黄琦先生、张诗超先生可能根据其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价格变化、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而仅部分实施或放弃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监事黄琦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张诗超先生严格遵守董监高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