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709 证券简称:中源家居 公告编号:2023-023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6日,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安吉高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盛投资”)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本次变动后,高盛投资持股比例从5.75%降至5%。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23年6月16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高盛投资出具的《减持股份进展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于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5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7.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于2023年6月16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2.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本次变动后,高盛投资持股比例从5.75%降至5%。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注:2023年2月13日,高盛投资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2023年3月8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5月17日期间,高盛投资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计划实施过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14日、2023年5月18日披露的《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进展暨权益变动达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后,高盛投资持股比例从5.75%降至5%。高盛投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规定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6日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源家居
股票代码:603709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吉高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安吉县上墅乡上墅村程家自然村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签署日期:2023年6月1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第15号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第15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一致行动人一的基本情况
■
(二)一致行动人二的基本情况
■
注:根据安吉长江投资有限公司、胡林福先生、曹勇先生于2020年11月12日签订的《一致行动人协议》,长江投资、胡林福先生、曹勇先生自协议签订之日起5年内保持一致行动。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无在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由5.75%降至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2023年2月14日,高盛投资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2023年3月8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5月17日期间,高盛投资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由6.75%降至5.75%,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14日、2023年5月18日披露的《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进展暨权益变动达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未实施结束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存在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高盛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6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5%。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5日,高盛投资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中源家居股份174,000股;2023年6月16日,高盛投资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中源家居股份426,000股。累计减持中源家居股份6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5%。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
三、其他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除已披露的减持中源家居股票的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中源家居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高盛投资、一致行动人安吉长江投资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胡林福、一致行动人曹勇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安吉高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吉高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吉高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吉高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