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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2023-06-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版)

第三、高标准的产品质量优势

汽车电子产品的质量及稳定性很大程度上对汽车整车制造的声誉造成重大影响,因此,汽车整车制造商对汽车电子供应商的要求较为严格。供应商需要在研发能力、自动化水平、产品质量控制等环节进行一系列较为复杂的实验和认证程序才能最终获得认定,该认证过程可能长达1至3年。

公司按照国家、行业和客户的质量管理要求,建立了完善的产品全流程质量管理体系和严格的过程控制管理流程,通过了IATF16949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认证、ISO/IEC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认证或资质。对于上游供应商,公司实施严格的合格供应商认定及管理程序、进料检验控制程序,保证原材料供应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在生产过程中,公司按照制造过程稽核控制程序,实施严格的内部工艺审核和管理评审,持续改进生产工艺与技术,不断提高公司产品质量;此外,公司制定了完善的成品及出货检验控制程序,保证出库产品质量的稳定性。报告期内,公司产品质量优势明显,能够为下游整车厂商提供优质、及时的配套服务,与主要客户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产品质量得到了下游整车厂商的一致认可。

第四、人才团队优势

公司自设立以来便高度重视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报告期内,公司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重为8.44%,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一支282人的研发队伍,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30.32%,有效满足客户在不同智能驾驶感知系统的多元化需求。

同时,公司拥有稳定的研发、管理、销售等人员团队。公司设立了6个员工持股平台,约23%的员工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股份人员主要包括公司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和各部门骨干,因此公司形成了能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并令其施展才干的企业平台。上述团队均长期从事汽车感知系统行业工作,在经营、生产、服务、研发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

(2)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203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5,347个,占剔除无效报价后所有配售对象总数的74.54%;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3,230,100万股,占剔除无效报价后申购总量的73.41%,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2,135.75倍。

(3)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4)《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40,166万元,本次发行价格39.78元/股对应融资规模为91,494万元,高于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

(5)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虑有效申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及其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四个值”孰低值40.3700元/股。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6)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3、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新股2,300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为40,166.00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39.78元/股,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91,494.00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7,843.0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83,650.92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4、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豪恩汽电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1026号)。发行人股票简称为“豪恩汽电”,股票代码为“301488”,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上申购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豪恩汽电所属行业为“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为2,300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9,200万股。

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345万股,占发行数量的15.00%。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四个值”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初始参与跟投的股票数量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201.1060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8.74%。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143.8940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512.3940万股,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2.06%;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586.5000万股,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27.94%。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2,098.8940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23年6月14日(T-4日)完成。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并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9.78元/股,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2.0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6.2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42.7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4.98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3年6月20日(T日),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发行网下申购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T日)9:30-15:00。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网下投资者应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发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39.78元/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在参与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2023年6月26日(T+2日)缴纳认购款。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拒绝对其进行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T日)9:15-11:30、13:00-15:00。

2023年6月20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23年6月16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可通过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23年6月16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5,5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5、网下投资者缴款

《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获得初步配售的全部网下有效配售对象,需在2023年6月26日(T+2日)8:30-16:00足额缴纳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23年6月26日(T+2日)16:00前到账。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2023年6月28日(T+4日)刊登的《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网上、网下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列表公示并着重说明获得初步配售但未足额缴款的网下投资者。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6、网上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3年6月26日(T+2日)公告的《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23年6月26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7、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2023年6月20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23年6月20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详见本公告“二、(五)回拨机制”。

8、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七、中止发行情况”。

9、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3年6月12日(T-6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www.jjckb.cn;金融时报,网址https://www.financialnews.com.cn)上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0、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金融时报(https://www.financialnews.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在本公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一)初步询价及核查情况

2023年6月14日(T-4日)为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日。截至2023年6月14日(T-4日)15:00,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收到315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7,410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区间为25.62元/股-52.43元/股,对应的拟申购数量总和为4,541,470万股,对应的申购倍数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3,002.84倍。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情况详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二)剔除无效报价情况

经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核查,共有4家投资者管理的142个配售对象未按《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核查材料,具体名单请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无效报价1”的部分;共有24家投资者管理的95个配售对象为《管理办法》禁止参与配售的关联方,具体名单请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无效报价2”的部分。上述相关配售对象提交的报价已确定为无效报价予以剔除,共计剔除28家投资者管理的237个配售对象(其中24家投资者管理的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有效,因此实际剔除4家投资者),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数量总和为141,650万股。

剔除上述无效申购报价后,共31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7,173个配售对象,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报价区间为25.62元/股-52.43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4,399,820万股。

(三)剔除最高报价部分情况

1、剔除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依据剔除上述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所属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晚到早、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部分为剔除无效报价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购不再剔除。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其中,将拟申购价格高于45.60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45.60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70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45.60元/股,申购数量等于700万股,申购时间为13:14:33:624的配售对象部分剔除。以上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44,48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4,399,820万股的1.01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以上共计剔除11家投资者管理的72个配售对象(其中1家投资者管理的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有效,因此实际剔除10家投资者)。

2、剔除后的整体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为301家,配售对象为7,101个,全部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本次发行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剩余报价申购总量为4,355,340万股,整体申购倍数为2,879.77倍。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详细报价情况,具体包括投资者名称、证券账户、配售对象名称、申购价格及对应的拟申购数量等资料请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信息如下:

(四)发行价格的确定

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9.78元/股。

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2.0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6.2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42.7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4.98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四个值”孰低值。

2021年度和2022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计算)分别为8,832.27万元和8,571.56万元,最近两年累计净利润为17,403.83万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上市标准中的“(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五)发行价格和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过程

1、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

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及有效拟申购数量,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9.78元/股。

2、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本次初步询价中,有99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754个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低于本次发行价格39.78元/股,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为1,125,240万股,具体名单详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低价未入围”的配售对象。

因此,本次网下发行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为203家,管理的配售对象数量为5,347个,有效申购数量总和为3,230,100万股,具体报价信息详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备注为“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可以且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参与网下申购,并及时足额缴纳申购资金。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投资者是否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下转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