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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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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23-06-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23-037

债券代码:112931 债券简称:19渝债01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19日(星期一)上午10:00;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6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上午9:15一下午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会议中心101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公司第九届董事长艾云

6、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13日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5人,代表公司股份534,082,2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2971%。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股份533,150,1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186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932,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105%。无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933,2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10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1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932,1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105%。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部分董事、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指派的见证律师闫刚先生、颜孝忠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艾云先生、罗异先生、罗升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选举艾云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总表决情况:同意:534,080,74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997%。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31,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9.8333%。

(3)表决结果:艾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罗异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总表决情况:同意:534,080,34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996%。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31,2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9.7904%。

(3)表决结果:罗异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罗升平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总表决情况:同意534,080,3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996%。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31,2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9.7861%。

(3)表决结果:罗升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曾德珩先生、崔恒忠先生、宋宗宇先生、陈定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选举曾德珩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总表决情况:同意534,081,74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999%。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32,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9.9404%。

(3)表决结果:曾德珩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崔恒忠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总表决情况:同意534,081,54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999%。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32,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9.9190%。

(3)表决结果:崔恒忠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宋宗宇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总表决情况:同意534,081,34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998%。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32,2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9.8976%。

(3)表决结果:宋宗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选举陈定文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总表决情况:同意534,080,74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997%。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31,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9.8333%。

(3)表决结果:陈定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朱江先生、米沙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1、选举朱江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1)总表决情况:同意534,080,74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997%。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31,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9.8333%。

(3)表决结果:朱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2、选举米沙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1)总表决情况:同意534,082,29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3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100%。

(3)表决结果:米沙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闫刚、颜孝忠

3、结论性意见: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的资格和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2、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 渝开发 公告编号:2023-039

债券代码:112931 债券简称:19渝债01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2023年6月12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2023年6月19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在重庆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会议中心103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如期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经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会议由监事朱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朱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 渝开发 公告编号:2023-038

债券代码:112931 债券简称:19渝债01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3年6月12日向各位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书面通知。2023年6月19日,会议在重庆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会议中心103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董事艾云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艾云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会议选举艾云先生、崔恒忠先生、罗异先生、宋宗宇先生、罗升平先生五位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艾云先生为主任委员,崔恒忠先生为副主任委员;

2、会议选举陈定文先生、宋宗宇先生、曾德珩先生三位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陈定文先生(会计专业人士)为主任委员;

3、会议选举宋宗宇先生、陈定文先生、罗升平先生三位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宋宗宇先生为主任委员;

4、会议选举曾德珩先生、罗异先生、崔恒忠先生三位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曾德珩先生为主任委员。

三、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艾云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罗异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罗异先生简历附后)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艾云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续聘谢勇彬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谢勇彬先生简历附后)

办公电话:023-63855506;传真:023-63856995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28号投资大厦2805

专用电子邮箱:542139572@qq.com

五、会议以7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艾云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续聘谌畅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谌畅女士简历附后)

办公电话:023-63856995;传真:023-63856995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28号投资大厦2810A

专用电子邮箱:1061667203@qq.com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罗异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续聘李尚昆先生、周海先生、陈尉纲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续聘谢勇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续聘官燕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李尚昆先生、周海先生、陈尉纲先生、谢勇彬先生、官燕女士简历附后)

续聘的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书面承诺,承诺公开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上述一、三、四、六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真核实了资料,对选举董事长、聘任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长、各专业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聘)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期相同。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0日

附件一: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罗异,男,1974年4月出生,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财务部干事、投融资部副经理、经理;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融资部经理、财务部部长、股权管理部部长、副总会计师;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重庆药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交航空港有限公司董事;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现任渝中区人大代表、渝中区人大财经专委会委员、渝中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重庆兴农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

罗异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尚昆,男,1963年8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巫山县大昌中学教师,巫山县委党校教师,巫山县计划委员会副主任科员,巫山县福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巫山县人民政府驻重庆办事处主任,县政府办副主任,县计委副主任、县物价局局长,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县政协副主席,县委委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县人大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县委委员,巫山县新山资产经营公司董事长,巫山县汇诚担保公司董事长,巫山县兴财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渝开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重庆祈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现任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李尚昆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周海,男, 1972年3月出生,MBA,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政工师,中共党员。曾任重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部(劳动人事局、就业办)干部、团工委副书记(主持工作)、交通局副局长、局长,重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办公室副主任;重庆市渝北区翠云街道办事处主任、党工委书记,重庆朗福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捷兴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兼任重庆朗福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重庆捷兴置业有限公司董事。

周海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尉纲,男,汉族,1970年5月出生,管理学博士,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四川省重庆鸥鹏集团公司发展部副经理;重庆鸥鹏集团公司营销部经理;重庆大学科技企业集团投资中心主任;重庆重大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重庆大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重庆渝开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重庆渝开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重庆国际会展中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任重庆捷兴置业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陈尉纲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谢勇彬,男,汉族,1977年6月出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具有司法执业资格、董事会秘书资格。曾任建设工业集团技术员;重庆树深律师事务所律师、业务部部长、非诉讼部部长;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审计部(法务内控部)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发展计划部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重庆捷兴置业有限公司监事;重庆祈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重庆诚投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监事;重庆朗福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

谢勇彬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官燕,女,汉族,1970年4月出生,大学本科,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注册土地评估师,曾任重庆渝州大学教师;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部门副经理;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助理、副经理、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现任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任重庆朗福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重庆捷兴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重庆道金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官燕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谌畅,女,汉族 ,1986年8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助理政工师,中共党员,具有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券从业资格。曾任重庆国际会议展览中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秘书;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团委副书记(主持工作)、董事会办公室投资者关系管理、副主任(主持工作)。现任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团委副书记。

谌畅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