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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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6-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269 股票简称:美邦服饰 编号:2023-035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董事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6月19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80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胡佳佳、林晓东、徐成明、游君源、张纯、袁敏、陆敬波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胡佳佳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胡佳佳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相关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和任命主任委员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和任命主任委员的议案》。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相关简历详见附件。任期均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裁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总裁的议案》。同意聘任胡佳佳女士担任公司总裁,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林晓东女士、徐成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张利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张利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相关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康桥东路800号

联系电话:021-68182996

传真:021-68183939

电子邮箱: corporate@metersbonwe.com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刘宽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刘宽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相关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康桥东路800号

联系电话:021-68182996

传真:021-68183939

电子邮箱: corporate@metersbonwe.com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虞雯玲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相关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出售部分房产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出售部分房产的议案》。同意以30,000万元现金交易方式向宁波雅戈尔服饰有限公司出售公司所持有的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街1号、1-1号店铺,内容详情详见同时披露的《关于公司拟出售部分房产的公告》。

该议案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3年7月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内容详情见同时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9日

简历

1、胡佳佳,女,1986年8月31日出生,2010年毕业于阿斯顿大学市场营销专业,2011年取得伦敦马兰戈尼学院时尚营销硕士学位,2011年至今,在公司曾任职于总裁办公室、Metersbonwe 鞋类开发营运部、品牌营销部、战略发展部。现任公司董事长、总裁。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服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周成建先生与本公司股东胡佳佳女士系父女关系。截止董事会召开,胡佳佳女士持有225,000,000股公司股票,占比8.96%。

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林晓东,女,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0年加入本公司,曾任职于公司Metersbonwe品牌华东区零售管理部、Metersbonwe品牌摇滚品类部、Metersbonwe品牌男装产品开发企划部、Metersbonwe品牌营销企划与商品运营管理部。现任Metersbonwe品牌总裁助理。

林晓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徐成明,男,1980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中国国籍。2004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面辅料采购中心总经理,美特斯邦威MTEE产品线总经理,美特斯邦威生产供应链总监,美特斯邦威生产及物流供应链副总裁;

徐成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张纯,女,1963年12月17日出生,中共党员,博士学历,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教授。

张纯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袁敏,男,1975年9月出生,博士学历,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专职教授。

袁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陆敬波,男,1971年出生,民盟盟员,硕士学历,现任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陆敬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张利,女,1966年9月7日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黑龙江商学院本科毕业。曾任职于哈尔滨化工六厂、(中港合资)哈尔滨亿滨化工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等职务。2002 年2 月加入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曾任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监、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具有会计师资格及多年财会工作负责人经验。张利女士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张利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刘宽,男,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21年4月加入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一直担任董事会金融与公司证券业务经理一职,刘宽先生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刘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虞雯玲,女,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毕业于上海大学会计专业。2011年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内控审计部业务副经理,内控审计部业务经理,现任本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

虞雯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代码:002269 股票简称:美邦服饰 编号:2023-036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监事发出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6月19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80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冯辉、李炯烽和杨翠玉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冯辉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冯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相关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出售部分房产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出售部分房产的议案》。同意以30,000万元现金交易方式向宁波雅戈尔服饰有限公司出售公司所持有的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街1号、1-1号店铺,内容详情详见同时披露的《关于公司拟出售部分房产的公告》。

该议案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19日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简历

冯辉,女,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毕业于重庆建筑工程学院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2006 年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经营审计部副总经理、总裁办公室副主任、审批办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冯辉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代码:002269 股票简称:美邦服饰 编号:2023-037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 800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选举杨翠玉女士、冯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杨翠玉女士和冯辉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杨翠玉女士与冯辉女士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19日

简历

杨翠玉,女,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2 年加入本公司,先后担任信息管理部应用与系统管理部总经理助理、信息管理部需求与项目管理部总经理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翠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杨翠玉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冯辉,女,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毕业于重庆建筑工程学院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2006 年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经营审计部副总经理、总裁办公室副主任、审批办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冯辉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中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具备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任胡佳佳女士为公司总裁;林晓东女士、徐成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张利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刘宽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虞雯玲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二、关于公司出售资产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出售沈阳店铺资产,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结构,增强流动性,符合公司经营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交易。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的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出售沈阳店铺资产的相关事宜。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审议、表决程序合法,相关的议案内容符合公司发展实际,会议达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纯、袁敏、陆敬波

2023 年 6 月 19 日

股票代码:002269 股票简称:美邦服饰 编号:2023-039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出售部分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盘活公司资产,综合交易条件等因素后,拟以现金交易方式向宁波雅戈尔服饰有限公司出售公司所持有的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街1号、1-1号店铺,经双方协商最终确定交易价格为30,000万元。

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部分房产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还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第十二条规定: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三)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第十四条规定:“(二)购买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以该资产的账面值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相关资产与负债的账面值差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该资产的账面值、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为准;该非股权资产不涉及负债的,不适用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资产净额标准”。

公司本次出售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不涉及负债事项,故不适用于“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的资产净额标准。依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雅戈尔服饰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鄞县大道西段2号

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鄞县大道西段2号

法定代表人:李如成

注册资本:28,000万美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261028176X3

主营业务:服装服饰批发;服饰制造;服装制造;服装服饰零售;皮革制品制造;皮革制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针纺织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专业设计服务;服饰研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洗烫服务;洗染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文具制造;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日用杂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服饰、皮革制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及家用纺织品的生产和销售;服饰设计;服饰技术、信息咨询服务、服饰干洗服务;普通货物运输;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服务;服饰、皮革制品批发、零售;服饰、皮革制品进出口;文具的制造、加工;日用杂品批发、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

主要股东:雅戈尔服装控股有限公司、新马服装国际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李如成

最近一年(截止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1,126,671.48万元,净资产:242,757.31万元,总负债883,914.17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479,586.62万元,净利润:8,378.87万元。

宁波雅戈尔服饰有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与宁波雅戈尔服饰有限公司不存在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所持有的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街1号、1-1号店铺,其中太原街1号房产共五层,建筑面积为10,438平方米;太原街1-1号共三层,建筑面积为278平方米,交易标的设定了抵押,不存在诉讼或仲裁事项,亦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卖方在递交物业权属转移登记变更手续前办理解除抵押手续。

2、交易标的价值

公司聘请格律(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评估价值为30,011万元。

3、交易标的历史沿革

公司于2010年购得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路1号物业和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路1-1号物业,购得上述交易标的后主要作为自有品牌直营店铺运营。

4、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已经符合《证券法》规定,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格律(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2023年5月31日,评估方法为市场法、收益法及成本法,对序号1评估对象最终选用市场法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对序号2评估对象最终选用成本法结果作为评估结论,评估结果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交易标的最终评估价值为30,011万元,评估基准日至评估结果披露日期间,未发生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具体评估情况详见同时披露的《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拟资产转让涉及其拥有的位于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号商业房地产、1-1号其他房地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编号:格律沪评报字(2023)第065号)。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双方:

甲方(卖方):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买方):宁波雅戈尔服饰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街1号、1-1号店铺,其中太原街1号房产共五层,建筑面积为10,438平方米;太原街1-1号共三层,建筑面积为278平方米。

3、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成交总价为3亿元,房屋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双方约定付款方式如下:

①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60%的购房款,计1.8亿元,由甲方用来偿还银行借款并解除抵押手续。

②房屋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20%的购房款,计6000万元。

③甲方将交易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20%的购房款,计6000万元。

4、生效与争议管辖: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

五、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债务重组等情况,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等情形,出售资产所得款项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盘活现有资产,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本次交易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最终数据以公司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房屋买卖合同

3、评估报告

4、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9日

股票代码:002269 股票简称:美邦服饰 编号:2023-040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于2023年7月5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80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23年7月5日(星期三)上午9: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30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6月30日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800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本次股东大会仅一项议案,不设置总议案。上述提案内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登记日17点前到达本公司为准,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2、登记时间:2023年7月3日(星期一),上午9:00 至17: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800号;

联系人:张利、刘宽 联系电话:021-38119999

传真: 021-68183939 邮政编码:201315

电子邮箱:Corporate@metersbonwe.com

4、本次股东大会不提供任何礼品,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9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69;

2、投票简称:美邦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也不设置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7月5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7月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 (本单位)出席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各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股票代码:002269 股票简称:美邦服饰 编号:2023-038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3年6月19日(星期一)下午2:00

2、网络投票: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800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胡佳佳女士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总体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1人,代表股份1,265,196,1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3561%。

(1)现场出席股东和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股份1,261,891,7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224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37人,代表股份3,304,3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15%。

(2)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37人,代表股份3,304,3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15%。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6月1日发出《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采取集中表决、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1,264,379,15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4%;反对816,3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5%;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8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75.2760%;反对816,3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4.7059%;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2%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1,264,456,75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6%;反对738,7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4%;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6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77.6244%;反对738,7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2.3575%;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2%。

3、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津贴及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1,264,395,35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7%;反对800,1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2%;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0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75.7662%;反对800,1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4.2156%;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2%。

4、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1,264,395,35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7%;反对800,1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2%;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0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75.7662%;反对800,1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4.2156%;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2%。

5、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投票表决,选举胡佳佳女士、林晓东女士、游君源先生、徐成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选举胡佳佳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1,264,104,473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137%,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为2,212,714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66.9632%。

胡佳佳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关于选举林晓东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1,263,864,46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8947%,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为1,972,709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59.6999%。

林晓东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 《关于选举游君源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1,263,864,513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8947%,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为1,972,754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59.7013%。

游君源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 《关于选举徐成明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1,263,864,56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894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为1,972,809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59.7029%。

徐成明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投票表决,选举张纯女士、袁敏先生、陆敬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 《关于选举张纯女士为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1,264,044,47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09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为2,152,711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65.1473%。

张纯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 《关于选举袁敏先生为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1,263,864,511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8947%,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为1,972,752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59.7012%。

袁敏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关于选举陆敬波先生为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1,263,864,57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894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为1,972,811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59.7030%。

陆敬波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指派的张俊成、张可心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