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7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并于2023年6月19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应出席会议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共8名,会议由董事长杨如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为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委托滁州皖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流支行向滁州市琅琊区国控发展有限公司提供2,00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贷款年利率为4.5%。公司在控制总体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供委托贷款,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本次委托贷款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关联董事杨乐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8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并于2023年6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卞勇先生主持,本次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为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委托滁州皖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流支行向滁州市琅琊区国控发展有限公司提供2,00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贷款年利率为4.5%。本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委托贷款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次公司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重大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9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委托贷款事项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委托滁州皖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流支行向滁州市琅琊区国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控公司”)提供2,00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贷款年利率为4.5%,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贷款,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委托贷款将用于国控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委托贷款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滁州市琅琊区国控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02MA8NJHDJON(1-1)
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濠河路99号
法定代表人:杨旸
注册资本:伍亿圆整
成立日期:2021年12月23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住房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电线、电缆经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器辅件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矿物洗选加工;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树木种植经营;园区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滁州市琅琊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独资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国控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623.25万元,总资产199,493.87 万元,负债130,117.12 万元,净资产69,376.75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3年3月31日,国控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726.86万元,净利润2,309.33万元,总资产227,148.12 万元,负债155,462.04 万元,净资产71,686.08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国控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资信情况:国控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委托贷款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为降低委托贷款的风险,滁州市琅琊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为该笔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方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方:滁州市琅琊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00756804973X
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环滁西路699号
法定代表人:陶天玮
注册资本:壹亿肆仟玖佰万圆整
成立日期:2003年03月12日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投资、控股、参股、产权转让及企业购并;安置房、保障房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土地整理及区域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及其配套项目进行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管理;投资管理咨询服务;市场建设开发服务;自有房屋租赁;基础设施租赁;公用设施项目开发经营;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电线电缆、机电设备、汽车配件、仪器仪表、非许可类医疗器械、建筑材料、装璜材料、橡塑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印刷机械、办公设备、包装材料、金属材料、管道配件、制冷设备、压缩机及配件销售;河道整治及水土保持项目的开发、投资和经营;非金属矿采选、加工、销售;矿产(非煤矿山)开采、洗选加工、深加工、销售;苗木采购、种植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政府持股92.50%,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持股7.50%。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国资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6,403.79万元,净利润31,269.82万元,总资产670,026.02万元,负债268,603.93万元,净资产401,422.10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3年3月31日,国资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271.95万元,净利润 8,790.16 万元,总资产700,190.18 万元,负债289,977.92万元,净资产 410,212.25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资信情况:国资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委托贷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委托贷款额度为2,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贷款年利率为4.5%,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公司董事长将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与国控公司、国资公司、滁州皖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流支行签署《委托贷款借款合同》、《担保合同》。
五、委托贷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委托贷款事项将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实施,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委托贷款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六、委托贷款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一)、风险分析
借款人国控公司为滁州市琅琊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独资企业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和偿债能力,担保方国资公司为该笔委托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资产状况良好,具有担保履约能力。本次委托贷款的风险相对可控。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
委托贷款在投资管理运用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信用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及其他风险,从而可能对委托贷款和收益产生影响。本次委托贷款存在不能按期、足额偿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应对措施
(1)、公司董事长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签署委托贷款相关的协议、合同,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委托贷款的具体实施并控制风险;
(2)、公司将持续关注国控公司的经营状况,如发现或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降低委托贷款风险;
(3)、国资公司为本次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能够降低委托贷款的风险;
(4)、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公司于2022年向国控公司提供了1,500万元的委托贷款。目前,该笔委托贷款已归还公司。公司未发生其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和其他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的情况。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7%。
八、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在控制总体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供委托贷款,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本次委托贷款事项。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本次对外委托贷款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委托贷款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拟委托滁州皖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流支行向滁州市琅琊区国控发展有限公司提供2,00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本次委托贷款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未来产生重大不利的财务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委托贷款事项。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春股份为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委托滁州皖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流支行向国控公司提供2,00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对外委托贷款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0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前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其中预计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与滁州金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辰置业”)发生不超过人民币15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与爱乐甜(滁州)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爱乐甜”)发生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与滁州金祥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祥物流”)发生不超过人民币25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本次增加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除上述预计的关联交易外,公司拟增加2023年度向金辰置业销售产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150万元;拟增加公司与滁州爱乐甜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2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上述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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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说明
(一)公司名称:滁州金辰置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0,000万元整
公司住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新城区来安大道东侧
成立日期:2013年09年05月
法定代表人:杨迎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装饰、装潢;餐饮、住宿服务;室内休闲健身、游泳场所;体育用品、日用百货、食品、服装、鞋帽、箱包、卷烟零售;房屋租赁;普通货物仓储(除危化品外)。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3月31日,金辰置业总资产39,131.73万元,流动资产20,661.03万元,负债总额4,773.17万元,所有者权益34,358.56万元,2023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857.41万元,净利润-499.69万元。
2、与公司关联关系
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金辰置业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最近年度财务状况正常,交易中具备履行合同约定的能力和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重大履约风险。
(二)公司名称:爱乐甜(滁州)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经济开发区南京北路218号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19日
法定代表人:曹晨飞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调味品生产;食品生产;饮料生产;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3月31日,滁州爱乐甜总资产3,779.93万元,流动资产2,241.72万元,负债总额2,974.22万元,所有者权益805.71万元,2023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675.01万元,净利润-87.84万元。
2、与公司关联关系
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滁州爱乐甜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诚信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重大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金辰置业销售产品,向滁州爱乐甜租出房屋及厂房的关联交易系日常经营需要,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在市场价格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2、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重大影响。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遵循了回避原则,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的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及记录、发行人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等资料,检索相关关联方的基本工商信息及公告文件。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春股份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对该事项已经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先认可和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金春股份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