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暨权益变动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44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暨权益变动超过1%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持股及减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股份”、“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披露了《湘财股份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控股股东新湖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控股”)一致行动人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集团”)拟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即不超过57,099,168股)。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新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83,442,075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62.468%。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截至2023年6月19日,新湖集团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本次减持后新湖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004,6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5%。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收到新湖集团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时间届满暨实施情况告知函》(以下简称“减持通知”),截至2023年6月19日,新湖集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7,089,6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7%。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权益变动情况:
因新湖集团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以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新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本次权益变动后,新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26,352,45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60.38%。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和被动稀释,不会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023年6月19日,公司收到新湖集团的减持通知,新湖集团在减持计划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57,089,6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7%。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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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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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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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减持比例”、“当前持股比例”均以公司截至2023年6月19日总股本2,859,150,411股计算。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三、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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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23年6月19日,因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859,150,411股。新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存在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的情形。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新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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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变动前占总股本比例”按前次披露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公告,即截至2023年2月2日公司总股本计算,“变动后占总股本比例”按2023年6月19日公司总股本计算。
1、本次权益变动为新湖集团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和被动稀释导致,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3、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4、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相关承诺。
5、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