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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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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2023-06-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3-045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莱阳市春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春华投资”)原合伙人、现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隋莉女士、李伟志先生、徐淑芹女士、仲锡联先生、黄东东先生、杨丽娜女士、李振伟先生、吴章玉先生、王振山先生、丁玉环先生、周遵武先生减持前持股情况详见本公告“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2023年5月6日,公司披露《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春华投资原合伙人、现公司股东隋莉女士、李伟志先生、徐淑芹女士、仲锡联先生、黄东东先生、杨丽娜女士、李振伟先生、吴章玉先生、王振山先生、丁玉环先生计划自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7月2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各自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999,700股。周遵武先生计划自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7月2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50,000股。拟减持股份来源均是非交易过户取得,即春华投资解散,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方式取得的股份。

● 截至2023年6月16日,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王振山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5,000股,杨丽娜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00股,周遵武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50,000股。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1、隋莉女士、李伟志先生、徐淑芹女士、仲锡联先生、黄东东先生、李振伟先生、吴章玉先生、王振山先生、丁玉环先生、周遵武先生“当前持股股份来源”中“其他方式取得”是指:春华投资解散,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方式取得。

2、杨丽娜女士“当前持股股份来源”中“其他方式取得”是指:莱阳市同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解散,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方式取得428,063股。春华投资解散,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方式取得150,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注:1、上表“减持数量(股)”,指股东减持来源于证券非交易过户(春华投资解散,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方式取得)的股票数量。依据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应当予以披露。2、上表“当前持股数量(股)”,截至日期为2023年6月16日。其中,周遵武先生、李振伟先生持股数量变动,系个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或卖出自行购入的公司股份所致。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除周遵武先生外,其余股东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期间内,隋莉女士、李伟志先生、徐淑芹女士、仲锡联先生、黄东东先生、杨丽娜女士、李振伟先生、吴章玉先生、王振山先生、丁玉环先生将根据资金安排、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要求,上述股东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