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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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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导航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3-06-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35 证券简称:北方导航 公告编号:2023-018号

北方导航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4元

●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3年5月11日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2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498,138,483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9,925,539.32元。

三、相关日期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自行发放对象

本公司控股股东北方导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有关规定,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

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对持股 1 年以内(含 1 年)的,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对于持有公司普通股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 2009 年 1 月 23 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按照 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 0.036 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本公司普通股股票(“沪股通”),其现金红利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执行,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 0.036元。

(4)对于其他属《企业所得税法》项下居民企业含义的持有公司普通股的投资者,其股息、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股息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036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股东,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自行缴纳股息红利所得税。

五、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如有任何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10-58089788

特此公告。

北方导航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00435 证券简称:北方导航 公告编号: 临2023-020号

北方导航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方导航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6月14日以送达、传真、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6月20日下午15: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会监事人数3人,实到会监事3人,占应到会监事人数的100%,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商逸涛先生主持,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3票赞成,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因 2022 年利润分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规定,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8.54 元/股调整为 8.50 元/股是合理的,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该事项。

特此公告。

北方导航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00435 证券简称:北方导航 公告编号:临2023-021号

北方导航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方导航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方导航”)根据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于2023年6月 2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

1.2020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0年11月15日至2020年11月25日,公司内部通过公司内网及公示栏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间,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3.2020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进行审议。

4.2020年12月29日,公司发布《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北方导航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0〕663号)。

5.2020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20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2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 2023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情况

(一)调整原因

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3年5月11日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以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计算为准。

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将于2023年6月30日实施完毕,详细内容请见2023年6月2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根据《激励计划》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方法和程序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二)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有关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需大于1。

(三)调整结果

依据上述方法,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8.54元/份调整为8.50元/份。计算过程为P=8.54-0.04=8.50元/份。

三、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系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所致,本次价格调整事项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也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综上,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8.54 元/股调整为8.50元/股。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项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因 2022 年利润分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规定,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8.54 元/股调整为 8.50 元/股是合理的,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该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1.本次调整已经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

2.本次调整符合《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考分规〔2019〕102号)、《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修订)、《北方导航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北方导航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00435 证券简称:北方导航 公告编号:临2023-019号

北方导航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方导航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6月14日以送达、传真、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6月20日下午15: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到会董事人数8人,实到会董事8人,占应到会董事人数的100%,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5票赞成,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被激励对象李海涛、赵晗、周静回避表决)。

因2022年利润分配,根据公司《2020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方法和程序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8.54元/份调整为8.50元/份。

详细内容请见2023年6月2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资本市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的议案》。8票赞成,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2023年6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资本市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北方导航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