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580 证券简称:恒盛能源 公告编号:2023-030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6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余国旭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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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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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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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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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裘晓磊、杨洋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05580 证券简称:恒盛能源 公告编号:2023-031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为保证公司董事会顺利运行,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要求,直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余国旭先生主持。会议列席人员为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四项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余国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聘任余恒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席礼斌先生、韦建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项红日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聘任徐洁芬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徐洁芬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任职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唐梦滢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唐梦滢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任职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05580 证券简称:恒盛能源 公告编号:2023-032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为保证公司监事会顺利运行,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的会议通知要求,现场决定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推举监事洪名高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一项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洪名高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05580 证券简称:恒盛能源 公告编号:2023-033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6月20日,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和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均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1、公司董事长:余国旭先生
2、公司非独立董事:余国旭先生、余恒先生、席礼斌先生、徐洁芬女士
3、公司独立董事:于友达先生、周鑫发先生、徐浩先生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1、战略委员会:余国旭先生(主任委员)、余恒先生、徐浩先生
2、审计委员会:于友达先生(主任委员)、徐浩先生、徐洁芬女士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徐浩先生(主任委员)、席礼斌先生、周鑫发先生
4、提名委员会:周鑫发先生(主任委员)、余恒先生、于友达先生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为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二、第三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监事会主席:洪名高先生
2、职工代表监事:沈艳女士
3、非职工代表监事:洪名高先生、刘康银先生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总经理:余恒先生
2、副总经理:席礼斌先生、韦建军先生
3、董事会秘书:徐洁芬女士
4、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项红日先生
5、证券事务代表:唐梦滢女士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中,董事会秘书徐洁芬女士、证券事务代表唐梦滢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龙游经济开发区兴北路10号
联系电话:0570-7258066
联系邮箱:zjhxxujf@163.com
传真:0570-7258680
邮政编码:324400
五、相关人员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余杜康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离任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周跃森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离任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余杜康先生持有公司10.68%股份,周跃森先生持有公司0.02%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忠心感谢!
特此公告。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1日
附件:
一、董事长简历
余国旭先生,1958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88年3月至1997年12月任兰溪市城市建筑有限公司项目经理;1998年1月至2000年9月,任兰溪市龙马建材有限公司总经理;2000年10月至2008年6月,任浙江青龙山建材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7月至2009年9月,任浙江恒鑫电力有限公司技改办主任;2009年10月至2017年3月,任恒盛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技改办主任、执行董事;2017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国旭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89,06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81%。其与持有公司20.83%股份的股东杜顺仙女士为夫妻关系,与持有公司10.96%股份的股东余恒先生系父子关系,与持有公司10.68%股份的股东余杜康先生系父子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监事会主席简历
洪名高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2008年10月至2009年11月任浙江恒鑫电力有限公司生产部副总;2009年12月至2015年12月任恒盛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部工程师;2016年11月至2017年8月任杭州三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部总工程师;2018年10月至2018年11月任台州森林造纸有限公司热电厂厂长;2018年12月起历任公司综合部主任、浙江恒鑫电力有限公司生产部负责人、职工代表监事;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洪名高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余恒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衢州市第八届人大代表,龙游县新生代企业家联谊会会长。2006年9月至今,任浙江恒鑫电力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09年10月至2017年3月,任恒盛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恒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0,68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6%。其与持有公司31.81%股份的股东余国旭先生系父子关系,与持有公司20.83%股份的股东杜顺仙女士系母子关系,与持有公司10.68%股份的股东余杜康先生系兄弟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席礼斌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 1989年9月至2008年10月,任浙江天听亚伦有限公司发电运行主管;2008年11月至2011年1月,任浙江恒鑫电力有限公司生产主管;2011年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席礼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韦建军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 1990年4月至2003年7月,任浙江龙游造纸厂热电分厂操作工;2003年9月至2009年1月任浙江天听亚伦有限公司热电分厂操作工;2009年2月至2017年3月,任恒盛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韦建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8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徐洁芬女士,1962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 2003年4月至2006年8月,任浙江青龙山建材有限公司财务科科长;2006年9月至2009年10月,任浙江恒鑫电力有限公司财务科长;2009年11月至 2017年3月,历任恒盛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科长、财务负责人;2017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洁芬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项红日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1990年8月至1998年7月任兰溪市马涧粮管所财务科长;1998年8月至2003年7月历任兰溪市粮食购销公司财务科长、总会计师;2003年8月至2008年12月任重庆科华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经理;2009年1月至2017年8月任金华寿生酒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7年9月至2017年12月任本公司主办会计;2017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项红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2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四、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唐梦滢女士,女,1990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3年9月至今历任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出纳、会计、内审负责人、证券事务专员、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梦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