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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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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3-06-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07 证券简称:上海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3-053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海医药于2023年6月19日在上海市太仓路200号上海医药大厦召开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经本公司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民主选举,一致推选余卫东先生为上海医药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任期与第八届监事会保持一致,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将由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附件:上海医药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特此公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上海医药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余卫东先生,1971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现任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曾任山东农业大学审计处科员,上海通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上海视野国际财务咨询公司业务部经理,上实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监,上海市药材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副主任等职。

证券代码:601607 证券简称:上海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3-054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6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医药”、“公司”)分別于2023年6月7日及6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定于2022年6月29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6月29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闵虹路80号上海中庚聚龙酒店3楼聚龙大宴会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6月29日

至2023年6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6月7日、6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定期报告、临时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至议案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7、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资料

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A股股东如欲出席现场会议,须提供以下登记资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如有);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提供委托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如有)。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如有);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附件1)及股票账户卡(如有)。

2、 登记方法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现场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的登记。

(1)现场登记:时间为2023年6月29日13:00至14:00,地点为上海市闵行区闵虹路80号上海中庚聚龙酒店3楼聚龙大宴会厅。

(2)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6月28日(周三)15点前将上述登记资料通过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地址见“六、其他事项”)。

六、其他事项

1、 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 联系方式:上海市太仓路200号上海医药大厦 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00020

联系人:卢烨、朱娜

电话:6355 7167

传真:021-6328 9333

邮箱:Boardoffice@sphchina.com

特此公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3、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