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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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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6-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3-036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6月15日通过专人、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到会董事6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谢建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及业务发展情况需要,结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规划及子公司业务定位,为充分发挥公司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降低管理和运营成本、匹配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优化公司的业务合理布局,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拟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具体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38)。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孙桂萍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孙桂萍女士简历以及本议案其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公告编号:2022-039)。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2-037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6月15日通过专人、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为民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实施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38)。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3-038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

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及业务发展情况需要,结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规划及子公司业务定位,为充分发挥公司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降低管理和运营成本、匹配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优化公司的业务合理布局,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拟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6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51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3,438,600股,发行价格为5.8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5,411.58万元(人民币,下同),扣除发行费用合计5,131.2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280.3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22日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7月22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110C000518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高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为募集资金购买理财所得收益投入。

(三)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变更外,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实施内容等未发生其他变更。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情况及原因

本次年产10万支膜元件生产线扩建项目以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司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的生产基地建设日趋完善,津贝特(汕头)环保制造有限公司以及上海生产基地相关资产已逐步搬迁至南浔,由其承担实施的募投项目随即转移。

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实施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效率,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本次变更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推动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或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增加实施地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变更或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或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事宜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3-039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财务总监辞职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期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叶燕文女士的辞职申请。叶燕文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叶燕文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叶燕文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情况

为确保公司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 2023 年6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孙桂萍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孙桂萍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1日

附件:

孙桂萍女士: 1986 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年7月至2014年6月,任广东中域集团财务会计、会计主管;2014 年 9 月至 2019年 1 月任广东华乾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2019年2月至今,担任广东奥斯博膜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桂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