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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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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06-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3-39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原章程其余条款保持不变,顺序依次相应顺延。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前述事项变更(备案)登记所需所有相关手续,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办理人员按照工商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变更(备案)登记的事项进行必要的修改,上述修改对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本次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3-40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召开的股东大会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已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7月7日(星期五)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7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30日。

(七)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合平路638号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2、披露情况及相关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上述提案1、2、3、5、6、7项提案以提案4通过为前提。第4、5、6、7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3)上述第1、2、3项提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董事和监事,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将分别进行。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监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上述第1、2项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及手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于2023年7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1、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本通知附件1)。

2、个人股东登记

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二)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合平路638号8楼董事会办公室

2、邮编:410125

3、电话:0731-82183880

4、传真:0731-82183880

5、联系人:罗明燕、徐博群

(三)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详见“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权限:代表本单位/本人参加股东大会并对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期限: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如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单位印章):

受托人(签章):

委托日期: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98

2、投票简称:隆平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数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7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7月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3-37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6月20日下午2:30在湖南省长沙市合平路638号9楼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6月14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志勇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2人。董事刘志勇、袁定江、王伟平、马德华、王义波、杨远柱、林响、桑瑜,独立董事陈超、戴晓凤、高义生、李皎予、颜色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张坚、罗永根因公出差,委托董事长刘志勇代其出席和表决;董事桑瑜因公出差,委托副董事长袁定江代其出席和表决。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第九届董事会拟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东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刘志勇先生、张坚先生、桑瑜女士,公司股东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提名许靖波先生(许靖波先生系湖南省管干部,其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尚需获得湖南省委组织部批准),公司股东北大荒中垦(深圳)投资有限公司提名罗永根先生,公司董事会提名张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非独立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对上述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本议案应当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生效条件。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第九届董事会拟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皎予先生、李少昆先生、刘贵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李皎予先生已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李少昆先生、刘贵富先生尚未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对上述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本议案应当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生效条件。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前述事项变更(备案)登记所需所有相关手续,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办理人员按照工商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变更(备案)登记的事项进行必要的修改,上述修改对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情况及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应当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生效条件。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情况及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应当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生效条件。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二、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志勇:男,1967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农学学士。曾就职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天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2010年1月起,先后任职中信大榭开发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中信兴业投资宁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现任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长,中信农业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隆平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首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刘志勇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在公司股东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在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等共同发起设立的中信农业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在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共同参股的隆平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坚:男,1970年出生,中共党员,上海外国语大学文学学士,并拥有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曾就职于法国巴黎百富勤、东方证券、道琼斯等国内外证券公司和资讯机构,从事于企业融资、证券分析、经济新闻报导等方面工作。现任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本公司董事,中信戴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坚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在公司股东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党委书记,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桑瑜:女,1977年出生,中共党员,北京外国语大学高级翻译学院同传硕士、约翰霍普金斯商学院金融学硕士。曾就职于财政部国际合作司、世界银行总部发展经济学研究局、中信集团董事会办公室,从事国际财经合作、多边银行项目管理、公司治理等方面工作,现任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本公司董事,隆平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桑瑜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在公司股东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在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共同参股的隆平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许靖波:男,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管理科学工程硕士,三级研究员。曾任湖南省农业行政执法总队总队长、湖南省农业厅粮油作物处处长、湖南省农业委员会种子管理处处长、湖南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处长。现任湖南省农业科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党委书记。

许靖波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在公司股东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担任党委书记;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罗永根:男,1977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九三粮油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副总裁;中垦国邦(天津)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长。现任北大荒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北大荒中垦(深圳)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九三粮油工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本公司董事。

罗永根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在公司股东北大荒中垦(深圳)投资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林:男,1972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合肥兴农种子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负责人,阜阳丰乐种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上海上实现代农业开发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负责人,北京联创种业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联创种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张林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皎予:男,1958年出生,中共党员,会计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最近五年曾任正前方企业管理顾问(上海)公司总裁;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苏州鸿安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皎予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少昆:男,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农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作物栽培与耕作中心主任、研究员;兼任全国作物学首席科学传播专家、农业农村部玉米专家指导组副组长、全国玉米单产提升工程专家组组长、中国作物学会全国玉米栽培学组组长、中化现代农业有限公司玉米种植顾、联合惠农农资(北京)有限公司玉米种植顾问。

李少昆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贵富:男,1962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员,曾先后就职于安徽农科院水稻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现任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研究员。长期致力于水稻分子生物学理论、水稻分子设计育种研究及新品种培育。

刘贵富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3-38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于2023年6月20日下午4:00在湖南省长沙市合平路638号9楼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十五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6月14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光剑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研究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第九届监事会拟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提名袁定江先生,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张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袁定江先生、张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上述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经股东大会投票当选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九届监事会,任期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前,原非职工代表监事仍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责。

本议案需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对上述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本议案应当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生效条件。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对《监事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及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应当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生效条件。

二、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袁定江:男,1968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1991年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金融系金融专业,武汉大学EMBA。曾任珠海市农渔委主办会计、珠海市财政局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业务主办、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最近5年均任公司副董事长,曾兼任公司常务副总裁,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袁定江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与公司股东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存在劳动人事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2,559,670股;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伟:男,1982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学博士。历任吉林省水文水资源局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审计署驻长春特派员办事处主任科员、副处长。现任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稽核审计部副总经理、本公司监事。

张伟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在公司股东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稽核审计部副总经理;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