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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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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30版)

2023-06-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0版)

(2)了解公司的销售模式、采购模式、结算及回款情况;

(3)了解宏观环境、行业发展、市场情况等,对营业收入按行业、地区、品种等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5)获取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产销量统计表,分析报告期内公司产能利用率变化的原因;

(6)获取报告期内公司生产人员工时统计表,计算分析以整体生产人员全年实际生产工时与标准生产工时的比值所反映的产能利用率情况;

(7)获取报告期内公司各产品毛利率明细,分析各类业务毛利率变化情况,并查明波动原因。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营业收入真实准确,变动合理性;各类业务毛利率变动合理。

问题6、年报显示,报告期末,你公司货币资金账面余额4.45亿元,短期借款为8.82亿元。报告期内,你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1亿元,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期末未终止确认的已贴现未到期票据报告期内发生额为4.35亿元,去年同期为0元。请补充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到期未偿还的有息负债,并结合上述财务数据分析、日常经营周转资金需求、未来资金支出安排与偿债计划、公司融资渠道和能力等说明是否存在债务偿付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公司说明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到期未偿还的有息负债,也未有逾期偿还的记录,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截至2022年末,公司货币资金4.45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1.48亿元,包含0.95亿元结构性存款及0.53亿元衍生金融工具;其他流动资产2.21亿元,包含银行理财产品及定期存单2.12 亿元;其他非流动资产2.72亿元,包含2.55亿元的1年期以上银行大额存单,以上理财类产品及货币资金金额合计10.60亿元,其中一年以内到期部分为8.05亿元。另外,2023年2月,公司已经按计划收到了出售倍升互联的第二期股权转让款约1亿元。

公司2022年度增加了银行承兑汇票的结算量,同时抓住贴现利率较低的时机增加票据贴现,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期末短期借款8.82亿元中6.17亿元为票据贴现融资,2.65亿为流动资金借款。票据贴现融资,公司已将对应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转让给金融机构,无须另行准备资金偿还。流动资金借款,截至《年报问询函》回复日公司已偿还1.35亿元,剩余1.3亿元将于一年内到期。

公司2022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1亿元,其中倍升互联2022年1-8月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48亿元仍纳入合并报表,鉴于倍升互联已于2022年8月出售,倍升互联-2.48亿元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对公司无实质性影响。剔除倍升互联的影响后,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0.62亿元。公司2023年度将加强现金流的管控,加快应收款回笼和存货的周转,持续改善经营活动现金流。

除日常经营周转资金需求和有息负债偿债计划外,公司资本性支出计划主要是2万吨/年光气及光气化装置安全环保升级改造项目的建设,项目投资估算2.6亿元,截至2022年末已累计投入2,392万元,剩余部分将在2023年-2024年陆续支出。

综上所述,公司货币资金充足,理财产品到期或转让后可用于偿还到期债务,能有效补充公司的流动性。同时,公司融资渠道畅通,和多家银行长期保持授信业务合作,授信额度储备充足。与此同时,公司也在加大其他应收款的回收力度,增加可用资金储备。公司的资金储备和融资能力足够覆盖有息负债和各项资金支出计划,不存在债务偿付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情况

1、执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获取公司借款台账,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及明细账合计数核对;对报告期内增加的借款,检查借款合同并确认借款本金、借款日期、还款期限、借款利率等信息,检查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对报告期内减少的借款,检查还款记录等原始凭证,核实还款数额;核实到期未偿还的有息负债情况;

(2)获取并检查公司企业信用报告,核实账面记录是否准确、完整。对公司企业信用报告中列示的信息与账面记录核对的差异进行分析;

(3)获取公司期后偿还借款的明细,并抽样检查还款对应的原始凭证;

(4)查阅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明细表、理财产品合同及产品说明书,了解相关理财产品的底层资产、收益挂钩指标以及公司的投资意图;

(5)对公司借款期末余额、理财产品期末余额、货币资金期末余额及受限情况等信息进行函证,并与回函进行核对;

(6)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未来资金使用及还款计划、授信情况、为控制财务费用的改善措施等,分析公司是否存在短期偿债能力、日常经营是否受到影响;

(7)获取并检查还款计划,并与贷款合同条款进行核对,结合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与经营现金流量分析,排查潜在的债务偿付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截止问询函回复日,华软科技不存在到期未偿还的有息负债,不存在重大债务偿付风险、流动性风险。

问题7、年报显示,报告期内,你公司固定资产-电子设备本期减少金额9,645.57万元,主要是处置子公司。报告期内你公司出售倍升互联部分股权,倍升互联主营业务为供应链管理。请你公司结合倍升互联主营业务分析,补充说明倍升互联持有固定资产-电子设备的具体内容及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公司说明

倍升互联固定资产-电子设备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倍升互联是一家集ICT电子产品销售、企业移动化解决方案为一体的综合服务提供商。具体业务内容如下:

ICT电子产品销售:ICT电子产品(包括电脑、手机、平板电脑及其配件等)销售是倍升互联的传统业务。倍升互联从苹果、微软等科技公司采购ICT产品后,销售给企业客户,主要业务模式包括企业直销、渠道分销。

企业移动化解决方案:企业移动化解决方案业务是倍升互联重点发展的核心增值业务。该业务以满足企业信息化、移动化办公为根本出发点,向企业提供包括办公管理软件、设备安全管理软件等软件产品的销售与运维,围绕移动设备的全生命周期运维服务以及经营性租赁服务等“一揽子”综合解决方案。其中,经营性租赁业务采用订阅制方式,客户享有设备的使用权,可按月度、季度灵活支付租金,物权则归倍升互联所有。

基于以上业务,倍升互联需要持有足够的电子设备,固定资产中存在9,645.57万元电子设备是合理的。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情况

1、执行的主要核查程序:

(1)获取固定资产明细清单;

(2)对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租赁电子设备的业务模式及收益情况,相关资产的使用状态、剩余租赁期限、租赁到期的后续处理;

(3)获取已租出的固定资产清单,并对其实施函证程序;

(4)检查租出固定资产对应合同、发票、及相关收款;

(5)对租出的固定资产进行函证程序。

2、核查结论:

经核查,倍升互联持有固定资产-电子设备9,645.57万元是合理的。

问题8、年报显示,报告期末,你公司在建工程-山东天安二期基建项目工程期末余额1.08亿元,减值准备9,167.18万元,武穴生产基地配套工程期末余额2,956.48万元,减值准备585.43万元。请你公司结合上述在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后续建设安排,补充说明期末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公司说明

(1)“山东天安二期基建项目工程”即公司控股子公司天安化工“改扩建50,000吨/年光气及光气化衍生产品项目”以及各配套项目,该项目为2012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募投项目。后因宏观经济环境发生变化,基础化工行业面临产能结构性严重过剩、中低端产品同质化、下游需求增长放缓等问题。在此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终止上述项目剩余部分建设。由于资产组存在减值迹象,公司聘请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了苏中资评报字(2017)第2004号资产评估报告。根据评估结果,公司在2016年度财务报表中对该项目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9,957.39万元,剩余账面价值3,298.44万元。为满足安全生产要求,上述停建项目中的35千伏变电站已于2022年通过改造达到可使用状态,并转入固定资产,结转后,在建工程账面价值结余1,682.32万元,主要为设备和公用工程设施,计划用于天安化工2万吨光气技改项目,投入生产经营创造新的价值。截止2022年末,该停建项目账面余额1.08亿元,减值准备9,167.18万元,账面价值1,682.32万元,不存在进一步减值迹象,期末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2)武穴生产基地配套工程在建工程账面余额为2,956.48万元,主要为位于武穴市田家镇马口工业园新厂区内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的厂房、办公楼、科研楼等,主体结构已完工。2016年湖北省关于长江一公里沿线禁止新建化工项目的政策出台后,武穴奥得赛暂停了新厂区内所有项目建设,2019年广东保顺监测鉴定有限公司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鉴定结论为A级,无危险构件,房屋结构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为盘活上述闲置资产,武穴奥得赛拟将在建工程改造,作为生活区内部使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相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该在建工程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聘请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在建工程进行减值测试,该所出具了《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所涉及的武穴奥得赛化学有限公司部分长期资产减值测试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3]第010082号)。根据评估结果,武穴生产基地配套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为2,371.05万元,公司累计计提减值准备585.43万元。减值的原因为在建项目主体工程建成年限较早,因自然环境侵蚀形成了实体损耗。公司按照在建工程账面余额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充分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情况

1、执行的主要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在建工程减值情况清单,确定各在建工程核算主体及所属公司;

(2)了解并实地查看报告期内在建工程完工情况,判断减值资产是否已达到可使用状态以及转固时点是否准确,折旧计提是否完整;

(3)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在建工程进展及后续投资建设计划,对其主要在建工程进行减值测试,同时结合以前年度评估报告对在建工程减值的情况进行减值迹象判断;

(4)复核了管理层利用评估师确定在建工程减值情况的工作成果,判断其是否恰当。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上述两项在建工程在2022年12月31日计提的减值准备是充分的。

问题9、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3.65亿元,按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4,876.46万元;其他应收款-股权转让款期末余额2.06亿元,坏账准备期末余额2,957.28万元。请你公司:

(1)报告期内,你公司对北京华信辉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重庆长江金融保理有限公司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20%,计提原因为保理合同逾期且收回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等。请结合业务开展情况、上述应收账款的账龄和期后收回等情况,说明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是否合理,上述客户是否子公司奥得赛主要客户,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是否影响业绩承诺补偿金额;

(2)补充说明其他应收款-股权转让款期后回款情况,是否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执行,坏账准备期末余额计提是否充分。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公司说明

(一)报告期内,你公司对北京华信辉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重庆长江金融保理有限公司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20%,计提原因为保理合同逾期且收回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等。请结合业务开展情况、上述应收账款的账龄和期后收回等情况,说明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是否合理,上述客户是否子公司奥得赛主要客户,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是否影响业绩承诺补偿金额

1、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金信汇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简称“深圳金信”)主营业务为保付代理,具体业务模式为销售商将其与买方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公司,由保理公司为其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管理与催收等综合性商贸服务。

北京华信辉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辉创”)、重庆长江金融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长江保理”)系深圳金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主要客户。

两笔业务的账龄和期后收回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1)根据深圳金信与华信辉创签订的《国内保理合同(有追索权)》和《〈国内保理合同〉(有追索权)补充协议》,深圳金信向华信辉创发放保理融资款5,400万元,到期日为2022年10月8日,并由其控股股东为其就上述债务履行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到期后华信辉创未能如期偿还保理融资款本金和部分利息,公司通过诉讼方式追索上述债权,向法院提交了立案申请和财产保全申请。公司冻结了担保人所持部分股权,合计价值约5,422万元。

2023年2月,各方达成调解,调解书约定:由华信辉创及其担保人于2023年10月31日前向深圳金信分期支付所有本金及利息。

民事调解书出具后,华信辉创已按约履行了前两笔付款义务,向深圳金信支付本金1,500万元。

综合以上情况,目前公司已冻结资产可以覆盖公司债权,华信辉创期后还款正常。截止2022年度年报出具日,公司单项评估此款项的收回性,认为坏账风险较小。同时,根据保理公司制定的坏账准备计提制度,对于风险组合采用五级分类法计提坏账准备,逾期大于6个月小于等于12个月的款项,按20%计提坏账准备。华信辉创的保理融资款本金于2022年10月8日到期后逾期,截至报告日,逾期介于6个月至12个月,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20%计提坏账准备,预计计提的坏账准备能够覆盖潜在的坏账损失,计提的比例是合理。

(2)根据深圳金信与重庆长江保理签订的《标的债权转让及回购协议》以及《标的债权转让及回购协议补充协议》,约定重庆长江保理将其合法拥有且可以转让本金约4,300万的债权或债权收益权转让给深圳金信,并到期溢价回购。转让价款为4,000万元,回购期限于2022年9月30日届满。

到期后,重庆长江保理未能按约履行。公司多次与重庆长江保理沟通、发送律师函等,要求对方尽快付款。重庆长江保理向公司表达了还款意愿,但希望延后分期偿还。公司基于资金风险考虑,未同意延期。2023年4月,公司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申请了财产保全,通过冻结已掌握的银行账户给重庆长江保理施加压力,促使其尽快还款。

公司查阅了重庆长江保理及其控股股东的财务报表,认为虽然重庆长江保理过往两年的经营业绩和现金流受到宏观经济形势带来的需求不振影响下滑,但主营业务仍处于持续经营状态,其2022年末的净资产为3.52亿元,2022年度净利润1,707万元,具备较强的还款能力。同时,其控股股东控经营正常,2022年末实现5,200万净利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22亿元,资产负债率维持31%的健康水平。从集团整体考虑,是具备还款能力的。

综合以上情况,公司咨询了律师意见,认为案件胜诉的概率很大,且已申请了财产保全,加之重庆长江保理自身具备还款能力。截止2022年度年报报出日,公司认为该笔坏账风险可控,截至报出日,此款项逾期介于6个月至12个月,根据上述的保理公司制定的坏账准备计提制度,按照20%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预计计提的坏账准备能够覆盖潜在的坏账损失,计提的比例是合理的。

2、华信辉创和重庆长江保理系深圳金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主要客户,不是奥得赛的客户,奥德赛的客户主要从事化工品及原料药的生产销售,上述两家公司的业务范围也与奥德赛不相关。上述款项坏账准备期末余额不影响业绩承诺补偿金额。

(二)补充说明其他应收款-股权转让款期后回款情况,是否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执行,坏账准备期末余额计提是否充分

截至2022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股权转让款余额2.06亿元,计提坏账准备3,060.71万元。截至目前,期后回款1.08亿元。详见下表(单位:万元):

(1)对舞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系倍升互联的股权转让款尾款,已于2023年2月全额收回,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执行。2022年度已按照信用风险减值模型合理计提坏账准备,2023年转回计提的坏账准备。

(2)对金华银希商务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余江县银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金华永银商务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余江县永银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合称“受让方”)的其他应收款系2019年公司出售上海银嘉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的10%股权转让款尾款6,952万元和已计提的逾期收款利息3,112.11万元。

2019年12月2日,公司和金华永银商务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华银希商务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关于目标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将所持有的目标公司10%股权转让给受让方,股权转让款共计20,952万元。协议签订后,受让方仅支付了股权转让价款6,000万元及相应利息。

2020年9月14日,公司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请求受让方支付股转款本金14952万元及相应利息。2021年7月30日,公司与受让方达成和解,并签订了《和解协议书》。并由孔建国、张浩、付临门支付有限公司、上海银嘉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为“担保方”)等为此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协议签订后受让方支付股权转让款及部分利息合计9,500.36万元。

2022年6月30日,2022年11月18日,受让方分别向公司发出《申请函》希望延期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

期后该部分款项累计已回款750万元。

鉴于对方未严格按照合同执行付款约定,公司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经初步评估并请外聘办案律师的协助判断,本案件胜诉概率很大。即使诉讼后受让方偿还能力不足,担保方拥有较高价值的支付牌照,资金偿还能力较强。综合2022年度报告报出日之前获取的信息,公司认为基本可以通过诉讼方式向受让方及担保方全额追偿股权转让款及利息,坏账准备期末余额计提充分。

(3)对淳蓝(上海)实业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系镇江润港的股权转让款尾款,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执行中。2022年度已按照信用风险减值模型合理计提坏账准备。

(4)对吴江市苗圃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系苏州神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款尾款。公司正在与吴江市苗圃集团有限公司就偿付方式进行协商中,包括但不限于用货物抵偿部分尾款等。公司已按照信用风险减值模型合理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期末余额计提充分。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情况

1、执行的主要核查程序:

(1)了解管理层与坏账计提相关的控制程序,评价关键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

(2)通过公开渠道了解涉及诉讼款项的的诉讼进展情况,评估相关事件进展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

(3)取得管理层对于相关债权的坏账准备计算表,查询相关公司对于相关的处理方式,判断管理层对该事项涉及的债权计提的坏账准备计提是否恰当;

(4)对于单项计提的应收款项,检查管理层对重要客户的信用风险评估过程以及其对客观条件评价的合理性;选取样本,对本年度重大客户进行访谈,获取重要债权方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核实款项的性质及可回收情况;

(5)获取法律专家对该事项的专业判断,并对法律专家的专项意见进行独立判断;

(6)对组合计提坏账的应收款项,检查管理层对于组合的设定方法及预期损失率的选择是否发生了变化,并判断其选择的合理性;

(7)获取期后回款情况,检查银行回单,对比合同中有关回款的约定,确定期后是否按约定回款。

(8)查询北京华信辉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重庆长江金融保理有限公司的工商信息;对比奥得赛主要客户及关联方清单,核查其是否与奥得赛存在相关交易;

(9)核查深圳金信与北京华信辉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重庆长江金融保理有限公司的合同,对比合同的主要条款,判断其是否与所了解信息一致。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

(1)上述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上述客户并非子公司奥得赛主要客户,坏账准备期末余额不会影响业绩承诺补偿金额。

(2)其他应收款-股权转让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计提充分、合理。

特此公告。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日